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绝对的自我意识或精神的上帝不仅仅是一个可知的对象,没有祂自己的帮助也会被别人知道,在这种情况下,人们将能够在没有上帝的情况下知道上帝,也就是说,没有祂的自我启示。但上帝是自知的,或者说是祂自己的对象,只有通过参与(teilhaft werden)祂的自知才能知。
虽然对上帝的意识是在自我意识中被给予的,虽然它与上帝的自我意识并不“分离”,但两者也不应该被“混淆”。人可以参与(teilnehmen,teilhaftsein),但不能成为上帝的自知的一部分(Teil werden)。正如埃克哈特大师(Meister Eckart)在谈到上帝的爱时说,在上帝爱祂自己的同时,祂也爱我,正如在同样的爱中,我也爱祂,因为我还能从哪里得到这种爱?同样地,我通过参与祂知道自己和知道我的同样的知识来知道上帝,因为我还能从哪里得到这种知识?然而,在爱中存在着“同一”以及同一。因此,在对上帝的知识中也有区别,而巴德尔总是很谨慎地对同一进行限定,他说上帝的理念总是伴随着一种无限的距离感。
在传达对神性的知识的同样的信仰中,巴德尔的神智学找到了通达所有存在的客观知识的方法。对上帝来说,思想就是创造,知识就是存在。上帝通过创造来知道,当上帝思考某件事的时候,它就产生了,而通过参与上帝的创造性思考,神智学家就获得了对实在的明确知识。巴德尔推翻了观念论的前提,即“是什么,就知道什么”,他把存在和知识的假定的一致提高到了它们在上帝那里的原始统一性,并把神智学解释为这种原始“发生性思维”的附种。让我们重复巴德尔的暗码:上帝通过一种形式来知道自己;这种形式就是祂为规定自己而言说的道;中介上帝的“内在”(immanent)知识的同一个道是祂的神圣自然(divine nature)的形式(原始形式),所有的“流出”(emanent)存在都是由它构成的;这种形式的科学是“逻辑”或作为形成能力的(使徒约翰)逻各斯的科学,它根据事物的形构方式而产生形而上学的知识。在上帝知道和形成祂自己的方式中,他知道和形成所有存在,在知道一个的同时,神智学家也知道另一个。从这个普遍的学说中,巴德尔得出了他的格言:“知识的理论应该与创造的理论相对应”,而这个学说的目的似乎部分是为了确保观念论的存在之知识的“客观性”。然而,在巴德尔的神智学中,观念论总是与肯定的基督教结合在一起,即使有点不协调,即使他肯定了对事物的绝对知识,他在神圣的和人的知识之间做出了同样的区分,就像神圣的和人的自我意识和实存一样,一个是原始的,另一个是派生的。所有的思维,只要它与实在相对应,都是对上帝的原始创造性思维(Urdenken)的反思和后思(Nachdenken)。所有真正的言说都是对原始言说(Ursprechen)的重申(Nachsprechen),是对上帝的创造之道(Urwort)的复述。像人类的爱一样,人类的理性不是一个谓词,而是一个“形容词”。
上帝是理性,人拥有它——来自上帝——也就是说,他只是“合理的”,并参与那个理性,而不是它的一部分,就像上帝是爱,而人只是参与或可以参与那个爱一样。
巴德尔呼应哈曼,写道,理性(Vernunft)不是由人创造的,而是(像言说一样)通过接收或“听”(Vernehraen)。理性通过它在他之中的内在性而是他的,通过爱本身而是他的,通过一种鼓舞(inspiration)的德性而是他的,巴德尔把这种鼓舞比作祈祷。
神智学将其对自然的知识建立在对神圣自然的认识上。在这样做的时候,它在人们知道上帝的方式和知道自然的方式之间做了一个根本性的区分,即“在上”和 “在下”。对上帝的知识只有通过上帝的活动,并且只有通过理智开放的态度才能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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