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看上去可错得很明显。(3)和(4)似乎并未在说完全相同的事。所以(5)为假:由(3)和(4)所表述的命题并不相同。如果还有疑问,记住,命题应当是命题态度(比如信念)的客体。因而,如果(5)为真,那么对晨星是一颗行星的信念和对晚星是一颗行星的信念将会是同一个信念。但它们显然不是:一个人可以抱有其中一个信念的同时却抛下另一个。当某人不知道晨星即为晚星时(历史上的确有段时间人们对此一无所知),或是当某人坚决否认晨星即为晚星时,这就可能发生。但是,如果一个人可以只相信其中一个命题而不信另一个,那么二者就不可能是同一命题。就好比一个人踢了X一脚却没有踢Y,那么X和Y就不可能是同一个东西。
假若我们考虑下述情况,问题就显得更有戏剧性了:
(6)晨星=晚星
(7)晨星=晨星
就弗雷格所言,(7)是先验可知的,不必进行任何天文观测。它是一条不能“拓展我们知识量”的琐事。另一方面,(6)则并非琐事,也不是先验可知的;它需要进行天文观测以被发现,而这发现的确能拓展我们的知识。弗雷格认为,(6)和(7)的认知价值(cognitive value)并不相同。因为(6)与(7)的区别仅在于句子内出现的为“晨星”还是“晚星”,所以这份区别一定是两个短语间的认知价值差异。而且这一定不是指称的差异;它们指称同一件事。
这类例子已涉及到了复杂单称词项,而非简单单称词项,即一般来说的专有名词。可同样的问题在使用专有名词时也会出现。举个例子,晨星有一个古巴比伦名字叫Phosphorus(启明星),而晚星的一个古名是Hesperus(长庚星)。那么一位古巴比伦人可能知道(8)为真却不知道(9)为真:
(8) Hesperus = Hesperus(启明星=启明星)
(9) Hesperus = Phosphorus(启明星=长庚星)
空单词项问题
空单词项(empty singular terms)是没有指称对象的单称词项。比如近19世纪末,许多天文学家被法国数学家勒维烈(Le Verrier)说服,相信在水星和太阳之间必定存在一颗行星,正是它的引力场造成了水星轨道上的轻微扰动。勒维烈戏称其为火神星。因为水星靠近太阳而又十分炎热,勒维烈会理所当然地相信如下表述的命题:
(10)火神星是热的。
但是根据素朴理论,不存在这一命题。因为自20世纪的早期以来,这颗行星被发现显然不存在,而水星轨道上的微小扰动也可以用爱因斯坦的相对论解释。因而,如果不存在这样的行星,那么“火神星”就没有指称对象。根据素朴语义学的基本原则(也就是NP2),它也就没有意义。但它为什么不能成为一个命题呢?火神星是热的这一语句确实曾被人相信,怎么可能在相信的同时却没有一个命题被相信呢?一份信念必然有一个具体命题作为其内容。这就好比有人正要进食,那里却没有任何东西被他食用!
如果对此还有疑虑,请看这个句子。“尼斯”是尼斯湖水怪的昵称,而我们假定它不存在。
(11)尼斯是热的。
“尼斯”是一个没有指称对象的单称词项。依照素朴理论,它因而毫无意义。那么(10)和(11)必然拥有完全一样的意义:它们都是原子句,它们都将一元谓词“α是热的”的意义赋予给了一个无意义的单称词项。但要是说(10)和(11)意味着同一件事就显得大错特错了。
• 涵义与指称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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