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实原则对年轻时的艾耶尔来说是根本性的;他将其等同于“激进经验主义”。其口号是语言哲学和逻辑分析同自然科学呼应。“哲学满是这样的问题”,艾耶尔评论道,“它们看起来是事实性的但其实不是……什么是x(或)x的本性是什么……它们需要的都是(通常是语境下的)定义”(59)。“x的本性是什么”被“符号‘x’的使用”所代替了(39)。看不到这一点就是“被语法所欺骗”(45).这与卡尔纳普所说的言语的实质——即人使用符号的地方——和“言语的形式模式”——人提 及这一符号的地方——之间的区别是一样的。在应该用一者的地方用了另一者会导致严重的哲学问题。
或许对你来说,以某些感觉材料来确定现实会使得整件事显得极为神秘——我们究竟是如何将夸克这样在感知阈值之下的事物或宇宙大爆炸这样不可感知的事物视为现实 的呢?。为了维护科学的存在,看来艾耶尔不得不在这些事情上接受某种“工具主义”或“虚构主义”,或 因其解释上的价值而承认一些次级的实体存在状态,将不可感的它们算作我们科学图景中在经验上不真实的一部分。这样的观点在当代科学哲学中十分活跃,其最著名的代表是巴斯·范弗拉森(Bas Van Fraassen)。
对艾耶尔学说的另外两个主要挑战是所谓的弗雷格—吉奇问题,以及证实原则本身的地位问题。
弗雷格—吉奇问题是一个关于价值的情绪论问题。考察以下论证:若入店行窃是错的则我将吃掉我的帽子;入店行窃是错的,因此我将吃掉我的帽子。人的确可以对入店行窃是否是错的这件事不带任何观点、态度或情绪,理解并接受这一论 证的有效性。但这样一来,“入店行窃是错的”这句话的功能就不能说是表达了一种道德反对的情绪;人对此句的理解并不依赖于这份情绪表达。进一步说,有效的论证形式传统意义上无论如何都是,如果它的前提是正确的,则结论为正确的。但既然只有命题可以是正确的,所以“入店行窃是错的”就不仅仅是在表达情绪。它一定表示某种可赋值为真的事物:一个真正的命题。
对证实原则的挑战本身是简单而彻底的。同任何陈述一样,证实原则本身必须要么是可证实的的要么是先验的。若它是可证实的,那么就可能找出某些或倾向于支持它、或倾向于否定它的观察。但找出如此观察不仅不可能,而且假使我们能找出如此的观察结果,那就会如同衔尾蛇一般:似乎如果要维护证实原则,人们就得预先将它视为正确的。于是假设它是先验的,因此它是不易证实的。这里的问题是它没有重言式或逻辑真理的形式,如“没有狗不是狗”,也不是分析陈述,如“没有单身汉已经结婚了”:它似乎断言了某些关乎语言与世界之间关系的实质内容。而艾耶尔学说的一大核心信条就是不存在先天综合的陈述:没有既不是重言式,又不是逻辑的,也不是分析的先验陈述。
• 证实主义Ⅱ:卡尔纳普的逻辑经验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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