根据主流观点,属性二元论面临的最严重的问题是,它有可能滑向副现象主义。如果现象特征是非物理属性,并且如果每一个物理事件都有一个物理原因,并且如果我们排除了过度决定的可能性(即某件事是由两个不同的原因造成的,而这两个原因都是充分的),那么,可以说,一个状态是否具有特定的现象特征,不可能有任何因果关系。但是,如果感受质在因果关系上是无力的,那么一个人怎么能知道她拥有一个具有特定现象特征的体验呢?许多人认为,一个人不可能知道她现在拥有一个蓝色体验,除非她的蓝色体验在她所讨论的信念的形成过程中起着重要的因果作用。沃特金斯(Watkins,1989)将这个特殊问题表述为对知识论证的反对意见。直到不久前,杰克逊还是极少数接受副现象主义的哲学家之一。但杰克逊改变了主意。杰克逊(Jackson,1995)认为,如果感受质是副现象,那么关于感受质的知识是不可能的,他得出结论,知识论证一定有问题。杰克逊(Jackson,2003)和杰克逊(Jackson,2007)认为,该论证的错误之处在于预设了一种关于感官体验的错误观点,并且可以通过支持强表征主义来回答:强表征主义认为,处于一种现象状态就是表征客观属性,其中被表征的属性以及表征本身都可以用物理主义来解释。杰克逊承认,存在一种特定的现象表征方式,但他现在坚持认为,现象表征方式可以用物理主义来解释。奥尔特(Alter,2007)对后一种说法提出了质疑。对二元论的副现象主义威胁的其他可能反应是,要么怀疑属性二元论者必须接受副现象主义,要么发展一种关于一个人自身现象状态的知识的解释,这种解释并不意味着感受质与关于感受质的现象知识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参见 Chalmers 2002)。
6. 进一步的论证
除了激发广泛的回应之外,知识论证还启发了许多其他论证。默奇(Mørch,2019)提出了一个反对物理主义的平行论证,即解释性知识论证。她认为,现象知识提供了对某些规律性的解释(例如,人们会倾向于避免疼痛,因为疼痛的感觉),这些解释不同于任何可以通过物理知识提供的解释。她认为,现象知识和物理知识之间的这种差异支持了这样一种观点,即现象事实不同于物理事实。
罗伯特·豪厄尔(Robert Howell,2019;2023,9-15)描述了一个在许多方面都类似于杰克逊的思想实验,在这个实验中,一个负责发现机器人是否能够享受意识体验的人发现(剧透警告)他自己就是一个机器人。豪厄尔梳理了杰克逊的知识论证与这种关于体验的自我或主体的知识论证之间的各种类比和区别。特别是,他认为,最好将这些论证中的每一个都理解为支持关于客观主义的局限性的主张(见4.9节:体验的主体和体验的现象特征都无法用任何对现实的客观描述来解释)。
许多思想家都在探索知识论证与元伦理学论证之间的相似之处。一种方法是,对元伦理自然主义提出挑战,例如,询问一个知道所有自然事实的人是否就能因此知道所有道德事实(Pelczar,2009;Yetter-Chappell & Yetter-Chappell,2013;Blaesi,2022)。为了应对这一挑战,Yetter-Chappell & Yetter-Chappell 概述了一种道德概念策略,在这种策略中,道德概念和自然概念是相互隔离的,即使道德属性就是自然属性(2013,874-876)。佩尔扎尔(Pelczar)提供了一种替代性的回应,解释了一个人如何通过与道德事实建立新的关系来获得道德知识(见4.5节)。布莱西(Blaesi)利用对自然主义的挑战,构建了一个对广为人知的泛心论论证的模仿,并认为,这种元伦理模仿有可能将泛心论论证简化为荒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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