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在这些必然的本质或范畴中,又可以进一步对“实体”的存在和其它范畴的存在进行区分,由此引出了形而上学的“核心的核心”,即作为存在学说之核心的实体学说。因为在他看来,实体是一切存在的中心。一切属性的存在,甚至一切范畴的存在,都是唯一地与实体这个范畴相联系而得以存在的,它们都不是独立的存在,只有实体才是真正独立的存在。“作为存在的存在”是什么?是实体。实体是一切存在的类别中最根本的一种。于是,形而上学的一切问题,包括“存在是什么”的问题,最终都归结为甚至等同于“实体是什么”的问题了。
亚里士多德的第一哲学或形而上学也可以被称为实体哲学。
实体哲学主要研究三个问题:1)实体是什么?回答构成了亚里士多德的狭义“实体学说”;2)实体的原因是什么?回答导致了“四因说”;3)实体是如何生成的?回答形成了“潜能与现实”的理论。
实体学说
亚里士多德所说的“实体”作为哲学的最基本的范畴是第一性的和独立存在的,一切其它范畴都必须依附于实体而存在。亚里士多德在《范畴篇》中对实体下了一个基本的定义:“实体,在最严格、最原始、最根本的意义上说,是既不述说一个主体,也不依存于一个主体的东西。如‘个别的人’、‘个别的马’。”所谓既不诉说一个主体,是指实体不能在一个陈述句里作谓词来诉说主词;所谓不依附一个主体是指实体必须具有独立存在的特点,它不是属性,属性只能依附于某个主体而存在。亚里士多德把这些既不诉说、也不依附于其它主体的具体个别事物称为“第一实体”,它们构成了一切事物(种属或属性)的最后的载体和绝对的主体(在一切陈述句中恒为主词)。
实体具有如下特点:首先,实体是一个具体的、个别的东西,是“这一个”,而不是抽象的、普遍的东西;其次,实体不同于属性,它没有与之相反的东西;再次,实体没有程度上的差别,即没有一个实体比另一个实体更是实体。最后,实体是变中之不变。具体属性可以变化,实体却是始终如一的。当然亚里士多德并不是否认实体本身也有生灭变化,但是这种变化不同于属性的变化,就每个实体而言,它都是自身同一的。值得注意的是,上述规定都是从人们的说话方式即语言语法中引出来的,亚里士多德相信语言的逻各斯与存在的事物有着相同的结构,因而他的本体论与逻辑学一开始就有密切的联系。
从实体的定义中我们可以看到,亚里士多德把个别的、具体的事物当作第一实体的做法是与柏拉图把普遍的、抽象的种属概念(理念)当作真实的存在的做法截然对立的。但是亚里士多德在“第一实体”后又提出了“第二实体”,即逻辑上的种属概念。这样一来,作为种属概念的“理念”也成了实体,尽管只是第二实体。亚里士多德承认,只有第一实体才具有“既不诉说一个主体,也不依存于一个主体”的基本特点,第二实体仅仅只具有“不依存于一个主体”的特点,它却可以诉说一个主体(诉说个别事物),因此,第一实体比其他事物更是实体,第一实体乃是在最严格意义上的实体。但是,把属概念当作实体必然会导致把一切抽象的普遍概念都当作实体这一逻辑后果,因为任何一种述说属的种又可以被一个更大的种所诉说。这样一来,亚里士多德又部分地回到了柏拉图的理念论,差别只在于,亚里士多德把个别事物与“理念”(种属概念)都看作是实体,柏拉图则只把“理念”当作实体(存在),把个别事物看做是介于存在与非存在之间的不确定的东西。
四因说
亚里士多德认为,第一哲学不仅要说明实体是什么,而且更要说明实体为什么成了实体,即不仅要“知其然”,更要“知其所以然”,这就要探讨实体存在或产生的原因。亚里士多德在总结前人思想的基础上提出了他的“四因说”,将实体的原因归结为质料因、形式因、动力因和目的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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