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明:我们只需要证明,如果E∩E' ≠ ∅ , 则 E=E' 即可。不妨设 E={y|y~x},E={y|y~x'} 。
E E'
•w •
y
• x • x'
Figure 3.1
设y ∈ E∩E' , 由定义我们有 y ~ x,y ~ x' 。
对称性:x ~ y , 而 y ~ x',于是就有 x ~ x' 。
∀ω ∈ E,由定义可知 ω ~ x ,由传递性就得到 ω ~ x' ,于是就得到结论 E ⊂ E' 。
因为 E,E' 地位没有差别,于是同样可得到 E' ⊂ E 。最终得到 E=E' 。
给定一个集合A 中的一个等价关系,用 ℰ 来记由这个关系决定的所有等价类的簇。上面的引理证明了 ℰ 中不同元素无交。进一步还有结论:
1. ∀ x ∈ A,∃!E ∈ ℰ ,使得 x ∈ E。
2. ∪E=A 。
E ∈ ℰ
因此簇 ℰ 就是集合 A 的分拆的一个特例。
分拆(partition):集合 A 的一个分拆是 A 的无交子集的一个簇,它的并为 A 。
研究集合A 中的等价关系与研究 A 的分拆实际上是一回事。对于 A 的任意分拆 𝓓 ,则恰好存在 A 的一个等价关系,由它可以导出 𝓓 。
例1:将平面上两个点等价定义为它们与原点的距离相等,显然满足自反性、对称性、传递性,则等价类的簇ℰ 是以原点为中心的圆及原点这个单点集组成的。
例2:将平面上两个点等价定义为它们的y 坐标相同,则等价类的簇是平面上所有平行于 x 轴的直线的簇。
例3: 设𝓛 为平面上与 y= –x 平行的所有直线的簇,则 𝓛 是平面的一个分拆,因为平面的任意点都在一条这样的直线上,并且不同的两条直线无交。分拆 𝓛 是由平面上的以下等价关系所产生的:如果 x₀+y₀=x₁+y₁ , 则点 (x₀,y₀),(x₁,y₁) 等价。
例4:设 𝓛 ' 为平面上所有直线的簇,则𝓛 ' 不是平面的一个分拆,因为 𝓛 ' 的不同元素未必无交,两条不重合的直线也可能相交。
序关系(order relation):也称为全序(simple order),线性序(linear order)。
如果A 集合中的关系 C 满足下面的性质:
i)可比较性(Comparability):对于 ∀x ≠ y ∈ A,或者 xCy 或者 yCx 。
ii)非自反省(nonreflexivity):A 中任何元素 x 都不成立 xCx 。
iii)传递性(transitivity):xCy,yCz ⇒ xCz 。
注意: i) 条件不能排除xCy,yCx 同时成立,但是加上ii),iii)后,就只能成立其中之一,否则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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