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雾》

——“我曾在零下二十度的雪夜里,把你名字写在车窗上,再一遍遍地吻化它。”

第一次见周凛,是附中转学考试那天。

林纪把考号撕破了,补考老师不耐烦地挥手:“去隔壁借!”

隔壁考场只剩最后一排的空位,周凛坐在那里,睫毛上沾着雪,像冻住的鸦羽。

林纪走过去,轻声问:“能借我一支笔吗?”

周凛没说话,只把一支用得只剩半管墨的签字笔推给他。

笔尖冰凉,却一路烫到林纪的掌心。

那天考完,外面雪下得深,林纪追出去,把笔还给他。

周凛接过,随手插回口袋,转身走了。

雪地上只留下他一个人的脚印,林纪却把自己的脚印叠上去,像偷偷盖章。

再遇见,是高三寒假集训。

宿舍暖气坏了,夜里零下十度,林纪裹着被子去水房打热水,撞见周凛赤着上身,肩胛骨上全是青紫。

热水壶“咣”一声掉在地上,滚水溅出来,烫得林纪一哆嗦。

周凛回头,眼神很冷:“别多管闲事。”

林纪蹲下捡水壶,指尖碰到周凛的踝骨,像碰到一块冰。

“疼吗?”林纪问。

周凛没回答,只是突然伸手扣住林纪的后颈,把他压到墙上。

呼吸交缠,唇几乎贴上,却停在最后一毫米。

“离我远点,”周凛的声音低哑,“我不是好人。”

林纪的背抵着水泥墙,冷得发抖,却还是抬手,轻轻碰了碰周凛的眼角。

“我知道。”他说,“可我想靠近。”

集训营的图书馆,夜里十点熄灯。

林纪偷偷溜进去,给周凛送冻疮膏。

周凛坐在最后一排,面前摊着一本竞赛题,指尖冻得通红。

林纪蹲在他身边,拧开药膏,指尖蘸了一点,涂在周凛指关节的裂口上。

药膏凉,呼吸却热。

周凛忽然反手扣住他的手腕,把人拉进书架间最深的阴影里。

书脊硌着林纪的背,周凛的唇贴着他耳后,声音低得几乎听不见:“药膏没用,你试试别的。”

林纪的指尖抖得厉害,却还是捧住周凛的脸,吻了上去。

那是他们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吻。

带着冻疮膏的苦味,和图书馆旧书页的霉味。

林纪尝到一点铁锈味——周凛的嘴唇裂了口子,被他吻得更深。

周凛的手探进林纪的毛衣下摆,冰得林纪一颤,却没有躲。

“会感冒的。”林纪含糊地说。

*************************

集训营结束那天,周凛没打招呼就走了。

林纪在宿舍床上发现一张纸,上面用黑色签字笔写着:

“别找我。”

字迹潦草,像急就章。

林纪把那张纸折成小小的方块,塞进钱包夹层。

后来高考、志愿、录取,林纪去了北城,周凛杳无音讯。

大一寒假,林纪回附中看老师,路过器材室,听见里面有人咳嗽。

门没锁,他推门进去,看见周凛坐在跳箱上,瘦得脱了形。

“你……”林纪的喉咙发紧。

周凛抬眼,笑了,眼角有细纹:“好久不见,小菩萨。”

林纪走过去,蹲在他面前,手悬在半空,不敢碰。

周凛的左手腕上,有一道新鲜的疤,缝了针,像一条蜈蚣。

“怎么弄的?”林纪问。

周凛没回答,只是伸手,指尖碰了碰林纪的唇:“还愿意吻我吗?”

林纪的眼泪砸在周凛的手背上,烫得惊人。

他捧住周凛的脸,吻得又急又狠,像要把这三年的空白全部填满。

周凛的回应带着血腥气,却比以往任何一次都温柔。

器材室灰尘浮动,月光从高窗漏进来,照出他们交叠的影子。

周凛说他病了,治不好的那种。

林纪把他带回自己的出租屋,每天熬粥、煎药、替他擦身。

周凛的体温总是很低,林纪就整夜整夜地抱着他,像抱一块冰。

“会传染的。”周凛有一次说。

林纪吻他的额头:“那就一起病。”

冬天最冷那天,北城下大雪。

周凛半夜突然咳血,染红了林纪的睡衣前襟。

林纪打120,手抖得按不准数字。

周凛按住他的手,摇头:“没用的。”

林纪哭着吻他,血腥味在口腔里蔓延。

“那你告诉我,”林羡的声音支离破碎,“三年前为什么走?”

周凛的指尖沾着自己的血,在林纪掌心写:

“我爸死了,我妈疯了,我得挣钱。”

写完就昏过去了。

周凛在医院住了两个月,林纪每天下课就去陪他。

医生说是晚期,最多半年。

林纪没哭,只是每天给周凛折一只纸鹤,写上日期,挂在输液架上。

折到第47只时,周凛突然说:“出院吧,我想回家。”

林羡问:“哪个家?”

周凛笑:“有你的那个。”

他们回了南城,租了间带院子的小房子。

周凛的病情时好时坏,好的时候能陪林纪去买菜,坏的时候整夜咳得睡不着。

林纪学会了抽烟,夜里蹲在院子里,看烟灰落在雪地上,像小小的墓碑。

周凛从背后抱住他,下巴搁在他肩上:“别抽了,呛。”

林转身吻他,把烟渡进他嘴里:“那就一起呛。”

春天来的时候,周凛的病突然恶化。

最后一天,阳光很好,周凛靠在窗边,让林纪给他读诗。

读到“我们甚至失去了黄昏”时,周凛突然说:“阿纪,我想吻你。”

林纪放下书,俯身吻他。

这个吻很轻,像羽毛拂过,却用了周凛最后的力气。

“别哭,”周凛的指尖擦过林纪的眼角,“下辈子……早点来找我。”

林纪的眼泪落在周凛的唇上,咸得发苦。

“我不要下辈子,”他哑声说,“我要这辈子。”

周凛笑了,睫毛像冻住的蝶翼:“那……这辈子剩下的,你替我活。”

周凛走后的第一个冬天,林纪去了北城。

他站在附中器材室门口,雪落了一肩。

口袋里装着周凛当年写的那张“别找我”,已经被他摩挲得起了毛边。

林纪把纸摊开,背面用铅笔写了一行小字:

“我找到了,不走了。”

十年后,南城开了家纹身店,名字叫“凛冬”。

店主左手无名指内侧,纹着小小的“ZL”。

有人问他什么意思,他就笑:“我爱人的名字。”

晚上关店后,他会折一只纸鹤,写上日期,挂在窗前。

纸鹤的翅膀上,永远写着同一句话:

“周凛,我替你活到一百岁。”

——END——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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