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其他形式的关系理论也出现了: Brogaard (2012) ,Chirimuuta (2015)和 Chirimuuta & Kingdom (2015)捍卫的理论。Chirimuuta 提倡一种颜色关系主义,她称之为颜色副词主义:
最后,颜色不是外部物理对象的属性,也不是大脑的属性,也不是我们的精神状态的属性; 相反,它们是包括对象、大脑和精神状态的感知过程或相互作用的属性。因此,根据颜色状语,“看到颜色”意味着“以多彩的方式看”。(Chirimuuta & Kingdom 2015:226)
她呼吁,与王国,最近的研究颜色视觉,依赖于颜色视觉的功能,认为它提供了很大的困难,客观主义颜色实在论——原始主义和还原物理主义——(也见Akins & Hahn 2014)。虽然他们承认反现实在论,特别是Hardin青睐的形式,是在一个更好的位置,他们认为颜色副词主义提出了最好的解释。
另一个最近对颜色哲学的重要贡献是 Matthen 的书(2005)。在这部作品中,Matthen阐述了一个理论的感知,其中颜色发挥了突出的作用。这项工作对于他提出的颜色理论意义重大,该理论大量借鉴了对不同物种颜色视觉的比较研究。Matthen用一个与Thompson所青睐的生态学理论有更多共同点的解释取代了他早期关于颜色的客观主义观点。Matthen同意Hardin、Thompson和其他人的观点,即颜色的现象学并没有被任何标准的客观主义者的描述所捕捉或解释。尽管如此,他声称自己是在捍卫实在论颜色理论,并拒绝标准的非实在论理论,包括Hardin的理论。Matthen 的描述很复杂。这个想法是,感官(视觉感官系统)确实把物体分类为“蓝色”、“黄色”等等,但这些性质与感知者可以执行的行动有关,特别是与“认知启示”有关。感觉系统被认为是将远端刺激(物理对象)分类为具有某些特性的设备,这些特性彼此之间存在相似性和差异性关系。这些类别是由系统构建的,至少在颜色的情况下,不对应于独立于感知者的任何客观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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