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它同时也是本体论。这一点在康德关于 "莱布尼茨和沃尔夫时代以来德国的形而上学 "的报告中得到了足够清晰的认识,在该报告中,本体论从属于形而上学,并被描述为 "形而上学本体之走廊或前庭 "[14]。奇怪的是,作为这种双重启发之结果,科学并没有直接从属于形而上学,尽管[在]《原理分析(Analytic of Principles)》中是这么说的。{11} 首先,一般逻辑学被简化为与科学相关的标准(canon),它沿袭了Port-Royal的传统,在关于概念、判断和推理的章节之外增加了关于方法的章节:
正如逻辑中的要素说(doctrine of elements)以认知的完善要素和条件为内容一样,方法论的普遍学说作为逻辑的另一部分,必须处理科学总体的形式,或者处理以将认知的多样性连接在科学中的方式。[15]
该定义强调科学之形式概念,相对于笛卡尔的定义,是一个新的发展,但由于[康德的]判断、推理理论之不足,它无法实现。理性在理解力之分配性统一性之上叠加了理念所要求的集体性统一性,而这种集体性统一性,其唯一工具,就是对立统一。如果把归纳作为唯一的程序,科学就会致命地倒退回亚里士多德式的等级分类的统一性。
其次,与此相反,对于科学而言,工具论(Organon),即 "关于如何实现某种认知的指令",是 "数学[......]一门科学,它包含了我们在某种理性用法方面的认知扩展的基础 "[16]。在《分析》中,不同的原则与直观公理一起支配着或发现着我们认知领域之扩展:问题的基本来源{12}因果性原则是数学之外的。然而,康德已经明确指出,只有当科学是数学的时候,它才是科学。难道这仅仅是一个表达直观中实际存在的关系的问题吗?但意义[sens]不能脱离关系的表达: 与假设判断相关联的因果关系在多大程度上可以用数学来表达?
同样的难题在《自然科学的形而上学基础(the Metaphysical Foundations of Natural Science)》中,以更尖锐的形式出现。在这里,对以证实/示范(demonstration)之概念为基础的科学理想的要求(因为后者在三段论和数学构造之间仍未决定),导致了对科学之纯粹的、必要的部分的创造,而科学,其发展则是通过经验性原则之增添,而演绎地展开的。我们非常清楚,在实施这一计划的过程中,伪先天的和伪经验的因素(pseudo-a priori and empirical elements)是如何在逻辑学、动力学和力学中相互纠缠的。实际速度(有别于数学位移的运动)、惰性力和主动力(active force)[force vive]等概念,已经预设了对经验的诉求。但它们究竟是由什么构成的呢?这里的问题,是一个并不完整的,抽象之过程。除了对物理宇宙的科学外(extra-scientific )思考之外,我们看不到它必须停止的极限,因此也很难看出它有什么权威可言。这种方法所遵循的不过是尚未发展成熟的日常常识概念。然而,如果科学的进一步发展是演绎性的,因而也是分析性的,那么在产生这些概念的综合{13}中,所有经验要素都必须已经结合在一起。任何特定的实验,要么是完全无关紧要的,要么就会使整个大厦坍塌;除非,论证是数学式的,是通过概念的建构进行的。但这样一来,物理学的概念就必须在数学中得到完整的表述,而康德却不允许这样做,而且这还会引起物理学中的构造相对于数学中的构造的特殊性这一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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