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等权重观点的另一组问题来自于正式认识论的考虑。Fitelson and Jelhe(2009)认为,沿着贝叶斯定理的路线恰当地提出等权重观点存在困难。特别是,他们认为,对等权重观点最直观的理解会产生站不住脚的后果。Gardiner (2014)和Wilson (2010)都提出了反对意见,认为等权重观点(至少在一般情况下是这样理解的)违反了证据交换原则。如果我们想象一个人依次遇到许多持不同意见的同级,那么对同级来说,哪种态度是合理的将取决于同级面对的顺序。然而,证据交换原则主张,证据取得的顺序不应造成这样的区别。Lasonen-Arnio(2013)为“等权重观点”设置了三难困境,认为(i)它违反了直觉上正确的更新,(ii)它对先验设置了不合理的限制,或(iii)它是非实质性的。
5.5.3实际的分歧和可能的分歧
另一个问题是关于哪些分歧具有认识意义。虽然实际的同级分歧很少发生,如果不是不存在的话(见下文),只是可能的同级分歧随处可见。对于你所拥有的任何一种信念,都有可能会被你的认识同级所反对。由于我们是易犯错误的认识能动者,可能的同级分歧是不可避免的。一个挑战是区分实际的同级分歧和仅仅可能的同级分歧的认识意义。Kelly(2005)首先提出了这个挑战。毕竟,这种可能的同级分歧是否真的存在是一件偶然而脆弱的事情,所以只关心它可能是一种“实际的世界沙文主义”。(这个术语来自Carey 2011)
Christensen (2007)对这一挑战的回应是,尽管仅仅可能的分歧只表明我们容易犯错,但实际的分歧表明有人实际上犯了错误。既然我们已经意识到我们是易犯错误的认识能动者,思考可能的同级分歧不会增加任何信息,要求(进一步)的改变。相反,发现真正的同级分歧会给我们提供我们所缺乏的信息。在同级分歧的情况下,一方犯了一个错误。虽然犯错的可能性并不需要信念修正,但犯错可能性的增加却需要。
进一步的问题是,实际的同级分歧是否是唯一具有认识意义的同级分歧。例如,假设你创造了一个论证,你在办公室中独自找到。当思考你的(同级)同事会怎么想时,假设你合理地得出结论,她不会同意你的论点的优点。如果这样的结论对你来说是合理的,那么看起来这个事实应该对你有一些认识上的结果,尽管事实上(至少到目前为止)没有任何实际的分歧。可以说,这种仅仅可能的分歧甚至具有与实际分歧相同的认识意义(见Carey & Matheson 2013)。类似地,如果一个邪恶的暴君相信P,然后选择消除所有不相信P的不相信同级,他就不会因此在他之前有争议的信念中得到辩护(Kelly 2005)。一个挑战是挑出哪些仅仅是可能的分歧在认识上是重要的,因为冒着全球怀疑主义的风险,显然不是所有的分歧都是重要的(Barnett and Li 2017)。围绕反事实分歧的问题也在Ballantyne 2013b, Bogardus 2016, and Morgensen 2016中进行了研究。
5.5.4同级分歧的不相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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