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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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旧梦与玫瑰救赎(双鑫篇·疯批玫瑰的温柔沦陷)
民国二十三年的深秋,邓佳鑫在法租界的巷口捡到朱志鑫时,对方正蜷缩在垃圾桶旁,浑身是伤,像只被暴雨淋透的小兽。
少年穿着件洗得发白的学生制服,袖口破了个大洞,露出的胳膊上布满青紫的瘀痕,唯有双眼睛亮得惊人,像淬了火的琉璃,带着股生人勿近的狠戾。邓佳鑫刚想递过手里的热包子,就被他猛地挥开,力道大得让自己踉跄了一下。
“滚开。”朱志鑫的声音嘶哑,带着没褪尽的少年气,却裹着冰碴子,“别用你那副怜悯的眼神看我。”
邓佳鑫愣了愣。他是邓家的小公子,自小在蜜罐里长大,身边的人对他都是和和气气的,还从没见过这样浑身带刺的人。可不知怎的,看着少年眼底深藏的脆弱,他心里像被什么东西蛰了一下,软了下来。
“我没有怜悯你。”邓佳鑫蹲下身,把包子放在他面前的地上,声音放得很轻,“我叫邓佳鑫,你呢?”
朱志鑫没回答,只是死死盯着他,像在判断他话里的真假。巷口的风卷起落叶,吹起他额前凌乱的碎发,露出眉骨上那道浅浅的疤痕——后来邓佳鑫才知道,那是他失手推倒父亲时,被桌角划到的。
***邓佳鑫把朱志鑫带回邓家时,管家吓了一跳。
“小少爷,这……”管家看着朱志鑫满身的伤和那身破烂的衣服,面露难色。
“让张妈给他找身干净衣服,再请个医生来。”邓佳鑫没理会管家的犹豫,拉着朱志鑫往客房走,“你放心住下,没人会欺负你。”
朱志鑫任由他拉着,指尖触到对方温热的皮肤时,像被烫到似的缩了缩,却没挣开。他打量着这栋中西合璧的小洋楼,水晶吊灯折射出暖黄的光,地毯软得像踩在云朵上,和他之前住的那个压抑的四合院截然不同。
医生来给朱志鑫处理伤口时,他全程没吭一声,只是在医生碰到他后颈那片特殊的皮肤时,猛地绷紧了身体,眼底闪过一丝警惕。邓佳鑫在旁边看得心疼,悄悄握住他的手:“忍一忍,很快就好。”
朱志鑫的身体僵了一下,却没甩开他的手。
晚上吃饭时,朱志鑫坐在餐桌旁,看着一桌子精致的菜肴,手足无措得像个误入城堡的灰姑娘。邓佳鑫给他夹了块糖醋排骨,笑着说:“尝尝,我家厨子做这个最拿手。”
朱志鑫低头咬了一小口,酸甜的味道在舌尖散开,眼眶突然有点发热。他想起母亲在世时,也总给他做糖醋排骨,只是后来母亲被父亲逼着喝了鸦片,再也没醒过来。
“怎么了?不好吃吗?”邓佳鑫注意到他的异样。
“没有。”朱志鑫摇摇头,把排骨咽下去,声音低了些,“我叫朱志鑫。”
***朱志鑫在邓家住了下来。
他依旧沉默寡言,眼神里的戾气却淡了些。邓佳鑫发现他其实很聪明,看一眼就能学会自己弹不好的钢琴曲,算算术比账房先生还快,只是总爱躲在角落里,像只警惕的猫。
某天邓佳鑫放学回来,看到朱志鑫正坐在院子里的秋千上,手里拿着本他落在客厅的诗集,看得入神。夕阳的光洒在他身上,给那身凌厉的线条镀上了层柔和的金边,竟有种奇异的温柔。
“你也喜欢读诗?”邓佳鑫走过去,坐在他旁边的草地上。
朱志鑫合上书,耳尖有点红:“随便看看。”他顿了顿,突然问,“你知道Nu吗?”
邓佳鑫愣了一下。他听说过Alpha、Omega,却从没听过这个词。
“就是……”朱志鑫的手指无意识地抠着秋千的木架,声音低得像蚊子哼,“被标记的时候,能反过来标记对方的……怪物。”
他的声音里带着不易察觉的自卑,邓佳鑫的心猛地一揪。他想起管家偷偷跟他说的,朱志鑫家的事——母亲被逼死,父亲被他失手杀死,而他特殊的第二性别,或许就是那个男人虐待他们母子的原因之一。
“才不是怪物。”邓佳鑫认真地看着他,“这是你的天赋,不是你的错。”
朱志鑫猛地抬头,撞进他清澈的眼眸里。那里面没有厌恶,没有恐惧,只有纯粹的认真,像道光照进了他终年不见天日的心底。
***两人的关系在不知不觉中变得亲近。
朱志鑫会在邓佳鑫上学前,把他的书本整理好;会在他练小提琴时,安静地坐在旁边听,虽然脸上没什么表情,嘴角却会悄悄勾起;会在邓佳鑫被别的少爷欺负时,像只炸毛的猫冲上去,哪怕打不过,也死死护在他身前。
邓佳鑫则会在朱志鑫做噩梦时,悄悄爬上他的床,抱着他发抖的身体,哼着母亲教的摇篮曲;会在他因为过去的事消沉时,拉着他去逛庙会,买一串糖葫芦塞给他,看着他被酸得皱眉的样子笑出声;会在夜深人静时,跟他讲自己的小心思,讲对未来的憧憬。
“阿志,你以后想做什么?”邓佳鑫趴在朱志鑫的腿上,看着窗外的月亮。
朱志鑫的手指穿过他柔软的头发,动作小心翼翼的:“不知道。”他顿了顿,低头看着邓佳鑫的发顶,声音很轻,“只要能跟你在一起,做什么都行。”
邓佳鑫的脸瞬间红了,心跳得像揣了只兔子。他抬起头,撞进朱志鑫那双亮得惊人的眼睛里,里面清晰地映着自己的影子,还有些他看不懂的、却让他心慌的情愫。
***变故发生在邓佳鑫收到留学通知书那天。
邓父希望他去法国学金融,回来继承家业,机票和行李都已经准备好了。邓佳鑫拿着通知书,心里五味杂陈——他想去看看外面的世界,却又舍不得朱志鑫。
“我要走了。”他把通知书递给朱志鑫,声音带着点不易察觉的颤抖。
朱志鑫接过通知书,手指捏得发白,指节都泛了青。他沉默了很久,久到邓佳鑫以为他会发脾气,才听到他哑着嗓子问:“什么时候走?”
“下月初。”
“多久回来?”
“不知道,也许……三五年。”
朱志鑫没再说话,只是把通知书还给了他,转身走出了房间。邓佳鑫看着他的背影,感觉心里空落落的,像被挖走了一块。
接下来的几天,朱志鑫像变了个人。他不再跟邓佳鑫说话,总是躲在房间里,身上那股戾气又渐渐回来了,眼底的光也暗了下去。邓佳鑫想跟他解释,却总被他避开。
走的前一天晚上,邓佳鑫敲开朱志鑫的房门,看到他正坐在床边,手里拿着个小小的银质玫瑰吊坠,那是邓佳鑫送给她的生日礼物。
“阿志,我……”
朱志鑫突然站起来,一把将他按在墙上,吻了上去。
那是个带着点生涩和狠戾的吻,像他这个人一样,带着刺,却又藏着不易察觉的温柔。邓佳鑫愣了一下,随即闭上眼,笨拙地回应着他。
“等我回来。”分开时,邓佳鑫的嘴唇有点肿,他看着朱志鑫的眼睛,认真地说。
朱志鑫的眼眶红了,却倔强地没让眼泪掉下来。他把那个银玫瑰吊坠戴在邓佳鑫脖子上,指尖轻轻抚摸着他的后颈,声音哑得像哭过:“我等你。”
***邓佳鑫走后,朱志鑫离开了邓家。
没人知道他去了哪里,直到一年后,有人在城郊的法医室里看到了他。
朱志鑫成了一名仵作,穿着件洗得干净的白褂子,戴着口罩,手法利落得不像个年轻人。他总是独来独往,眉眼间的戾气淡了些,却多了层生人勿近的疏离,只有在夜深人静时,才会拿出藏在抽屉里的、邓佳鑫的照片,看上好几个小时。
他住的地方很小,却收拾得干净,桌上摆着邓佳鑫送他的诗集,扉页上写着“赠阿志”,字迹被摩挲得有些模糊。他学会了照顾自己,学会了在这个动荡的年代里活下去,只是心里那个位置,一直空着,等着一个人的归来。
偶尔有同事跟他开玩笑:“朱先生长得这么俊,怎么不找个伴儿?”
朱志鑫只是摇摇头,眼底闪过一丝温柔:“我在等一个人。”
***三年后的春天,邓佳鑫回来了。
他穿着件合体的西装,头发留长了些,褪去了少年的青涩,多了几分沉稳。他下了船,第一件事就是往城郊的法医室跑,心跳得像要炸开。
推开门时,朱志鑫正背对着他,在整理解剖工具。阳光透过窗户照进来,给他的背影镀上了层金边,和当年在邓家院子里的样子重叠在一起。
“阿志。”邓佳鑫的声音带着点颤抖。
朱志鑫的身体猛地僵住,手里的工具“当啷”一声掉在地上。他缓缓转过身,看到门口的邓佳鑫时,眼睛瞬间红了,像个迷路很久终于找到家的孩子。
“你回来了。”他的声音很轻,带着点不敢置信。
邓佳鑫跑过去,一把抱住他,眼泪终于忍不住掉了下来:“我回来了,阿志,我好想你。”
朱志鑫紧紧回抱住他,力道大得像是要把他揉进骨血里,压抑了三年的思念在这一刻汹涌而出,他埋在邓佳鑫的颈窝,像只受了委屈的小狗,肩膀微微颤抖。
***后来,朱志鑫辞去了仵作的工作,和邓佳鑫一起住在了邓家给他们准备的小洋楼里。
朱志鑫依旧没什么太大的志向,只是每天在家等着邓佳鑫下班,给他做他爱吃的糖醋排骨,虽然味道总差点意思;会在邓佳鑫处理公司事务时,安静地坐在旁边看书,偶尔抬头看他一眼,眼底的温柔藏都藏不住。
邓佳鑫则把大部分精力都放在了家里,他喜欢看朱志鑫系着围裙在厨房忙碌的样子,喜欢听他用那带着点沙哑的声音读诗,喜欢在晚上抱着他,听他讲这三年来的点点滴滴。
某个雨夜,邓佳鑫窝在朱志鑫怀里,手指划过他后颈那片特殊的皮肤,轻声问:“阿志,你还记得Nu吗?”
朱志鑫的身体僵了一下,低头看着他,眼底闪过一丝紧张:“记得。”
“那你愿意……标记我吗?”邓佳鑫的声音带着点羞涩,却很认真,“也让我……标记你。”
朱志鑫的眼眶瞬间红了,他低头吻住邓佳鑫的唇,这个吻温柔得像羽毛,带着珍视和小心翼翼。“我愿意。”他的声音带着哽咽,“佳鑫,谢谢你……救赎了我。”
窗外的雨淅淅沥沥地下着,敲打着玻璃窗,像首温柔的夜曲。房间里的灯光暖黄,映着相拥的两人,银玫瑰吊坠在邓佳鑫的颈间闪烁,像个温柔的承诺。
朱志鑫知道,自己这朵带刺的疯批玫瑰,终于找到了能让他卸下所有防备的花园。而邓佳鑫也知道,自己捡回来的这只小兽,早已成了他生命里最重要的人。
民国的风雨再大,只要他们在一起,就什么都不怕了。他们的故事,没有惊天动地的传奇,只有细水长流的温柔,和那句藏在心底、再也不会分开的誓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