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每个x都为假,由此确保“存在一个x如x = 火神星”为假,进而(13)为真。然而根据弗雷格的理论,由于“火神星”一词的出现,(14)缺乏真值,即对每个x它都是非真非假的。“埃菲尔铁塔 = 火神星”,“我的左眉 = 火神星”等等等等——这些全都是非真非假的。所以,“存在一个x如x = 火神星”是非真非假的,类推可得(13)是非真非假的。这依旧是个错误答案;“语义学马达”没有办法在无客体填入的情况下启动。
说句题外话,这种用量词来解释存在的策略,自称能为上帝存在的本体论论证之无效,提供切中肯綮的诊断。这一诊断沿袭了康德所提出的路径 (译注:康德的路径,即“存在”不是谓词。论证之一是‘存在红色的x’跟‘x是红色的’在我们的可能经验中并无差别。),但或许更为有力。那论证告诉我们,该陈述“上帝存在”借由“上帝”一词的所有含义得证为真,并且无法被不自相矛盾地否定。具体而言,“上帝”被定义为一个满足了下列谓词的存在(想必还有更多用于描述上帝的词汇,但我们就先专注于手头这些):
α是全知的
α是全能的
α存在
因此要否定陈述句‘上帝存在’实际上是自相矛盾的;这么做就像去否定四边形有四条边。但是,如果我们坚持存在应该被表述为量词而非“一阶”谓词,上述列表的最后一项就是畸形的。它该被写成:
(15)存在一个x使得(x是全能的且x是全知的)
要否认这一句就不必牵涉到逻辑问题了。
我们会在关于罗素的章节中再度探讨这一点。[2]
• 替换原则与外延性
就如同在上述小节“再议组合性;句子的指称”中所解释的,弗雷格将组合性原则一分为二。指称组合性原则告诉我们,如果我们一开始有一个句子S,把S的一部分换成具有相同指称的另一表述,那么得到的句子将与S拥有相同的真值。我们可以说得更准确些:
替换原则(The principle of substitutivity):如果S包含表达e,而e*拥有与e相同的指称对象,那么将S中的e替换为e*得到S*,S*就将拥有与S一致的指称对象。
如果S和S’为句子,它们的指称对象为真值,那么替换共指部分将不会改变句子的真值(对共指的替换将存留真值,或者说保留真值不受影响(salva veritate))。去理解这一原则在我们对语言的理解中有多么根深蒂固是很重要的。看看下述句子:
(16) 长庚星是一颗行星。
(17) 金星 = 长庚星。
(18) 金星是一颗行星。
(17)为真表明“金星”和“长庚星”是共指的:金星和长庚星是同一客体。因此(17)和(18)对同一客体说了同一件事。那么它们在真值上就没有区别。它们对客体所说的可被表述为“α是一颗行星”,而被如此说的客体就是金星,也被叫做长庚星。替换原则似乎根植于每一种谈及一个客体究竟指什么、谈到指称是什么时会有的想法之中。如果某人意在说出些有关某一客体且为真的东西,我们如何指称客体并不重要;我们如何挑出客体也不重要。唯一重要的是客体是否如同我们所述;如果它是,那我们所述为真,反之亦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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