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语法学习惯上认为每一个句子都必须有一个动词。但在语言哲学层面上“动词”的概念并无用处。如果我们探讨:到底什么是动词?在学校学习语法时,我们会将例如(1)中出现的“is(是)”看成一个动词。但是“is”到底表示什么意思?什么是动词?“is”和“orbits(环绕..运行)”不同,它不是一个“行为动词”。在“Snow is white(雪是白色的)”这句话中没有出现任何动作行为,那将“is”称为一个“动词”又意味着什么呢?从我们(语言哲学)的角度来说,这样的讨论是无意义的——我们要明确的是:一个句子不能直接由两个单称词项构成,例如:
(14) Mars Charles’ mother (火星查尔斯的母亲);
也不能只由谓词构成,例如:
(15) is red orbits is red (是红色的环绕是红色的运行)。
我们可以认为(14)和(15)中出现的单词没有有效地联结成一个整体。在讨论如何构建句子时,不同于语法学家们宣称的有关动词的种种,我们重申,原子句是且仅是可通过用单称词项替换纯谓词中所有希腊字母部分来构建的表述。
谓词(二):语义层面
我们对一个单称词项的直观构想是:单称词项是一种指称某物的表达。单称词项因指称某个对象或某个特定个体而有意义。对谓词意义的直观构想会不那么明晰,并且富于变化。不过下面这个说法或许浅显一些:单称词项的意义是我们谈论的对象,而谓词的意义就是我们对这个对象的讨论。这符合我们在句法层面对谓词的讨论——从句法层面来说,一个一价谓词是移除一个句子中的单称词项后剩余的部分;从语义层面来说,一个一价谓词的意义在很大程度上可以从属于任一对象。
多说一句,在“Mars is red(火星是红色的)”这个包含了一个单称词项和一个谓词的句子中,“red(红色的)”并不像“Mars(火星)”一样是一个单称词项。它的语义职能既不表示某一对象,也不指称某一个体。相对而言,它在这个句子中与“is(是)”相结合组成谓词,其语义职能是告诉我们在这个谓词中火星被特定地描述成什么样子。这是一个通称词项(general term)——在约翰·密尔(J.l)的术语集中,单称词项直接意指(denote)其指称对象,而通称词项含蓄意指(connote)可从属于相关对象的事物。通称词项还包括例如“dog(狗)”“hungry(饥饿的)”“barking(吠)”等等——这三个词分别代表名词,形容词及动词。不过我们主要讨论通称词项参与构成的那些谓词,而不是通称词项本身。
那么,关于谓词的意义,我们还能再说些什么呢? 继续看上文句(1):“Mars is red(火星是红色的)”。“Mars”(“火星”)指称Mars(火星),因为火星是红色的,所以“α 是红色的” 符合火星。用另一种方式来表达这一观点的话,我们得到:这一谓词对对象火星为真;同时我们还有:此对象满足此谓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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