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是圣斯塔尼斯劳斯主教节。这是莱希涅夫斯基的命名日。在他最后一个命名日,他已经躺在同一家医院里,五天后他将在那里去世。1912年,我在卢武会见了莱希涅夫斯基。当时我和叔叔住在Chmielowski街10号。一天下午,有人按门铃。我打开门,看到一个留着浅浅尖尖胡须的年轻人,他戴着一顶宽边帽,没有系领带,而是戴着一个黑色的大鸡冠。年轻人鞠了一躬,礼貌地问道“卢卡谢维奇教授住在这里吗?”我回答说是的。陌生人问道“您是卢卡谢维奇教授吗?”我回答说是的。“我是莱希涅夫斯基,我来给你看我写的一篇反对你的文章的证据。”我把他请进了我的房间,原来,莱希涅夫斯基在《菲洛佐菲茨尼日报》上发表了一篇文章,对我在《亚里士多德的矛盾原理》中的一些观点提出了批评。这篇批评文章写得非常科学严谨,以至于我找不到任何可以与他争论的观点。我记得,当经过几个小时的讨论之后,莱希涅夫斯基与我分手时,我像往常一样去了Kawiarnia Szkocka(苏格兰咖啡馆,利沃夫学者们最喜欢的聚会场所),我向在那里等候的同事们宣布,我将不得不放弃我的逻辑兴趣,一颗新星已经崛起,我无法面对它的竞争。
在《排中律的逻辑原理批判》(1913年)中,勒希涅夫斯基区分了本体论原理——每个对象要么是A要么不是A——和逻辑原理——在两个矛盾命题中,至少有一个必须为真。他拒绝后者,因为他认为“每个半人马都有尾巴”和“有些半人马没有尾巴”是矛盾的,但两者都是假的,因为主语“半人马”是空的。这显然取决于对具有存在意义的普遍性的解读。如果我们用“任何半人马都有尾巴”来代替普遍性,如果没有半人马,“任何半人马都有尾巴”就是真的,那么我们就会得到一对真值相反的矛盾对。
在这篇论文中,莱希涅夫斯基反驳了特沃德夫斯基的一般对象理论和梅农的不可能对象理论,并提出了格里林悖论和骗子悖论的解决方案。这篇论文是他早期“逻辑—语法”著作中内容最丰富的一篇。反对特沃多夫斯基的论点如下。把具有某组对象所共有的全部属性的对象称为一般对象。例如,一般的马具有且仅具有所有马共有的属性:它既不是黑色的,也不是棕色的,也不是白色的,既不是雄性的,也不是雌性的,既不是年轻的,也不是年老的,但它无可争议地是马科动物、哺乳动物,而且是马科动物的双亲所生。现在,勒希涅夫斯基将这个定义简化为荒谬。在任何至少由两个物体组成的群体中,都会有一些物体具有而另一些物体不具有的特性。例如,有些马是黑色的,有些马不是黑色的。所以一般的马不是黑色的,因为有些马不是黑色的;但它也不是不黑的,因为有些马不是不黑的。因此,一般的马既不是黑的,也不是不黑的,这是一个矛盾。因此,不存在由多个事物组成的一般对象。莱希涅夫斯基非常喜欢这个论证,即使在否定其早期著作的其他部分时,他仍然忠实于这个论证;此后,他一直拒绝接受普遍性。但这一论点并不影响那些乐于接受普遍性可能具有其实例所不具有的属性(例如实例化或重复)的普遍性理论。
在《真理是唯一永恒的,还是既永恒又无始无终的?》(1913年)中,他论证了永恒的二价性,反对柯塔宾斯基关于未来或然命题缺乏确定真值的观点。这篇论文使科塔宾斯基相信他的观点是错误的。值得注意的是,这篇交流论文表明,关于未来或然命题逻辑地位的讨论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前就已经在利沃夫展开,它启发了卢卡谢维奇在几年后发明了多值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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