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哲学中的意义理论——从弗雷格到塞尔
介绍
(本文是对Lycan的著作Philosophy of language: A contemporary introduction的总结。 [1])
意义的理论是哲学中一个重要的、理论众多的分支。甚至可以说,大部分哲学问题都是围绕意义理论来展开的。本文的试图总结意义理论当中最重要的几个分支,其包含的哲学家和理论有:弗雷格的意义理论,罗素的描述语理论,塞尔的簇理论,克里普克的可能性世界理论,戴维德森的真值理论,维特根斯坦的使用理论及其继承人塞拉提出的推理理论,格丽斯的心理学理论,普特南和克里普克的因果历史指称理论,逻辑实证主义理论,计算主义理论。
面对如此众多的理论,我们应该怎么研究呢?首先,我们要面临的问题是,为什么我们需要一个关于意义的理论?它用来解释的对象是什么?这一问题实际上要从我们的语言结构中说起。例如,当我们说出“马儿在吃草”的时候,为什么这个句子是有意义的?可能会有人说,这是理所当然的,因为“马儿在吃草”意味着马儿在吃草。但是如果我们换一种方式思考,机器人是如何理解“马儿在吃草”的?问题在于,对于机器人来说,“马儿在吃草”就是一串1和0组成的符号。这种符号对于机器人来说是否有意义呢?答案可能是无意义的,那么问题就在于,是什么保证了“马儿在吃草”是有意义的?它的意义是什么?如果答案是因为人类能够理解符号的意义,那么问题还是存在:是什么保证了人能够理解意义?
其次,人类语言还有很多种性质,例如,当我们读到“1986年,一个叫王小明的人潜入了国民党的***家里,并刺杀了他。”这个句子起码有这样几种属性:(1)它是世界上从来没有出现过的句子。即它是独一无二的。(2)它没有对应的事实条件,因为这个世界并没有这样的人出现过。(3)它的意义是组合的,即整个句子的意义依赖于其构成部分的意义。
面对每一种属性,我们都要利用意义理论进行解释,例如,(1)对于世界上从来没有出现过的句子,为何人类能够理解?这是如何被保证的?(2)它没有对应的事实条件,那么这个句子为什么是有意义的?等等……
我们把这种属性称之为意义事实(meaning facts),它相当于我们的解释对象。而一个意义理论所能够覆盖的范围应该能够包含所有的意义事实。如果它有不能解释的事实存在,说明它是一个不完善的意义理论。
意义理论的分类
在意义事实中,我们已经默认了句子是有意义的。这说明句子的功能是表达(express)某种意义。但是,在奎因的《两个教条》 [2]中,我们已经看到,一个句子可能是没有其含义的。因而,关于句子有没有含义的问题,是值得怀疑的。
在回答句子是否有含义之前,我们需要回答另外一个问题“什么是意义”?总的来说,意义是什么可以分为两类回答,一种是内在主义的,即认为意义定位在我们的心灵世界当中。这些理论包括:弗雷格的意义理论,罗素的描述语理论,塞尔的簇理论,格丽斯的心理学理论,计算主义理论。一种是外在主义的,即认为意义定位在外部世界,这包括:传统的指称理论,克里普克和普特南的因果历史理论,戴维德森的真值理论。
因而,我们可以将意义理论划分为(1)说明“什么保证了意义成为意义”的问题,即一个句子的意义判定问题。例如,“十分的丢而恢复”,这个句子的意义是什么?如果它没有意义,那么什么能够保证它是没有意义的?这些理论包括:传统的指称理论,实证主义的理论,戴维德森的真值条件论,维特根斯坦的意义使用理论和其继承人塞拉的推理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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