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MH PD → Con(SIMH)
SIMH → 一个存在强基数的内模型
WR 拉姆齐基数 → Con(WR)
Omniscient 拉姆齐基数 → Con("V_k[G]是全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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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宇宙计划是目前依旧活跃的关于集合论哲学的研究计划。通过允许“Ord + 1”之类的对象在理论中被使用,简单粗暴的解决了高度潜在主义者的需求。而类-IMH公理所提供的外模型性质内模型化也解决了宽度潜在主义者的需求。宽度完成主义虽然更易被理解,但更难被一致地刻画出来。最后,本论文探讨了基数最大化的候选公理,以及在脱离HOD猜想的真值下将类-IMH公理一阶化的可能性(Omniscient)。
举一反三
虽然笔记作者并不是很接受这系列论文集合论哲学说书,但是毫无疑问的基数最大化和宽度最大化本身是很有研究意义的;IMH本身也非常有趣。
值得注意的是,玄宇宙计划的主要纲领和类型论哲学是可以产生对应的:
• 数学实践的丰富性:构造主义类型论需要死守canonicity,似乎注定了不会过于丰富。但即使不考虑Harvey Friedman's grand conjecture这种东西,“所有证明的规约都必须有一个绝对的有穷长度的停机的结果”似乎是一个对于所有数学家显然和必然的要求。
• 数学实践的基础需求:如前所注,类型论可通达范畴论进而通达布尔巴基,也可通达一切可计算数学,一切数学的证明自动检验(形式化)和整个计算机科学,构造主义类型论在基础需求上完胜。
• 数学的真理论,和数学的最大化:对于真理论,构造主义类型论自然还是完胜。类型论哲学不关心最大化,但我们可以进一步的讨论。
(独立性)一个典范的类型论应该是一个对 ∑¹₂(α)∪Π¹₂句子绝对,或者至多 ∑ ¹₂(R)∪ Π¹₂(R)句子绝对的canonicity理论
这个很容易理解,如果有一个对 ∑ ¹₃ 句子绝对的canonicity理论,就意味着存在一个自然数理论下的可计算函数,给出了一个 ∑ ¹₃句子的证明,同时又存在另一个自然数理论下的可计算函数,给出了这个 ∑ ¹₃句子的否证,这相当于给出了无限多个不等价的自然数理论,这是非常魔怔的(虽然从超幂这种非标准自然数理论来看很正常)。
之所以可以将 ∑ ¹₂ (α)∪ Π¹₂ (α) 的 a 设定为实数集是因为可计算分析用的就是实数集;可计算超实数分析学不可能位于P(R) 而至多只能是 R→R 上的可计算函数的可计算函数
1.(最大性)一个典范的类型论应该包括所有canonicity的反射原理
综合以上全部:一个典范的类型论,应该是一个V=L或者L(R)的canonicity片段,并且包括V=L或者L(R)所容许的全部反射原理。或许还能有些许提升,但决不能超过0#:人类目前已知的绝大多数超图灵机,想要在0#之上多走一步都是没有希望的。
这意味着IMH,SIMH#,:SlMH#(ω₁,ω₂)的canonicity片段很有可能就是我们想要的候选者。
如果不考虑死守canonicity,那么Lean也就是高配的Morse–Kelley set theory,我除了范畴论还没见过哪一个数学细分领域声称自己MK集合论不够用的,因此和集合论哲学上的结论也不会有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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