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我们可以用“非对象化之思”、“有我之思”来刻画哲学(这里的“有我”,举个例子,比如说冷热就是“有我”,而温度40摄氏度就是无我,就是把温度对象化了),语言学要尽量把语言当作对象〔事质〕来研究,哲学始终关注的是语词和句子怎样体现着我们对世界的理解。
5、语言是人类的基本理解方式:(1)语言伴随着几乎所有人类活动。(2)在同一个语族中,语言是公用的、代代相传,具有更高的稳定性。(3)语言是个纯符号系统,它除了用于理解的交流之外,别无它用。这使得语言具有格外的系统性,最系统地体现着我们是怎样理解世界的,换个哲学家更爱使用的说法,最系统地体现着我们的概念方式。
6、我大致这样看待哲学与语言的关系:哲学的主要目标是明理,明白那些根本的道理,这些道理,置于真理、实在、精神、意识、时间、物质等题下;我们通过种种方式来讲述这些道理、辨清这些道理,其中核心的一种,是通过概念考察的方式;我们考察时间概念,意思是,通过考察与时间相关的种种说法来理解时间。
7、我们是这么理解世界而不是那样理解世界的,其中一大批基本的、重要的证据,就在我们的语言里边。没有哪个哲学家不引用我们实际已有的说法来进行论证。更硬的证据则在语词的用法之中。如果能把道理和理解道理分开来说,那么我会说,这些证据主要不是在为道理提供证据,而是在为我们实际上这么理解道理提供证据。
8、我们应当把“哲学语法”主要理解为通过语言分析来澄清概念问题的进路,我们通过这种进路在语言用法中揭示普遍概念、普遍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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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维特根斯坦的“哲学语法”:
1、最初,维特根斯坦较少使用语法,多使用逻辑。若用到语法,则指的是普通语法,与之相对照的是: 逻辑形式、逻辑句法、逻辑语法。30 年代起,他大量使用语法或哲学语法。但我们可以肯定,维特根斯坦的哲学语法不同于普通语法,哲学语法更接近他早先所说的逻辑语法。
2、维特根斯坦一向认为科学处理事实,哲学研究逻辑。提出哲学语法之后,他把哲学界定为语法研究,关注的是语法命题。
3、在维特根斯坦那里,语法和逻辑这两个词用法很接近,很多场合,维特根斯坦本人交替使用这两个词,仿佛它们是同义词; 这里所基的思想是: 逻辑问题实际上是语法问题,即逻辑问题涉及的是语词使用的规则。不过两者仍有一定的区别。Baker & Hacker 举出了维特根斯坦所称语法与逻辑的一系列区别,这些区别可以总结为两个要点。(1)语法比逻辑句法的外延宽得多。(2)逻辑是所有可能语言的共同规则,语法不是( Baker & Hacker,p. 40) 。
4、维特根斯坦所谓语法与逻辑的一处明显差异,少见论者论及。一般说来,逻辑规则是关于句法的,不关心词项(term) 的内容,而维特根斯坦语法大部分关涉的是语词用法---语法描述语词在语言中的用法。
5、逻辑命题和语法命题都与事实命题形成鲜明对照,科学研究事实而哲学则是逻辑/语法研究。维特根斯坦的确相当一贯地坚守这一两分,不过,他也时不时流露出动摇:比如,维特根斯坦又引入"具有经验命题形式的命题"这样的提法。有些具有经验命题形式的命题,而不仅仅是逻辑命题,是一切思想( 语言) 运作的基础。也就是说,作者(指陈嘉映)猜测,经验命题与逻辑命题存在中间地带。
6、 维特根斯坦评说哲学语法与普通语法之同,即维特根斯坦在使用语法一词不进行特殊说明:(1)这与维特根斯坦对语言所取的一般无为态度相连。(2)维特根斯坦主要是从规则与经验陈述的两分着眼---无论哲学语法命题还是普通语法命题都不是对经验事实的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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