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考量促使弗雷格做下结论:在指称之外,还有一种与单称词项相关的东西,他称之为涵义(sense)。拥有同一指称的单称词项可能会拥有不同的涵义,或者我们说得更准确些,共指(co-referntial)单称词项可能会拥有不同的涵义。
目前为止我们仅仅在命名问题,但我们想要的是一个理论。这个理论要能够预测上述被我们注意到的现象之产生,并且解释它们产生的原因。为达成这一目标,我们必须回答一个问题:什么是单称词项的涵义?
弗雷格用两种方式描绘单称词项的涵义,但只有第一种出现在他的著名论文《论涵义与指称》中:
涵义I:单称词项的涵义是指称对象的呈现模式(mode of presentation)。
涵义II:单称词项的涵义是指称对象的决定规则(rule for determining)。
根据I,涵义类似于对某事某物的视角;它是客体被呈现给我们的一种方式——一种考量客体的方式。这里的弦外之音直指康德,因为康德认为不存在对于客体的直接认知或考量:我们必须通过某种方法才能捕捉到它,用特定的方式去认知或思考它。根据II,涵义是我们找到事物的方式,由此方式我们走向客体而非客体向我们而来。两种通往同一客体的涵义好比朝向指称对象的不同路径,是前往同一地点的不同指引。但这两种思路可以被融为一体,这样客体就能够作为搜索或固定程序的结果而呈现给我们。涵义以规则所框定的形式呈现客体。(The sense presents the object as that which is determined by the rule.)
那涵义又是怎么与指称相连的呢?或许可以用图表2.1来表现:
涵义⤶
↗
单称词项 ⤶
↘
指称⤶
图表2.1 涵义与指称⤶
图表2.1 涵义与指称
——似乎我们只需要知道这样一件事:一个单称词项拥有两种或者说两个维度的意义,也就是涵义和指称。这从字面意义上来说并没有错,但也没能把握住弗雷格所设想的涵义和指称间的关系性。具体而言,单称词项拥有经由涵义而表达的指称对象:词项表达了一条用于挑出客体的规则,而客体因被规则挑出而成为该词项的指称。
◜ 指称⤶ ◝
单称词项 → 涵义 → 指称对象 ⤶
表达 决定
图表2.2 涵义与指称的关系
指称,这一词与物的联系,显现为一种复杂的关系:要指称x也就是要表达一种决定(determines) x的涵义。这种复杂关系的定义,就像在说x是y的外公被定义为x是y的妈妈的爸爸。图中的曲线应被视为表示了一种复合关系:x表达了一种决定y的涵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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