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生命的概念并不仅仅是关于生物与政治间模糊的联接——今天它已被拓展到更广的范围中,包括社会,经济,以及文化的存在。在早期海德格尔和德里达关于宗教的论述的基础上,哲学家们,如马克·C·泰勒(Mark C. Taylor),吕克·费希(Luc Ferry),以及汉特·德·弗瑞斯(Hent de Vries)都注意到了生物(bíos)的社会生活与宗教或精神生活之间隐晦的关系,不管是关于单独的主体或者社区——真实的,幻想的,或者将来的。更进一步地讲,生命首先,而且也根本上是生存的经历。这种生命之经历——它曾是现代性以及存在主义对本真性的执着的标志——仍然是今天生命经验的核心,尽管在许多环节被媒介化,模拟化,并且虚拟化,并最终呈现在齐格蒙特·鲍曼(Zygmunt Bauman)所说的“液体生命”(liquid life)的元稳定性(metastability)中。
在这些模式中,生命在一系列情境中得到发挥,与此同时其自身仍是哲学思考的基本视野。总有一些事情要对生命发生,正如已经被表达,可操作,已具有质化的那样。“对生命发生的事情”趋向于将之前的,未经检验的生命之概念置换,直到将其完全取代。对于情感-现象学模式来说,“对生命发生的事情”关注时间以及时间性,动态和流通,生命是以慷慨的方式被构思。对于生物政治模式来说,生命以形式,创造,生产的方式被构思。生命在机体和政治机体的模具内塑形。对于神学-政治学模式来说,生命是非物质的底层,分布于社区的社会空间。对于每种模式来说,“生命”都是一种必要但未经检验的对生命进行哲学反思的决定点。在每种情况下,生命都以“非生命”的方式来进行思考。于此同时,生命又作为和形而上范畴相区别的另一个问题摆在我们面前。
艺术与生命
然而,哲学当然不只是提出此类问题的唯一领域。在艺术史领域,生命同样是关注的核心。即便简要概观一下当代艺术,我们就不难发现,关于生命的问题也在以不同的方式被提出。在每种情况下,都存在着这样的声言:让艺术贴近生命(活),以及让生命(活)贴近艺术。看起来前卫艺术那古老的口号——“艺术和生命(活)!”——在现代艺术的历史中反复出现。例如,在抽象艺术中存在着精神生命(spiritual life)。正如康定斯基(Kandinsky)所说的那样,美学中最基本的因素——颜色,形状,形式,点,线,面——都揭示了感觉之形式生命(这里,我们同样可以指出抽象表现主义的一些沉思的画作)。这里,作为再现的艺术和作为呈现的艺术之间的界限十分重要。艺术并不是信息或者图像的传递者,艺术是活生生的感官的体验(其在欧普艺术和当代“超平”美学中达到巅峰)。
然而,这种精神生命的概念需要观众以及艺术品之间的一种分离,而且大多数时候处于画廊或者展览馆这种机构的语境中。与之相反的是,早期的先锋艺术——从达达以及超现实主义到激浪派以及情境主义——都试图将生命(以及艺术)代入艺术馆之外的世界中,有时在极端的情况下,艺术和生命(活)变得无法区分了。对于前卫艺术来说,精神生命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生命体验。对于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后期的行为艺术来说,最日常或者最平庸的姿态可能就是艺术的场合,就好比艺术作品可以如同日常生活中的物体和姿态一样,具有稍纵即逝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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