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实例分析中没有显示但在皮尔士的推理学说中比较重要的是,归纳和外展根据强度不同,又分为不同的归纳和不同的外展。譬如,根据抽样方式不同,归纳分为原生型归纳(Crude Induction)与渐进型归纳(Gradual Induction)。原生型归纳是基于混沌一团的过去经验所做的“粗查”,它遵循的方法是“过去一直未确立相关实例的很可能就没有”。譬如,“至今未确立有任何真正具有透视力的实例,所以我认为就没有透视力”;“就我们有能力做到的仔细测量来说,三角形内角和都是180度,所以三角形内角和就是180度”。渐进型归纳则是借助新发现的实例,重估既有假说为真的可能性。它又可分为定量归纳(Quantitative Induction)和定性归纳(Qualitative Induction):前者依赖于对可数的数量/单位的统计测量计算,也称作统计型归纳,如“从装有100个玻璃球的罐子里随机摸出50个球,发现都是红色的,可推测罐子里装的全是红色球”;后者的样本则不属于可数单位(因而数量不明确)的“预言力证据”,如“如果天下雨则房顶会湿,现在看到房顶湿,所以可能下过雨了”。在三类归纳中,从原生归纳到定性归纳再到定量归纳,推理强度逐步增强。根据一个人声称所遵循的方法,尤其是取样方式,他的归纳推理可能分属不同的类别。于是,看似相同的一个论证,作为原生归纳来评估,可能是有效推理,但作为其他类型的归纳,就是无效推理了。
另外,外展也有各种形态,譬如,除了无明确前提的外展与有明确前提的外展,皮尔士手稿中还曾提到“实践上的”(practical)外展和“科学上的”(scientific)外展之分。这些外展并非强度都一样,影响因素主要是我们为检验所提出之假说需要耗费的时间、精力和金钱等资源成本。然而,不论推理强度如何,凡是有明确前提因而有意识的外展推理,总是有某种可控性的,因而也可以区分出有效外展与无效外展。一般而言,有效的外展推理,其假说之必然结果应该是能够通过实验加以检验的可观测事实,用以选择假说之方法最终应该能引导我们发现真理(倘若我们有能力发现该真理的话)。据此,我们有理由拒斥某些猜测,至少不将其视作“有效的”外展推理。皮尔士本人提到的一个“无效外展”是:实验室中发现一起意外现象,倘若随意乱猜以至于推测这跟星球运行有关或是跟5个小时前慈禧太后做的什么事情有关。今天读者更为熟悉的例子可能是:MH370航班失踪,至今未找到遗骸,所以,可能是被外星人劫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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