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格尔采用了康德关于理性的辩证看法,但他将关于知识的理性从知性的僭政中解放出来。 康德是正确的,理性思辨地自行产生概念,并且这种思辨过程是由必然性驱使,而且导向越来越普遍和全面的概念。康德甚至正确指出了理性是辩证的或者说必然地自行生产出矛盾(就如他在关于二律背反的论述中展示的那样)。另一方面,康德错在他没有提到这些矛盾存在于世界本身中。他没能把这些讨论二律背反时的洞见应用于“自在之物” (SL-M 56; SL-dG 35; see also section 4)。的确,康德本人的论述证明理性的辩证本性能被应用于事物本身。事实上理性自行发展出这些矛盾,没有我们头脑的帮助,这揭示了这些矛盾不光只存在于我们的头脑,而且是客观的,或者说是在世界本身中的。不过,康德没能得出这一结论,并且继续把理性的结论看作是幻象 [3]。但是康德的哲学确证了一个一般的观点,即他看作幻象的矛盾既是客观的——或者说是在外部世界中的——而且是必然的。就是黑格尔所说的,康德确证了一个一般的观点,即“幻象的客观性和矛盾的必然性,这属于思维规定的本性。 [4]”(SL-M 56; cf. SL-dG 35),或者说是属于概念本身的本性。
约翰·戈特利布·费希特(Johann Gottlieb Fichte,见词条Fichte)为黑格尔展示了辩证法怎样超越康德——超越康德所展示的由理性(必然地)自行发展出的矛盾;超越归谬法论证(就是我们在前文见到过的,主张矛盾导向虚无);超越康德的怀疑论,或者说康德关于理性的矛盾必须被知性抑制并从知识中排除出去的主张。费希特指出,寻找全部人类知识的基础这一项任务导向了自我和非我(not-self)之间的矛盾或对立(就我们的目的而言,为什么费希特持这样的立场不太重要)。 据费希特所言,导向这一矛盾的这种推理是分析的或对立的推理方法,这一方法涉及到在被相互比较或被相互等同的元素(在个例子里是自我和非我)之间划出一个对立。传统的归谬法论证会促使我们拒斥矛盾的两方然后从头再来,费希特却认为自我和非我的矛盾或对立能够得到解决。特别来说,矛盾是通过设定第三个统一了矛盾两方面的概念——可分割性(divisibility)的概念——来解决的 (The Science of Knowledge, I: 110–11; Fichte 1982: 108–110)。可分割性这一概念是由推理的综合过程产生的,这一过程涉及“从对立的东西中找出它们所以相同的那种标志[5]”(The Science of Knowledge, I: 112–13; Fichte 1982: 111)。实际上费希特指出,通过综合概念或判断消解矛盾的步骤不仅是可能的,而且是必然的。就如他口中从自我与非我之间的矛盾到可分割性的综合概念一样,
这种综合的可能性既不能进一步追问,也不能给它提出任何根据了;这种综合,直截了当地是可能的,人们无需任何进一步的根据就有权这样做。[6] (The Science of Knowledge, I: 114; Fichte 1982: 112)
他指出,既然分析方法导向了对立或矛盾,那如果我们仅仅用分析判断,“就不仅如康德所说的那样,不能远行,而且根本不会前进一步[7]”(The Science of Knowledge, I: 113; Fichte 1982: 112)。没有综合概念或判断,我们就只剩下经典的归谬法论证显示出的那样,一无所有。综合概念或判断也因此对于我们超越矛盾而不至虚无是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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