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黑格尔和胡塞尔都想要充分保证人类思考中的合理性,都认为必须用一门哲学科学来实现这一点。但是,他们所说的“科学”,意思截然不同。一方面,黑格尔认为,科学是从无可争议的开端出发的内涵链条,无论是《精神现象学》中经验的开端,还是《逻辑学》开端对存在的肯定——开端就是一个过程的开端,而这个过程的必然性就是科学。另一方面,胡塞尔的“科学”是服从于现象学分析的,他对科学的“本质”进行了一番本质直观。如果科学符合这一本质,那么,它就是科学。当然,胡塞尔同黑格尔一样承认,所谓的哲学是科学,不同于精确科学是科学——哲学的主题不允许它这样做——但是,哲学同样是科学的(Husserl 1950: nos. 73-75)。因此,黑格尔和胡塞尔都同意,如果没有现象学,如果没有对意识的研究,那就不会有科学。但是,他们有一大区别:在胡塞尔看来,现象学是哲学的科学,因为现象学既是哲学研究的特殊方法,又是哲学研究的普遍方法。在黑格尔看来,现象学是哲学的准备(就像《纯粹理性批判》一样),因为现象学逐步揭露理性其实是精神,而精神的自我揭露就是哲学。因此,虽然二人都认为现象学的内涵体现在对意识的反思中,但是,黑格尔从各个方面探讨这种内涵(逻辑学、自然哲学、精神哲学),而胡塞尔仅仅发现,悬置和还原所揭露的“先验主观性”是一切客观性的“先天来源”。无论现象学家选择胡塞尔(概念的严格性),还是黑格尔(社会-历史的各方面),他都必须把黑格尔作品中关于总体人类经验的重大议题,与胡塞尔作品中对个体现象学家的平常经验的“澄清”,进行一番对比。
他们的差异,很可能是因为对待理性的根本分歧。黑格尔和胡塞尔都同意,理性是以最高形式运作的意识,而哲学是理性的最高成就。但是,一方面,在胡塞尔看来,我们在面对每一项任务时,必须一次次地把意识提升到理性的水平,也就是说,一次次地重新开始。另一方面,在黑格尔看来,我们必须追踪意识从最初、直接、抽象的形式,经历一系列具体化阶段,最终完结于理性的过程。这样一来,哲学才能开始。因为我们不需要一次次地经历这套程序,所以,一旦理性开启了哲学,它就可以继续前进。当然,黑格尔的哲学思考模式,更有可能草率大意,但是,它的优点同样显而易见。提出一套研究意识的方法是一回事,用这套方法来研究意识是另一回事,胡塞尔在第一件事上花了太多时间,以至于没有机会去做第二件事。而黑格尔则继续他的表演。这种表演,是最有趣的。
把经验理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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