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希特对于综合方法的阐释给了黑格尔一把超越康德的钥匙。费希特提出,综合概念——它统一了辩证生成的矛盾的后果——并没有完全取消矛盾的各个方面,而仅仅是对它们加以限制。据他所说,一般而言,“限制某个东西,意思就是说,不由否定性把它的实在性整个地扬弃掉,而只部分地扬弃掉 [8]”(The Science of Knowledge, I: 108; Fichte 1982: 108)。不同于归谬法要求的那样,把必须一同摒弃矛盾两边作为结论,综合概念或判断通过表明对立两方的局限性来回溯性地(retroactively)把它们正当化,也可以说是通过揭示现实的哪一部分与它们挂钩、哪一部分不是,或者说通过规定它们各自在什么方面和什么程度上是真的。如我们所见 (见 section 1),对于黑格尔来说,后面的概念和形式扬弃(取消并保留)前面的概念和形式,因为后面的概念和形式在自己的定义中包含了前面的概念和形式。从后面的概念或形式的角度上看,前面的依旧有些许有效性,就是说,它们拥有着由更高一层的概念或形式界定的有限的有效性或真理。
所以,辩证生成的矛盾并非如康德说过的那样是一个要知性规制的缺陷,而是对理性发出的“思辨”之邀,换言之,正是要邀请理性产生那种如康德指出的理性致力于发展的,越来越全面和普遍的概念和形式。最终,黑格尔认为,如我们在第一部分所见的那样,辩证过程在每一个主题都导向一个完全无条件的概念或形式——绝对理念(逻辑学)、绝对精神(现象学)、权利和法的绝对观念(法哲学),等等等等——这些汇集在一起,组合成“由诸圆圈所构成的圆圈” (EL §15),后者建构起既统摄世界,又让这个世界(对于我们而言)可以理解的整个哲学体系或者说“理念”(EL §15)。
注意到,尽管黑格尔明显受到费希特的影响,但他从未在描述自己的哲学时接受费希特的“正题——反题——合题”这种三阶段式的语言 (Mueller 1958: 411–2; Solomon 1983: 23),不过他确实在讲演里描述康德哲学时明显用过(LHP III: 477)。 实际上,黑格尔批评过形式主义地运用由康德兴起的“三段式(triplicity [Triplizität]) (PhG-P §50)”方法——这一批评很可能是针对费希特的。黑格尔指出对由康德兴起的三阶段形式的运用被降格为“无生命的图式(a lifeless schema)”和“不折不扣的线条轮廓 [eigentlichen Schemen]”,这些,就像数学中的公式一样,被简单地强加在主题上。与前者不同,一种对康德“三段式”的恰当科学用法会如同黑格尔对自己辩证方法的说法那样(见section 1)——从内容的“内在生命及自身运动”(PhG §51)中涌流出来。
4. Is Hegel’s dialectical method logical?黑格尔的辩证方法合逻辑么?
学者们时常质疑黑格尔的辩证方法是否合逻辑。有些怀疑来源于矛盾在他的思想和论述中扮演的角色。尽管如我们所见(前文,section 2),严格意义上讲很多在概念或形式的辩证发展和定义中内嵌的对立并不能算是矛盾,像格雷厄姆·普里斯特(Graham Priest)这样的学者主张这些对立其中有些可以被证明是矛盾(Priest 1989: 391)。黑格尔同康德相反 (参见 section 3 前文),甚至主张矛盾不光存在于思想中,而且还存在于世界本身中。比如说,运动,黑格尔称它为“实有的矛盾(existent contradiction)”,如他所述:
数学联邦政治世界观提示您:看后求收藏(同人小说网http://tongren.me),接着再看更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