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1.行为主义是什么? ▹
2.行为主义的三种类型 ▹
3.行为主义的根源 ▹
4.行为主义的流行 ▹
5.为什么要成为行为主义者 ▹
6.斯金纳的社会世界观 ▹
1. 行为主义是什么?
“主义”这个词必须谨慎使用,因为“XX主义”的含义时而宽泛时而严格。并且,每种主义的内部都有多种声音。行为主义也是如此。
宽泛地说,行为主义是一种态度。持有这个态度的人会试图对心理状态归因(attribution)这件事进行经验性约束;
严格来说,行为主义是一种理论,一种研究心理学或行为科学本身的方法。
威尔弗雷德 · 塞拉斯(Wilfred Sellars)指出,如果一个人坚持“用行为标准来证实心理事件”,那么可以宽泛地说他有行为主义态度。也就是说,可以这样来理解行为主义者——这是一种对任何心理事件要求行为实证的人。对这样的人来说,任意两种心理状态(如信念、希望等)之间没有可知的区别,除非这两种心理状态相关的行为有明显的区别。
设想一下有个人持有这样的信念:天在下雨。如果他的行为在相信正在下雨和相信没有下雨之间没有任何区别,那么就没有理由把一种信念归因于另一种信念。这种归因在经验上是空洞或无约束的。
可以说,宽松的行为主义并没有什么真正有意思的地方。它赋予了行为作为判据的权力,作为一个必须考虑的大前提。这样的影响不仅在心理学中显现,而且在关于思想和行为的日常语言中同样显现。虽然行为判据“登上王位”如何可能,是一个会引起争论的话题,但是这件事本身并不是大问题。
行为主义理论不是这样的——这个话题已经引起了广泛而激烈的争论。当然,这个条目主要关于理论,而不是态度。
行为主义理论在拥护者和批评者中引起了相当大的关注。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它是一种理论,或者说一系列理论。它不仅在心理学中,而且在人类和动物行为的形而上学中,赋予行为以权威。
充分而完整地说,行为主义理论包含以下三条主张:
1. 心理学是行为科学。心理学不研究意识这种与外在行为异质的对象。
2. 行为无需参考心理活动就能描述和解释。行为的原因是外部的(在环境中),而不是内部的(在意识中)。
3. 在心理学理论发展过程中,如果在描述或解释行为时运用了某种概念或心理术语,那么(a) 这些概念或术语应该被行为术语消除和取代,或者(b) 它们可以而且应该被翻译或转述为行为概念。
这三条主张在逻辑上是不同的。此外,分别来看,每一条都足以形成行为主义的子类型。
"方法论"行为主义致力于主张(1);
"心理"行为主义致力于主张(2);
"分析"行为主义(也称为"哲学"或"逻辑"行为主义)致力于主张(3),即心理术语或概念可以而且应该转化为行为概念。
行为主义也有其它的分类命名法。例如,乔治·雷(Georges Rey)就将行为主义分为方法论的、分析的和激进的。“激进”是雷的术语,在我这里是“心理”行为主义。
我更愿意将“激进”这个词留给 B.F.斯金纳(B. F. Skinner)为代表的心理行为主义者。
斯金纳自己也用“激进行为主义”来描述他的行为主义或者说他的行为主义哲学。
在本条目中,激进行为主义是心理行为主义的一个子类型,尽管它结合了所有三种类型的行为主义(方法论、分析和心理行为主义)。
2. 行为主义的三种类型
方法论行为主义是关于心理学科学行为的规范理论。它声称心理学应该关注人类和非人动物的行为。心理学不应该关心自己的心理状态、心理活动或内省机制的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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