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讨论的是一个相对简单的、更贴近常识的理论,我们称之为“素朴语义学”。在描述这一理论时,我们将穿插着介绍一些基础的逻辑概念,诸如单称词项,谓词,真值函数连接词等等(已学过逻辑学的读者可直接跳过此章节的某些部分)。第四章着重讨论发生在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的一场著名的运动:逻辑实证主义(或称“逻辑经验主义”)。直到二十世纪五十年代,这一哲学思潮一直主导着语言哲学的发展。我们将探讨逻辑实证主义的两位领袖人物:鲁道夫·卡尔纳普(1891-1970)和艾尔弗雷德·朱尔斯·艾耶尔(1910-89)。同时,我们还将讨论到路德维希·维特根斯坦(1889-1951)早期影响巨大的著作:《逻辑哲学论》(1921)。第五章主要探讨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兴起的一种应和了弗雷格与罗素但同时反对逻辑实证主义的新理论,即主要由索尔·克里普克所提倡的直接指称理论。这一理论对其他的一些哲学分支,尤其是形而上学与认识论产生了许多不同的影响。第六章主要探讨一个从上世纪六十年代晚期开始兴起的话题,即关于诸如“I”或“here”等我们称之为索引词一类词根据情景而变化的问题。我们将透过大卫·卡普兰提供的一个视角来解读它。
而语用学,即语言的使用,将会成为第七章的主题。我们可以暂时地认为其基于或从属于意义理论。第八章将全面地深入探究一个非常令人费解的领域。这一领域推动了弗雷德和罗素的语言哲学中许多重要的进展,它还不停地使各个等级的学生感到费解,同时又受其启发。这一领域即为命题态度的语义研究。我们会探讨例如“达尔文相信人类与大猩猩共祖”这样的,在句意中把信念归于某人的句子。
第九章探讨的是由唐纳德·戴维森(1917-2003)提出的一个著名的理论。这一理论旨在描述出那些构成意义和指称的事实基础,而不是将其简单地与概念联系起来。严格来说,这一理论也并没有去定义那些概念,而是尝试提出一份详尽明确的指南,使人可以在哪怕不了解对方语言的情况下,也能将这些概念应用于任意语言的使用者身上。戴维森将这一过程称为一种彻底解释。
其他的学者一直对意义理论的发展前景持更为怀疑的态度。第十章的主题人物W.V.蒯因(1908-2000)认为对特定的词语或句子的意义,不可能存在令人能够从科学性层面接受的解释。第十一章的主题人物路德维希·维特根斯坦,在其后期著作《哲学研究》中体现的哲学思想在某种意义上与蒯因的看法是一致的。他认为建立一套严格的意义理论是一种极其错误的尝试,但同时提出了一种非同寻常的观察这一现象的方式——他相信这样做的话,主要的问题就不复存在了。我们的最终章将探究目前备受关注的五个话题:断言,虚构对象,语境相关性,推理主义和侮慢语。
本书的每一个章节都包含本章小结、历史拾遗(最终章除外)、延伸阅读建议(一手和二手)以及研究问题(为了激发你更深层次的思考!)这四个附加板块,正文结束后附有术语表。看完本书,你将了解到语言哲学研究史上那些著名的人物和理论,并将了解到语言哲学中典型的观点、理论,以及对其各种各样的评论。但是如果你真的想知道什么是适合你的领域,研究延伸阅读建议里列出的一手文献对你来说就很重要了。当然,除此之外这一领域还有很多其他的可以探究的地方,历史拾遗中的内容和基础的二手读物可以作为一定的指导。
我们将从一些基础性的要点讲起,同时,更为重点的是,我们将要从介绍一些特殊的术语,一些行话开始。下文要提到的一些术语会比较具有争议,但是它们可以帮我们先建立起一种特定的,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被直至第十章将讨论到的那些学者或多或少地承认的框架结构。
八条预说明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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