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再一次地,是一个清单而非句子。我们的收获就是,一个句子内必定有一部分东西不仅仅在指称客体。
弗雷格声称,谓词直接意指函数(function) [U1] [l2] ,一种存在模式与客体大相径庭的实体。就如同将3填入‘α+2’所直接意指的函数,函数值为5一样,将某人填入“α的母亲”所直接意指的函数,函数值就是此人的母亲,而将黄金船填入“α是一匹马”所直接意指的函数,函数值是两个真值择一,取决于黄金船是否为马。而又因为,实际上,黄金船正是(或曾是)一匹马,则该句真值为真。
弗雷格把值为真值的函数称为概念(concept)。这个术语很不幸,因为它看上去更适合用来称呼谓词的涵义,弗雷格派学者阿隆佐·邱奇(Alonzo Church)就是这么做的。但在本章余下部分里我们还是会坚持使用弗雷格的叫法。
弗雷格的概念与函数大略上并非客体,也无法被单称词项指称。它们是“二级”实体。客体构成了第一级,而那些能够被应用在客体上的实体就是第二级实体。[4]先不算那些由“x+2”直接意指的函数,这些不是概念。剩下的我们完全可以这么认为:一级实体、即客体可以成为二级实体、即概念的输入,而后者则出产真值以作输出。函数就像箭矢,从一个实体指向另一个;概念则是一个具体示例,此时被指向的实体为真值,即为真或假。谓词指称它们,类似于:
α是绿色的
α是若瑟·拉青格的朋友
α+2=7
但弗雷格现在察觉到了一个谜团。类似于下述的谓词
(26) α是一匹马
其指称对象是一个概念。那么来看看这些:
(27)“α是一匹马”指称概念之马
(28)“概念之马”指称概念之马
(27)看上去无法反驳。而(28)也似乎十分通顺——句子“‘A’指称A”当然为真,无论我们把什么指称词项放入‘A’。因此,“α是一匹马”和“概念之马”这两个词项应该被视作指称同一实体。那么,至少在外延性的语境中,它们应该是可互换的。无论其中之一在哪里(外延性地)出现,都可以用另一个去替换它,并且句中其真值保持不变。我们再举出一个经验事实:
(29)黄金船是一匹马。
所以,由上述得二者可互换,我们推导得:
(30)黄金船、概念之马。
这句话不仅不为真,还没有意义!又一次地,我们得到了一个清单,而不是句子。但它确实看上去来自于真前提。
在弗雷格看来,问题出在短语“概念之马”上。(27)并不为真。“α是一匹马”中的希腊字母暗示了一道 “概念之马”所没有的空隙。后者无法扮演谓词的角色;谓词必须是不完整的,或者用弗雷格的话说是不饱和的。概念因其本质,就无法被完整、饱和或没有空隙的词项所指称。
(27)的位置上究竟该写些什么?什么都不该。弗雷格认为,谓词仅在它们于完整句子中正常起作用时进行指称。确实,似乎此时任何声明谓词指称的尝试都注定失败——语法本身看上去都要求“A指称__”的那块空间仅能被单称词项替换,因为单称词项指称客体(一级实体)而非概念(二级实体)。这是一种极度接近自相矛盾的情形,引发了许许多多的回击。弗雷格本人对此也有所察觉,并乞求读者给他一点“余地”(grain of salt)。
• 进一步讨论:语境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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