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洛特芒将辩证关系的理念定性为成问题的,他认为:“虽然数学关系描述了不同数学对象之间实际上存在的联系,但理念的辩证关系的并不能确证任何概念之间存在的联系”。它们是相当“成问题的”,它们是:“提出的问题...对应于仅可能由某些辩证理念支持的联系”。因此,他们被洛特芒描述为“相对于数学来说是超越性的(在这个术语的通常意义上)。”,有效的数学理论是为了回应这些联系的发问而建立的,洛特芒解释为“这些理论的整体结构是从逻辑图式内在性地寻求的解决来看的”,也就是说,逻辑图式的概念对子“并不先于它们在理论中的实现”,它们(指概念对)缺乏洛特芒所说的“逻辑问题紧迫性的超-数学直觉”,基本的结果是,新的逻辑图式和成问题理念的构成“取决于数学本身的进步”。 洛特芒的数学哲学认为,它在于“在整体的范围内理解[数学]理论的结构,以便提取逻辑问题,这种逻辑问题是由这种理论的存在本身所定义和解决的”。因此,洛特芒认为,“理念的超越性和数学中解决辩证问题的逻辑结构内在性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正是与这种联系直接相关着洛特芒描述的“发生的概念”,他认为其(发生的概念)有效运转在数学与他的辩证法之中,然而,逻辑学家认为“起源(或发生)所蕴含的秩序并非数学重组(从逻辑或公理)自身的秩序”,对于后者来说,起源(或发生)定义为“一个理论导出了该理论所有的命题”,然而对洛特芒来说,虽然辩证法先于数学,但它“不构成数学的一部分,它的概念与理论的原始概念没有关系”,但“发生”也不是柏拉图主义意义上的“从理念开始的质料创造”,而是如洛特芒所描述的概念的发生是“相对于处于分析理念的中心的实在具体的概念而言的”。洛特芒将“辩证法的优先性”定义为“问题”相对于“回答”的优先性:“回答的本质是回答已经提出的问题...即使这个关于问题的主意是在看到答案后才想到的”。因此,辩证法通过从数学理论中提取逻辑问题来发挥作用。只有在从数学理论中提取出逻辑问题之后,才能理解概念的对子,即成问题的的理念的逻辑图式。这是洛特芒从在辩证法中运作的具体事物中理解概念发生性的基础。而且,直接推动数学发展的是逻辑性问题本身,而不是成问题的理念。这个成问题的理念支配着提取逻辑问题的过程,在新的数学理论进一步的发展中分配着逻辑问题。因此,对洛特芒来说,“哲学家既不必提取法则,也不必设想未来的发展,他的作用仅仅在于意识到在理论中上演的逻辑戏剧。哲学家这种“充分去理解辩证理念”的努力本身就有着“对定义了概念之间联系的更实在的概念体系的创造性”。唯一能被设想的“先验元素”是“在问题的紧迫性经验中给出的”,它不仅是“对它们的解决方法的发现”,而且还是从数学理论中提取逻辑问题的过程。
洛特芒思想中的“虚拟”
洛特芒在他的数学哲学中使用的方法是“描述性分析”。他在整个工作中运用的特殊数学理论为他构成了“一个给定”(的场域),他在其中努力地“提取这种材料所参与的理念性实在”,也就是说,洛特芒的工作是从已经流行的数学理论开始。例如他将数学家Alexandroff、Hopf和Weyl在代数拓扑方面的所有新工作结合起来,并将其与Elie Cartan在复分析方面的工作以及André Weil在当时新兴的代数几何领域的工作联系起来,他也是最先对代数拓扑产生哲学上兴趣的人之一,代数拓扑学是当时正在全面发展中的数学分支。关于这些数学理论,洛特芒认为:
在辩证的理念的结构的现实化中,数学作为一个例子是必要的,对应于特定辩证结构(现实化)的例子不必是特定种类的;相反,通常发生的是同一结构的组织性力量在不同的理论中得到肯定,它们呈现出数学结构的相似性,证明了它们所参与的共同的辩证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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