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塞尔的后一个反对意见特别有意思,因为它表明了黑格尔和胡塞尔对哲学的看法的不同之处。在胡塞尔看来,哲学是一种柏拉图式的理型,即使需要几千年来实现,但它是永恒的、同一的、不变的。如果这个理型在胡塞尔的时代以先验现象学的方式实现了,那么,这只不过是实现了长久以来的理型——几百年来哲学家的思考,都是为了这同一个理型。与此相反,在黑格尔看来,哲学是具体化的思想,是具体的哲学思考。既定的理型是不存在的。理型是在它发展的历史进程中产生的。这不意味着,每种哲学在自己的时代都是有效的,到了下一个时代就失效了。相反,这意味着,哲学是活生生的现实,哲学的生命是一个进程。正因为哲学与它的进程密不可分,所以,哲学是科学的。个别的哲学不是哲学,而是哲学发展中的环节。哲学之所以是唯一的,不是因为它是一个有待实现的理型,而是因为它对应了一个处于变易中的现实(EGP 118-134)。胡塞尔考察历史后,发现历史充斥着人们追求理型的失败。只有我们阐述一种让哲学成为科学的方法,这种理型才能实现。而黑格尔考察历史后,发现历史中存在一种不断前进的哲学。只有这种哲学停止前进,它才有不科学的危险。正因为如此,我们必须形象地理解黑格尔备受争议的说法——哲学在他那里终结了。这就好像他认为,“要开始研究哲学,就必须首先做一个斯宾诺莎主义者”(GP III 376)。做一个斯宾诺莎主义者,不意味着哲学在斯宾诺莎这里完结了。同样的,哲学在黑格尔这里终结了,不意味着黑格尔之后不再有哲学。黑格尔的意思很简单:我们不可能跳过斯宾诺莎和黑格尔而去从事哲学!而胡塞尔认为,哲学始于先验现象学。在此之前的都不是哲学,只是成为哲学的欲望(Husserl 1911: 290-291)。
鉴于二人对于哲学的看法如此不同,谈论他们的相似性显得有些奇怪。但是,如果我们认为,即使在差异显著指出,二者也不一定是矛盾的,那么,我们就可以讨论他们的相似性。胡塞尔主要关注哲学认识的严格性、确定性。他认为只要保证了这一点,我们所认识的事物就不再受限制。黑格尔主要关注哲学所认识的事物。他认为只有忠实于意识的内容,我们不仅能得到普遍的知识,而且能得到把握普遍知识的方法。胡塞尔把(事先确立的)方法的有效性作为我们获得的知识的客观性标准。黑格尔则认为,认识过程中连续不断的客观性链条,保证了方法能够把握现实的真理。但是,二人都认为,真正的哲学认识是有一个内容的,对这一内容的逐步占有恰恰是人类应该追求的目标。我们不应该像科耶夫一样(Kojève 1947:447),认为哲学“沉思”的方法对黑格尔和胡塞尔来说是一样的——他们所沉思的事物截然不同。但是,我们可以说,他们用不同途径追求相似目标,而且他们都认为必须避免过去哲学家的缺陷,从笛卡儿到洛克,从休谟到康德。
如果把他们的相似性和差异性一一列出,那么,多半差异会多过相似。但是,与此同时,我们不得不承认,只有从他们的相似性出发,他们的差异才是可理解的、有启发的。因此,我们不嫌啰嗦,同时考察他们的相似性和差异性,希望二者能互相启发,从而推动现象学事业。
理性的要求
虽然我们不能把黑格尔或胡塞尔称作(狭义的)“理性主义者”,但是,很明显,对于人类理性的自律、理性处理现实的能力,他们都很有(或许是非理性的)信心。至少在理论上,他们不对理性的能力范围做任何限制——最重要的是,不限制理性确定自身的运作规则。因此,“无限性”正是理性的特征。但是在这一点上,我们很快看到二人的区别。在黑格尔看来,无限性是潜在的,只有它最终等同于具体的无限理性、绝对精神,它才是无限性。在胡塞尔看来,人类理性面临着无限数量的理性任务,每项任务是平等的。只要所有研究都是理性的,就没有哪项任务能躲避理性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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