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风长篇· 晚风裹韵

雁门关的风总裹着沙,燕晚风勒住马时,甲胄上还沾着敌军的血。刚结束一场恶战,她带着残部清理战场,却在尸骸堆里听见一声极轻的呜咽,像只受伤的小兽。

她拨开覆着黄沙的断矛,看见个约莫五岁的孩子,缩在一具士兵尸体下,穿着洗得发白的粗布短打,小脸脏得只剩一双亮得惊人的眼睛,正警惕地盯着她。孩子的手臂被划了道深口子,血珠顺着指尖滴在沙地上,晕开一小片暗红。

“别怕。”燕晚风放缓声音,摘下染血的头盔,露出一张英气却柔和的脸。她是大晏最年轻的女将军,十七岁替兄出征,守了雁门关五年,手里斩过无数敌军,却见不得孩子受苦。她解下腰间的水囊,递到孩子面前,“我不会伤害你。”

孩子没接,反而往尸体后缩了缩,喉咙里发出低低的警告声。燕晚风不着急,就蹲在原地,看着他手臂上的伤口:“再不处理,会化脓的。”她说着,从甲胄内侧摸出一小瓶金疮药——那是她母妃亲手给她配的,治外伤极有效。

许是她的眼神太过温和,孩子犹豫了片刻,慢慢伸出了没受伤的手,轻轻碰了碰水囊。燕晚风趁机靠近,小心翼翼地拉起他的手臂,用干净的布条蘸着水擦净伤口,再敷上金疮药,细细包扎好。

“你叫什么名字?”燕晚风问。

孩子抿着唇,不说话。

“你家在哪里?”

还是沉默。

燕晚风叹了口气,这孩子显然是敌国北漠的人——方才战死的士兵里,有几个穿着北漠的服饰,想来是他的亲人。北漠与大晏交战三年,边境百姓流离失所,这样的孤儿,她见得太多了。

“我叫燕晚风,是这里的将军。”她看着孩子的眼睛,认真地说,“如果你没有地方去,就跟着我吧。我给你取个名字,叫北韵,好不好?‘韵’是风的韵律,就像你跟着我,跟着这雁门关的风。”

孩子眨了眨眼,终于点了点头,小声说了句:“北韵。”

燕晚风把北韵抱上马,放在身前。马穿过残阳下的战场,北韵靠在她怀里,闻着她甲胄上淡淡的硝烟味和药香,竟慢慢睡着了。燕晚风低头看着他熟睡的脸,心里悄悄做了个决定——她要把这孩子留在身边,瞒着所有人他的身份,让他在军营里平安长大。

军营里的日子很苦,却也简单。燕晚风把北韵安排在自己的营帐旁,给他收拾了间小帐篷,里面放了张矮床和一张木桌。每天清晨,她练兵时,北韵就坐在帐篷前的石阶上,拿着根小木棍,模仿她的动作;她处理军务时,北韵就安安静静地坐在旁边,看她写字、看地图;她吃饭时,总会把自己碗里的肉夹给北韵,看着他狼吞虎咽的样子,嘴角会不自觉地扬起。

军营里的士兵起初很疑惑,将军怎么突然带了个孩子回来,但见燕晚风对北韵极好,也没人多问,只当是她远房的亲戚。只有燕晚风的副将林苍,看出了些端倪:“将军,这孩子……眼神里有股劲,不像是普通人家的孩子。”

“他是我在战场捡到的孤儿,父母都死了。”燕晚风语气平淡,却带着不容置疑的坚定,“以后他就是我的人,林苍,你多照看些,别让他受欺负。”

林苍是燕晚风的老部下,知道她的脾气,点了点头:“将军放心,属下明白。”

北韵很聪明,学东西极快。燕晚风教他读书写字,他过目不忘,不过半年,就能流畅地读通兵书;燕晚风教他骑马,他只用了三天,就能独自骑着马在营地里跑;林苍教他射箭,他天生就有好眼力,不到一年,箭术就超过了军营里的老兵;甚至连军营里的医官教他包扎伤口、辨认草药,他都学得又快又好。

“韵儿,你看这张地图,”燕晚风指着桌上的边境地图,“这里是北漠的粮草营,若是我们能派人绕到这里,烧掉他们的粮草,北漠的军队就会不战自退。”

北韵凑到地图前,小眉头皱着,仔细看了半晌:“将军,这里有条小路,我上次跟着巡营的士兵去过,能直接通到粮草营后面,只是路很窄,只能容一个人过。”

燕晚风惊喜地看着他:“你怎么知道?”

“我看士兵们走得辛苦,就记下来了。”北韵挠了挠头,有点不好意思。

后来,燕晚风果然按照北韵说的小路,派了一支小队,成功烧掉了北漠的粮草营,打了场漂亮的胜仗。庆功宴上,燕晚风特意给北韵倒了杯果汁:“韵儿,这次多亏了你,你是大功一件。”

北韵捧着杯子,眼睛亮晶晶地看着燕晚风:“都是将军教得好。”

日子一天天过去,北韵从个瘦弱的孩子,长成了挺拔的少年。他十六岁那年,正式加入了燕晚风的军队,成了她的亲兵。他穿着银色的轻甲,跟在燕晚风身后,骑马巡营时,身姿挺拔,眼神锐利,活脱脱一个小版的燕晚风。

士兵们都喜欢这个沉稳又能干的少年,遇到麻烦事,总愿意找他帮忙;燕晚风也越来越依赖他,处理军务时,会让他帮忙整理文书;领兵作战时,会让他留在身边,出谋划策。有时候,燕晚风看着身边的北韵,会想起他刚来时的样子,心里满是欣慰——她的孩子,终于长大了。

可平静的日子,终究还是被打破了。

那年秋天,北漠派使者来大晏议和,使者团里,有个白发苍苍的老人,是北漠的前任丞相。他在军营里见到北韵时,突然停下脚步,颤巍巍地走过去,指着北韵的脸,声音发抖:“你……你是小王子?你还活着?”

北韵愣了一下,他对自己的身世毫无记忆,只知道自己是燕晚风捡来的孩子。“老人家,您认错人了。”他疑惑地说。

“我没认错!”老人激动地抓住他的手臂,“你眉角的这颗痣,还有你左手的胎记,都是小王子独有的!当年北漠内乱,陛下和皇后带着你逃出来,却在路上遇到了大晏的军队,我一直以为你们都死了,没想到……没想到你还活着!”

周围的士兵都惊呆了,纷纷看向北韵,眼神里满是震惊和怀疑。北韵也慌了,他看向不远处的燕晚风,眼里满是求助。

燕晚风的心沉了下去,她最担心的事情,还是发生了。她快步走过去,拉开老人的手,挡在北韵身前:“使者大人,饭可以乱吃,话不能乱讲。北韵是我在战场捡到的孤儿,怎么可能是北漠的小王子?”

“我没有乱讲!”老人激动地说,“只要让他跟我回北漠,见一见现任可汗,就知道我说的是不是真的了!”

消息很快传到了京城,皇帝震怒。北漠的小王子,竟然被他最信任的女将军,偷偷养在军营里五年,还成了她的亲兵!这简直是欺君之罪!

没过多久,京城的圣旨就到了。传旨的太监站在营帐中央,高声宣读:“奉天承运,皇帝诏曰:燕晚风私藏敌国皇子,欺君罔上,念其守边有功,暂免其罪。着燕晚风即刻将北漠皇子北韵正法,以儆效尤。若抗旨不遵,以通敌叛国论处!钦此。”

燕晚风跪在地上,接过圣旨,指尖冰凉。她抬起头,看着站在一旁的北韵,他脸色苍白,却还是坚定地看着她,没有丝毫退缩。

“将军,我……”北韵想说什么,却被燕晚风打断了。

“你先回帐篷等着。”她的声音很轻,却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颤抖。

北韵走后,林苍忍不住开口:“将军,这圣旨……”

“我知道。”燕晚风深吸一口气,眼神里满是挣扎,“可我怎么能杀了他?他是我一手养大的孩子,我看着他从那么小一点,长到现在,我做不到。”

那天晚上,燕晚风提着一盏灯,走进了北韵的帐篷。北韵正坐在桌前,看着桌上的地图,那是燕晚风教他看的第一张地图,他一直珍藏着。

“韵儿,”燕晚风走到他面前,从怀里掏出一个布包,里面是些银子和干粮,还有一把短剑——那是北韵十五岁生日时,她送给她的,“你走吧。往南走,去江南,那里没有人认识你,你可以找个地方,安安稳稳地过日子。”

北韵看着布包,又看着燕晚风,眼睛红了:“将军,我不走!我没有错,我也不是什么北漠小王子,我只是您的兵,您的孩子!我留下来,跟您一起向陛下解释!”

“解释没用的。”燕晚风摇摇头,眼泪终于忍不住掉了下来,“陛下不会听的,他只知道你是敌国的皇子。你不走,我只能……”她没再说下去,只是把布包塞到北韵手里,“听话,快走。晚上三更,我让人把城门打开,你趁夜色离开,永远别再回来。”

“将军!”北韵抓住她的手,声音哽咽,“我走了,您怎么办?陛下会治您的罪的!”

“我是大晏的将军,守边关是我的职责,陛下不会轻易杀我的。”燕晚风勉强笑了笑,“你只要好好活着,就是对我最好的回报。”

三更时分,燕晚风站在城楼上,看着北韵的身影消失在夜色里,眼泪无声地滑落。她知道,她这一放,就是抗旨,往后的日子,怕是不会好过了。可她不后悔,她宁愿自己受罚,也不能亲手杀了自己养大的孩子。

果然,没过多久,皇帝的圣旨又到了,削去了燕晚风的将军之职,让她留在军营里,戴罪立功。林苍和士兵们都为她不平,可燕晚风却很平静,她依旧每天练兵、处理军务,只是脸上的笑容,少了很多。

日子一天天过去,燕晚风以为北韵已经安全到达了江南,心里稍稍安心了些。可她没料到,三个月后,北漠突然撕毁议和协议,派了十万大军,猛攻雁门关。

北漠的军队来势汹汹,雁门关的守军本就因为燕晚风被削职而士气低落,很快就抵挡不住,雁门关危在旦夕。燕晚风穿上甲胄,亲自领兵作战,她挥舞着长枪,斩杀了一个又一个敌军,可敌军太多了,她的手臂被砍伤,鲜血染红了长枪,体力也渐渐不支。

就在这时,北漠的军队突然乱了起来。燕晚风抬头,看见一支骑兵,从北漠军队的后方冲了过来,为首的少年,穿着北漠的服饰,却有着她熟悉的身影——是北韵!

北韵骑着一匹黑马,手里拿着一把弯刀,眼神锐利如鹰。他带领着骑兵,在北漠军队里横冲直撞,很快就冲到了燕晚风面前。“将军,我来带你走!”他伸出手,声音坚定。

燕晚风愣住了,她没想到北韵会回来,还带着军队来救她。“你怎么……”

“我没去江南,我回了北漠。”北韵一边抵挡着周围的敌军,一边说,“我找到了现任可汗,告诉他当年的内乱是奸臣挑起的,还说服他停止战争。可他不听,非要攻打雁门关,我只能偷偷带着忠于我的士兵,来救你!”

燕晚风看着北韵,心里满是感动和担忧:“你这样做,会被北漠追杀的!”

“我不怕。”北韵笑了笑,“我答应过您,要保护您。将军,跟我走,我们离开这里,再也不管大晏和北漠的战争了!”

燕晚风看着身边越来越多的敌军,又看了看北韵坚定的眼神,终于点了点头。她握住北韵的手,翻身上马,两人并肩骑着马,在骑兵的掩护下,冲出了北漠军队的包围,朝着远方跑去。

他们跑了整整一夜,直到再也看不见雁门关的影子,才停下来。燕晚风靠在北韵怀里,看着天边的朝阳,突然笑了:“韵儿,我们现在,可是成了两国的通缉犯了。”

北韵也笑了,他轻轻抚摸着燕晚风受伤的手臂:“没关系,天下这么大,总有我们能去的地方。我们可以去江南,那里有你说过的小桥流水;我们也可以去塞北,那里有辽阔的草原。只要我们在一起,去哪里都好。”

燕晚风点了点头,靠在北韵怀里,闭上眼睛。她想起了第一次见到北韵的样子,想起了在军营里的日子,想起了他为她挡刀、为她出谋划策的样子。她知道,从今往后,她不再是那个独守雁门关的女将军,他也不再是那个流浪的北漠孩子,他们只是燕晚风和北韵,两个远离世俗、相依为命的人。

风从草原上吹过,带着青草的香气。燕晚风和北韵骑着马,朝着朝阳升起的方向走去,他们的身影渐渐消失在远方,身后是连绵的群山和无尽的疆场,身前是属于他们的,崭新的未来。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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