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这些观点放到一块儿:逻辑专名是不会让人在关于该名字之载体的存在性与同一性问题上犯错的名字。而此前罗素用来否认种种词项是逻辑专名的理由,对逻辑专名就不再有效。
这些名称存在吗?是的。因为,确实有些东西,我们似乎永远不会弄错它们的存在性和同一性(或者,至少罗素是这么想的)。这些东西包括:
I 感觉材料(Sense-data)
II 共相(Universals)
III 自我
我们会先略过III,因为它引发的问题十分复杂,超过了语言哲学的范围。至于另外两者:
感觉材料
如果你体验到视野里有一片红色,或者嗓子发痒,那么再认为你或许弄错了你所拥有的感觉材料,或把它当成别的什么东西,听起来就确实是件荒谬的事。你不会把红色搞错成什么声音。对这些东西而言,正如贝克莱所说,‘存在就是被感知’;他或许还会补一句:‘是这个东西而非那个东西,就是被感知为这个东西而非那个东西。’这里也还涉及到‘笛卡尔式’的一面:人们会自动知道他们自己心灵的内容。
现在,我们当然还没给这些感觉材料起上‘西格蒙德’或‘伊丽莎白’这样的名字。罗素的想法其实是这样:我们确实在特定意义上谈论世间的事物,比如桌子。假设我看到我的桌子被搞得一团乱,然后说‘桌子很乱’。按照罗素的说法,在这个情形下,我其实在做的事情,是借由我对我桌子的感觉材料来谈论我的桌子。我完全可以设想自己搞错了这个桌子是否存在,但不会搞错我拥有的感官印象。所以,此时我在做的是正在想:
这玩意儿(有着桌子形状的一堆感觉材料)的外在原因很乱。
我说话的时候,我当然没说‘这玩意儿’,但可以说,我在脑中用它来直接指称我的感觉材料;因此,我在此将其当作逻辑专名而使用。但桌子本身,在罗素的意义上(只是通过限定摹状词‘这玩意儿的外在原因’)被‘指谓’,而非直接指称了。而且,这个限定摹状词当然也能通过罗素的方式被分析。
共相
假设我认为地球是圆的。(简单起见,我们假装‘地球’是个逻辑专名)当然,可以想象,我在判断是否有任何例示了这一属性的对象时会犯错;人们当然会在很多时候以这种方式弄错有关属性的事情。但我们在此处讨论的不是这种情况。我们要问的是,我有可能弄错圆性(roundness)这一属性的存在吗?看上去很难说是可能的。我可能错把圆性与其他属性相等同吗?这看上去可以想象。比方说,或许有人会认为,等角性和等边性是同一属性,当然它们并非如此【译者注:比如凹多边形】。也会有人错把别的属性称为圆性。但我们先把这些情况放在一边:我们要讨论的是,我们在类似‘地球是圆的’这样的命题中指称或表达圆性这一属性时,我们思考圆性的方式,似乎不会让我们弄错这一属性的存在性与同一性。对其它共相而言,当我们的想法内容是个原子命题,而这些共相进入了该想法中的时候,我们也不会弄错。
按照罗素的说法,原子命题的恰当主词是感觉材料,即我们感知到的实体。而在原子命题充当谓词的实体是共相,即我们设想出的实体。共相由思考所造,而感觉材料由感知所造,这一点在逻辑上反映为它们在原子命题结构中的不同作用。二者都与我们有着特殊的认识论关系,也就是说,我们都不会在它们的存在性和同一性上出错。罗素将这类关系称为亲知(acquaintance),而这就导向了他著名的亲知原则:
亲知原则:我们能够理解的任何命题,一定完全由我们所亲知的实体所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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