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划分不可以被认为是绝对的。当其中某一个分支学科关注的问题可能会影响到另一分支学科时,就会引发关于两者之中哪一科更为基础,或是对在什么意义上更为“基础”的争论,有时还会进一步导致这种三分法本身的理论依据受到质疑。
在之前的列举中,支持对语言进行哲学探究的第四个理由所暗示的科学研究领域,即是被称为“语言学”的科目。这门科学与语言哲学间的关系又是什么呢?
并没有一种单一、简洁的方法来区别两者。这两者一部分是在“程度”而不是“种类”上存在差异,另一部分则只是分科安排的历史问题。就好比你既能在计算机科学,也能在数学或哲学专业学到形式逻辑之类的。不过有关二者的区别,我们还可以继续深入讨论。
首先,哲学比语言学要更加重视语言在知识、形而上学、伦理学、政治学及美学所关注的问题之上的结合点。
其次,语言学研究更注重经验事实,更注重各种真实、但却是偶然的现存语言,以及自然环境下由其引发的各种费解的难题。哲学则倾向于研究事物的先验性层面——尽管这么做可能会被人嘲讽为贵族式的哲学(risking jokes about armchairs and port)。
最后,我们就能将语言学划分为理论层面及应用层面。语言哲学,尤其是其对意义理论的关注,更靠近理论层面。大致来说,意义理论和语义学相似,二者都属于语言学范畴且同样被哲学家们孜孜不倦地探索着。但语言哲学的主要研究领域,比理论语言学更加狭窄、也更加深入。通行的哲学理论和语言学理论都会使用诸如指称(关于性)、真值、认知内容等许多概念,但是有关这些概念的地位,关于如何为其辩护、它们位于何处、它们本性为何的问题都属于哲学范畴。这里我们可以利用数学与数学哲学的关系做一个不够精确但很实用的类推:在数学中,你会使用到类似数字,分数和函数以及像代数,三角学和微积分类的数学方法。当你开始思考这样一个问题:“代数,三角学以及微积分的最终依据是什么?我们如何能探究这一切?什么是数字、分数及函数?它们真的与石头和猫咪一同存在于这个世界上吗?”这时,你的思考就开始进入数学哲学领域了。与这类似,相较于语言学本身语言哲学更具反思性,其在意义理论方面更可能采取一个“元视角”(有时哲学家们会说他们研究的是“元语义学”)。
由于语言学家们已知悉句法,在这一方面我们会较少提及;同时,本书将仅涵盖在解释如何学习意义理论时所需的最基础的内容。相应地,本书将会包含更多对语用学的探讨,这既是考虑到语用学内在的哲学性倾向及其哲学意义,也因人们可能会对语义学或意义理论的主要观点产生一些徘徊不去的担忧,而语用学所关注的东西恰能缓解它。
全书内容概览
本书将从一些特定的经典意义理论开始。这些意义理论的经典之处在于,迄今它们仍被用作大多数前沿的意义理论的参考要点,并仍作为语言哲学中最核心的部分为大多数其他领域的哲学家所熟知。尽管在语言哲学先驱者中不乏有柏拉图和约翰·洛克这样的著名学者,然而直到戈特洛布·弗雷格(1848-1924)和伯特兰·罗素(1872-1970)的著作问世,语言哲学才相对较晚地迎来了成熟期。弗雷格和罗素的作品也将是第二章及第三章的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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