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生命简化的定义也体现在其相反面中,其相反面是“生命”这个词在日常生活中在宽泛的意义上被使用。在英语中,类似“生活方式”(life style),“生活质量”(quality of life),“这就是生活!”(that’s life!),“活的开心点!”(get a life!)等用法比比皆是。(在英语中,“生命”,“生活”等含义均由“life”一词所表示。而这正是作者认为“生命”(life)一词具有宽泛的含义的论据之一—译者注)。该词的用法经常指向关于生命体验的核心范畴。体验本身几乎完美地同生命重叠。生命之体验并不存在,因为体验即生命。生命便是在世界中生存的波动和流动;生命是活着的体验,是在流动的时间内生存的体验。但是,这样说也具有局限性,而这种局限性即普遍性。在某人身上发生的任何事便是这种波动和流动的一部分。生命变成可以被体验的所有事情,任何事情。一切可以被体验的都成为生命的全部。
下面就到了“生命”一词的第四种用法。当生命作为主观体验时,生命可以由主体投射到客体,由自己投射到世界,由人类投射到非人类。这样的过程有一个专有的名称:拟人化的生命。我们不仅反思我们自己的生命,我们也意识到其他生命——植物的生命,动物的生命,以及越来越多机器的生命。但是这也意味着生命成为一种以人类为中心的关注点。我们将人类生命的特征投射到非人类世界中。这种意义下的生命实际上只意味着我的生命,或者我们的生命。该意义明显蕴涵着政治含义。正是我们人类才有资格认定一些事物具有生命,而另一些事物不具生命。生命是被授予的,或被剥夺的,而非给予的。生命被分类,或者分层;也许为这样或那样形式的生命指派了权利。也许一些生命较另一些来说更值得存在。生命被命名,被构造,被工具化,因而成为一种权力形式。这不仅仅涉及实用层面,而涉及政治或生物政治的层面。此处的困难正是在于“生命”和“政治”之间的纽带,因为如果生命并不为人类所特有,或者作为人类的特权,那么这个问题就变成如下形式:是否可以存在这样一种以非人类为主体的生命政治?
如果需要将此进一步简化,我们可以说蕴含在“生命”这些用法中最本质的问题是:对所有生命形式都具有共性的生命是什么?当我们描述植物,算法,我们自身的感觉,甚至作为生命主体的民族国家时,到底是什么使得我们用生命这个概念指涉如此宽泛的对象?
一些答案会出现在我们面前。首先,“生命”一词的使用并没有一个真正的基础-它的使用纯粹是一种方便。然而随之而来的问题是,许多领域,从医学到法律,都依赖一个稳定,连贯的生命概念以便参考。另一种回应则认为这只是词汇的滥用。我们对生命这一概念的广泛使用造成的问题其实来自错误的词汇选择。取而代之的是,我们应该对植物的生命,算法的生命,民族国家的生命等等采用不同的,所指更为具体的词。然而问题在于这样做并没有领会问题本身:问题并不在于词汇的选择(即这并不是语言层面的问题),而是思维结构的问题。正是我们的思维结构使生命一词出现范围很广的用法。然而还存在着一种不可知论的回应-虽然我们相信存在着对于所有具体生命形式都具有普遍意义的生命,但是这样的生命我们永远不会知道,而剩下的只是信仰问题。但这也在思想和语言的问题上采取了狭隘的观点,认为,如果某事物不能被思考,也不能用语言表达,那么它就不存在。所有这些回应都未能检验弗朗索瓦·拉鲁埃(François Laruelle)就生命思考而提出的“哲学决定”,这个决定是所有将生命变成哲学探索对象的尝试的基础和盲点。
建立一种对生命的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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