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r being has as many senses as there are ways of predication,
而谓述方式正是范畴。
亚里士多德在这段引文中想要表达什么?术语「存在」(being) 当然是模棱两可的,多义的,有许多完全不同的意义。亚里士多德说,即使你只关注作为系动词使用的动词「作为」(to be)——当你说S 是 P ,或用我使用的符号表示为 α:α ——它仍然有多少种谓述方式就有多少种意义。因此,判断「S 是 P 」不能分析为
(S) is (P)
其中你有两个内容,S 和 P ,它们有各自的意义,然后你有一个来自系动词「是」(is) 的统一意义贡献。这恰恰不是真的。相反,我们必须将其分析为
(S) is P
我们在这个判断中只有一个位置,由主语[公式] 填充。对于每个 P ,判断形式都有不同的意义,所以我们不能说「是」(is) 本身意味着什么,但我们可以说对于任意固定的谓词或范畴 P 「作为 P 」(to be P ) 意味着什么。你必须记住,「范畴」(category) 一词来自动词「κατηγορεῖν」,即「谓述」(predicate)。亚里士多德在许多地方谈到存在的范畴 (categories of being),而正是这里「存在」(being)的概念,即「作为 P 而存在」(being a P ),是被范畴化的。
在康德那里,特别是在《纯粹理性批判》中,范畴概念当然占据了中心地位,康德的「范畴」(Kategorie) 与「纯粹知性概念」(reiner Verstandesbegriff) 是同义的。除了「知性概念」,有时你可以看到他使用「知性形式」(Verstandesform),还有「知性功能」(Verstandesfunktion) 这个词偶尔也会使用——虽然不太恰当,但使用频率也较低——有时你还可以看到「思想形式」(Gedankenform)。这里的「形式」对应于亚里士多德的「形式」(σχήμα)。康德的范畴概念也与我在这里使用的类型概念一致,这一点从康德得出范畴的独特方式就可以清楚地看出,他只是考察了当时逻辑学中的判断形式,并从判断形式中提取出他的范畴。正如你所看到的,按照我在这里使用「类型」或「范畴」一词的方式,它就是一种判断形式:即「[公式] 是一个 α 」的判断形式。
因此,在传统哲学中用于表示类型的词完全明确是「范畴」,那么为什么不在哲学语境中使用「范畴」一词呢?当然,这里有一个问题,因为这些逻辑系统被称为类型论 (type theory),如果我们将类型改为范畴,那么我们就得到了范畴论 (category theory),这也是桑德斯·麦克莱恩 (Saunders Mac Lane) 在此期间发明的一个代数分支的名称。他从康德那里借用了「范畴」一词,从卡尔纳普那里借用了「函子」(functor) 一词,认为这样做是安全的,可以这么说,因为他认为这些哲学家不可能再提供任何有生命力的东西。因此,人们可以放心地从他们那里借用这些术语,并将其用于一些有益的用途,而他就是这样做的。不幸的是,我们仍然需要「范畴」一词的原始哲学意义,在这里我们可以选择使用「类型」一词,但可以肯定的是,「范畴」确实是更为恰当的词。
同一性概念的范畴依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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