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你可能已经注意到本书中首次使用的应用性的或理论性的术语是用粗体字印刷的——这些术语在术语表中都可以查到。你还需要注意所有的斜体字。
2.之后的有些小节会被标上“延伸讨论”——自然,这些内容都与哲学相关,有的比我们主要的讨论内容更难一些,有的则没那么重要。
3.可以思考这样一个问题:以下的句子包含多少单词:
Your dog bit my dog. (你的狗咬了我的狗。)
这是一道陷阱题!正确的答案取决于我们如何理解“一个单词”。“dog(狗)”这个词出现了两次,有两个形符(token)但却是属于同一类符(type),所以这个句子在形符数上有五个,在类符数上有四个。我们也可以说在这个句子中和“狗”同一个词类的词出现了两次。
4.聊聊单词“is(是)”。现有一个关于伟大的蓝调音乐家雷·查尔斯(Ray Charles)的迫真论证,过程如下:God is love; and love is blind; but Ray Charles is blind; therefore Ray Charles is God.(上帝是爱;爱是盲目(blind)的;雷·查尔斯也是盲的(blind);因此雷·查尔斯是上帝。)也许雷·查尔斯确实是神,但是这个论证过程并不能支持其论证结果。谬误发生在解释单词“is”的环节。单词“is”每次出现时,这个论证都将其解释为对同一性的一种表达,与“=”、“和……是完全相同的事物”或“和……一致”有相同的功能,而不是对述谓结构的表达,像“is”在“The cat is hungry(猫咪饿了)”中的功能。查尔斯是盲的(is blind),但是他并不与“盲(blindness)”相一致。斯蒂夫·旺达也是盲人,但是他也并不与盲一致。当然啦如果我们还是这么去论证,那么根据同一性的对称性(如果a=b则b=a)和同一性的传递性(如果a=b并且b=c,那么a=c),斯蒂夫·旺达和雷·查尔斯就会是同一个人了!我们将更倾向于在本书中使用等号,也就是表示同一性的符号“=”来代表“is”表示的同一性功能,保留“is”来表示其表示述谓结构的功能。
5.日常的语言中充满了语言哲学家所使用的各种术语,不过我们会尝试着用一种更加精确的方式来表述它们,而不是像在日常用语中那样较为潦草地使用这些术语。日常用语中的“reference(以下皆译为‘指称’)”在语言哲学中的使用方式尤其值得注意。思考一下单词“Boston”和Boston(波士顿)之间的关系。在不破坏日常用法的前提下,我们可以说这个单词指明了,标明了,意指,表示了,表明了,点明了,提到了,命名了,作为名字表示的是,代表的是,包含的内容是,意味着这个城市。这种关系就可以用我们称之为“reference”的概念来进行一个范例化的表达。我们会说这个单词(Boston)指称了(refer)这个城市(波士顿):波士顿(Boston)是“Boston”的指称内容。
6.在进一步讨论语言之前我们需要明确引号的用法。举个例子,下面的句子都为真:
(a)Boston is a city on the east coast of the USA. (波士顿是美国东岸的一座城市。)(b)‘Boston’ contains six letters.(“Boston”包含六个字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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