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生存之间的区别,以及形而上学的位移(时间,形式,精神)使生命的整个逻辑成为可能。这样的逻辑充满了矛盾。例如,生命从来只通过生存来表示,并且表现为生存,但生命本身则从来不展现出来,而且它也不是我们可以指向的某些事物或客体。生命,在它普现于任何生存个体的同时,自己本身却“什么都不是”(即,生命没有独一无二的物质基础)。类似这样的矛盾对哲学来说是令人不安的,因为如果我们追随亚里士多德,健全的哲学是建立在非矛盾原则的基础上的。也许这正是为什么生命在哲学中拥有这样一种令人困扰的地位:一方面生命被驱赶到伦理哲学的或者生物学的哲学这些专门领域,另一方面生命也作为一种基本的形而上学范畴。
至此,我们可以将亚里士多德对这个问题的论述凝炼成如下语言:任何生命哲学假定了一种非哲学的决定,这个决定考虑了一种生命之原则(生命-生存)及其相应的形而上学之位移(作为时间,形式,或者精神的生命)。这么做不可避免地在其核心产生了一系列矛盾,而这些矛盾与生命本身是无法分开的。奇怪的是,生命看起来并未生存。
亚里士多德指出的问题至今仍然存在。考虑一下今天哲学对生命的三种主要介入模式——情感-现象学模式,生物政治模式,以及政治-神学模式。在第一种情况中,在情感,过程和生成(becoming)的“新活力论”的影响下,生命概念在逐渐地松动。由梅洛-庞蒂(Merleau-Ponty)衍伸出来的现象学将生命进行重构,使之更偏离科学而更接近于其自身的现象性(phenomenality),体现(embodiment),以及其情感悬搁(affective epochē)。虽然生命与现象学存在着不可通约性,受德勒兹和柏格森启发的哲学提出一种生命的概念,这样的生命是由其内在动态性(immanently dynamic),自组织性(self-organizing),以及生发属性(germinal qualities)所定义。德勒兹主义的核心问题在于内在性(immanence)和生命的关系之中。在这种情况下,生命既不是某机体拥有的一种质量,也不是脱离机体的活力,而是内在性自身的优先性——即情感的网络(米歇尔·亨利(Michel Henry)称其为“自动情感”(auto-affection)),在其中,与其称独立主体为原因,不如称他们为效果(effects)。
在第二种情况(即生物政治)中,生命并没有以任何主动性来表达自己,但总是镶嵌于福柯意义上的机制(dispositif)中,这个机制事实上造就了某种被称为“生命本身”(life itself)的东西。因而从政治上讲,生命在乔治·阿甘本(Giorgio Agamben)“基本生命”(bare life)和“生命形式”(form-of-life)的概念中面临困境,这就带来一种特殊状态,正如安东尼奥·内格里(Antonio Negri)所说在此状态中“所有政治皆生物政治”。更具体地讲,所谓的后9·11时代复兴了身体政治,以及德里达所谓的“自主免疫紊乱”(autoimmunitary disorders),致使每个社群都经由免疫,或者罗伯托·埃斯波西托(Roberto Esposito)所谓的边界管理的“免疫化范式”得到复制。当然,福柯后期的作品都是生物政治这一线索的核心作品。其中,生命被不断地分层:从个体的解剖-政治(anatomo-politics),到人口的生物政治。最近,由法兰西学院(Collège de France)出版的福柯讲义推动了关于生命政治的新观点,凸显了蕴含在生命概念中的自由主义,安全,以及技术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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