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题
“到广域了到广域了!”
在林帆准备‘围猎’判官之际,广域内再次迎来一位不速之客。
粉衣女子火急火燎与十岁少年分开。
独自踏进广域范围,感觉空气一片清新。
这——就是诡不拉屎的地方啊!
简直是躲避灾难最好的地段。
等白灵儿事件结束,十岁少年残杀人类案完成,还有云域对酒仙的怒意消散。
自己再找个合适的理由借口,将自己的行程,安排得惊险一些。
比如说:本来十岁少年应该会死的,但因为自己去了一趟广域,活了!
这是说谎吗?
不,这是因果论。
只不过,这太浅显,还是需要找更加合适且有说服力的。
关于这件事,对于粉衣女子来说,太过简单。
就如同公司里善做ppt的老职员。
或许工作上一滩烂泥,可报告写得好,每年的提薪都能赶上。
现在,就相当于做一份好看的报告,便能解决这次危机。
找个地方藏起来吧。
粉衣女子自认为,在云域里,名气也算是显赫,要是被那只情商低下的诡异注意到,发现自己在广域闲逛,难免会让自己的报告难度,提上几个级别。
关于找一个不可能被人和诡异发现的地方这件事,它可以说得心应手。
这么多年,做过类似的事情,实在太多。
多到它都有心得了。
首先,观察一处地方的风水。
最好是只有两条出路的。
因为这种破地儿,诡异和人必定是最少的。
至于死路和只有一条的,主要是不保险。
指不定哪个不长眼的路过,无意瞧见。
粉衣女子东找西找,就听见细微脚步声,以及人类的声音。
“刚这边是不是有异样?”
“我感觉到黑伞有波动,重点巡逻,顺便询问一下这边居住的诡异。”
吓?!
粉衣女子身子一动,犹如花瓣散开,再次显现,已是那几位人类之后。
注视好一会儿,它的表情逐渐严肃。
广域……
怎么人手一只半步破道?
广域不是世界上最弱的地方吗?
按理来说,一座城市里,都不一定有一尊破道存在,整个诡异历史当中,广域至今没有出现过哪怕一尊半步灭城。
咋如今一见,和传闻中有这么大的诧异。
还有……
刚刚他们是不是说,要问问诡异?
人类找诡异问话。
这种事放眼其它地域,简直是天大的笑话。
有问题啊……
粉衣女子眼神逐渐兴奋。
灵感来了。
这论文要怎么写,有思绪!
只要将广域的这两点,展开细说,稍微用点夸大手法,将自己来广域的经历弄得惊险。
别说骗过那群老东西,甚至可能‘升职加薪’!
诡异界自然没有职务之说,但根据做成的成就,地位也有所不同。
像粉衣女子这般,虽然实事一件没做过,可利用语言艺术,和报告水准,如今可以说是那几位老东西之后,最有威望的存在。
谁见了都得喊声姐。
月狐,云域版。
想到这里,粉衣女子压制住自身实力,确保半步灭城之下的诡异,无法察觉自己的存在。
随后才悄悄顺着开拓队的步伐,一点点顺藤摸瓜。
“真的…每一个人,都配备一尊半步破道!”
半步破道不算什么,可人手一只,还发生在广域,意义就不一样了。
但粉衣女子也发现一个重点。
就是这些‘黑伞’,气息是一样的。
要说不说,甚至觉得有点熟悉。
跟以前碰到过似的。
难不成是哪个破道诡异,拥有极为逆天的召唤能力?
召唤算得上罕见且强大,而破道召半步破道,更是逆天。
当然,也有可能,是广域出了半步灭城。
半步灭城给人类办事。
这不就…和去云域那几人一样嘛?
只不过他们来自山域罢了。
粉衣女子几番纠结,最终觉得,调查广域的半步灭城,风险比去找酒仙小。
再加上,自己写份报告而已,没必要跟本尊正面接触,不碍事。
想到这里,它决定,先找个足够隐蔽的安身地方,最好能离这些人相对近一点。
也好便于观察。
这般想着,它根据自己的划水经验,寻得了一处最为合适的地点。
向西边,沿海线,一座毫无人烟,真正诡都不来的地儿,偏偏又距离这人类巡逻路线不远。
可以说是在广域一发生大战,就能金蝉脱壳离开的宝地。
粉衣女子没曾想,自己这么轻易就找到了这么好的‘住址’,简直是纯天然打造。
走近里面,在小村边上的水泥屋旁,有一座孤坟。
孤坟上有正好够一人钻的小洞。
洞里,放着一团厚厚的毛发,那毛泛黄,干瘪瘪,谁瞧见了都不想往里面碰一下。
除了粉衣女子。
它看得出来,这才是真正的藏匿最佳窝点!
但看这情形,有可能…这已经被哪尊诡异先占领了。
粉衣女子犹豫再三,觉得赶走更加有价值,广域算不上大,也称不上小,再想找到如此适合的风水宝地,难如登天。
直接硬抢!
想罢,小脚轻轻往那毛发里一沾。
一阵吸力毫无征兆传来。
粉衣女子双眸一亮。
不仅用肮脏的毛发做掩护,还蕴藏了传送诡技。
这…同道中诡!
都是贪生怕死之辈!
不再犹豫,它猛地扎了进去。
……
江海市内,林帆别墅旁。
幽静的夜晚,黄狐仙后腿盘起,后背往墙上靠,很是严肃道:
“即便你契约了我,可说到底,我也是当初东北出马仙里的担当。”
“你要么用我的诡技,尝试逃生技巧,要么用我的诡技,设立逃生通道的,显得我很没用,懂不懂?”
翰林摸着下巴,细细思考着广域的防线,哪里缺陷最大,自己的逃生路线,应该选最为安全,且能迅速离开广域的地方。
但离开不代表不回来,经过反复搜索,周围地域对比之下,还是广域最垃圾,最适合人类生存。
如果到时候江海市凉了,自己也可以回来这里种田。
“别吵了,活着不比打架重要?可恶,怎么就不能让我觉醒系统,种田就能变强。”
翰林挠着头,觉得自家老大惹得麻烦越来越多,自家室友官职越做越大。
还顺带将自己也推上风口浪尖。
这无疑是将他的命,绑在江海市了。
诡异都降临了,谁还在乎荣誉啊!
黄狐仙哼哼唧唧,“有我在,你已经算很强了…诶,等等,我感觉道…”
翰林没有听到后面的话,只是轻哼一声,不留面子道:
“你算个屁,不说别的,就你那想惹事的心态,我们就不合。”
“如果能有尊实力强大,还贪生怕死……”
翰林瞥见,不知何时,房间里——
多了个身穿粉衣,身材精致,胸前有料,而且脸上有着符合标准的怕死面相。
《我幻想的女主成真了》
“你精通云域生存之道?”
“你精通广域逃生全途径?”
竟…能如此相像?
刚开始,粉衣女子已然打算,将面前男子,连同那黄狐仙一并杀了,永绝后患。
可没曾想……
只是接了两句话,自己的职场之道,竟如有神助,再进一步!
依照翰林的苟道,用于职场之上,可以说是真正做到,不动一下,斩获荣高地位!
这人类…或许是自己的机遇啊。
这诡异…或许是自己的机遇啊。
翰林也是双眼冒得贼亮。
起初以为,是天赐妹子,所谓红颜祸水,翰林自知女人只会影响他的寿命,尤其是这种好看的女人。
所以刚开始,翰林已然打算,将其打晕丢走,又或者……直接永绝后患!
可没曾想,因为粉衣女子刚传过来,气息稍稍不稳,自家黄狐仙,浑身一震,跪地求饶,一口一个诡王。
足以见得,对方实力必定和当初老大打的那个道诡,差不太多。
如此之强,再加上其身上,也富有苟道真传。
简直……就是天赐的金手指。
莫非,我真是主角?
相见恨晚,一人一诡恨不能说上十天十夜,分析当前市场,如何苟活才能又稳,又舒服。
粉衣女子说,云域是个很不错的圣地,那里诡异团结,牵一发而动全身,几乎没有敢来惹事的。
翰林却觉得,广域这种地方才算得上圣地,鸟不拉屎说明整体实力均是不强,在其中当个隐居闲人,直接从根源,杜绝了危险。
双方各有启发,这一夜,聊到清晨,聊到口干舌燥。
只有黄狐仙,本源之力都吓散了一成,心里只剩下一个念头:
这祖宗什么时候走啊……
嘟嘟嘟——
翰林电话声响起。
“喂兄弟,广域外可能要打一场硬仗,你可记得最近不要出江海市,听说你这些日子总是忙于上课,我怕你危险。”
胡修在广域外设防,不忘打个电话给翰林,让其注意安全。
翰林沉默。
我上课是谁害的,心里没点数?
“知道了,那你记得躲远点。”
“我?肯定不行,裁决团立功的机会就在眼前!行了兄弟,不说了嗷。”
电话挂断,翰林看向粉衣女子。
粉衣女子竟有些读懂这个眼神。
这是…合作的眼神!
“一般被称之为硬仗的,轻则半步灭城,重则灭城,你帮我把风,如果我家老大输了,跟我说,我立马跑,而不管输赢,你露了脸,这功劳都可以写在报告上!”
“轻则半步灭城,你们人类玩这么大?”
“我老大有病,室友也是。”
“?”
思索片刻,粉衣女子与其一拍即合。
翰林给它‘升职’的情报,而它,给予翰林逃生的情报!
强强联合,世间什么得不到?
粉衣女子想不到,自己会跟一个人类,相谈甚欢。
翰林也想不到,自己会跟一尊诡异,合作愉快。
“得想个办法,将他拐去云域!”
“得想个办法,将它留在广域!”
……
……
“我们之间有内鬼?”
“大哥你是知道我的,你说一,我绝不听二。”
“大哥你是知道我的,我苦茶子都是往外穿,和内字不沾边。”
“话说大哥,这不是好事吗?”
判官伫立在山头,俯视下方长长一条,由‘执伞人’组成的防线。
在防线最跟前,林帆正双手后靠,静静望着它。
“对喔,那人类主动送上门来,我们也犯不着去广域那破地方,找个翻天覆地!”
手下们皆是反应过来,连连点头称是。
这一路上,光是抓诡母孩子,夺白莲,消耗的诡力和时间,都已经个把月。
若是还得算上找人类的时间,判官出现时间太久,保不准会被酒仙或者书生,直接杀到面前来。
没有准备就绪便迎战,危险系数极大!
因此,林帆会在必经之地出现,是一件好事。
“是好是坏,我需要你们说?我就想知道,是谁——谁他娘的,出卖我!”
判官一字一咬,语气极重,震耳欲聋。
就连远处的执伞人组成的防线,都被这突如其来的愤怒,震得心里发毛。
虽说他们是专业的裁决团精英。
可面前乃是灭城诡异,杀他们犹如喝水一样简单,还不可能被呛到。
这次组成防线,主要防的是那些漏网之鱼。
判官这次并非单打独斗,而是携带众多诡异,准备一战成名。
它打算做的,可是连杀两尊灭城,这放眼望去,也算是极大的事件。
没有诡异敢回判官的话。
判官铁青着脸,冷道:
“好好好,藏得那么深是吧?那就全都发誓,从始至终,绝无一丝背叛!”
“我发誓,绝对没有背叛判官!”
“我也发誓!”
“我也——”
一尊尊诡异接二连三接话,一个比一个坚定,惹得判官面子上有些挂不住。
怎么回事,没有内鬼,对方又是如何得知,我的去向?
先前能摸到我的藏身之处,就已经非比寻常,毕竟正常人,会觉得,堂堂生死判官,住在地下停车场吗?
偏偏对方不仅一路顺畅的摸索过来,还能提前‘预判’动向。
不是内鬼,还有什么原因?
站在最角落,一尊追命诡异,鼓足了勇气,低声说出最大的可能性。
“那个…有没有可能,我们的目标和路径,很好猜?”
啪——!
判官手一伸,便是将其直接拍死!
“话这么多,肯定是你泄密的!”
我的行动好猜?
可笑,真当我是那些普通的诡异吗?
等杀完酒仙和书生,我就是立足在世界上,最强的诡异。
你竟然说我的计划好猜?
放屁!
判官有了一种铲除叛徒后的舒适感后,才直视一公里开外的林帆,以及,身旁低下头,瑟瑟发抖的三岐。
“人类,你夺我宠物,毁我十亡夺舍,我都不计较,只要你将手中所有冥钞,都献给我。”
即便相隔有一公里,声音照样清晰传进林帆耳边。
“给你冥钞,你又能给我什么。”
“给你?我能留你这条命,还是说,你觉得凭借区区几尊半步,能奈何得了我?”
半步灭城中的后面两个字,它都不想提及。
对于灭城,等级森严,又岂是什么阿猫阿狗,都能称得上的?
“那我也给你一个选择。”
面对这种,没有商量余地的,林帆直接道:
“毫无条件的顺从我,我也能留你这条命。”
“你——”
“找死!”
判官大笔一挥,老头和伊乞乞近乎同时——
直接暴退!
先前仙桃市时,判官就曾说过,它能千里杀人,只要写上姓名,那人便会死。
堪称人间行走的死亡笔记·诡异版。
但根据酒仙当时所说的话,越是逆天,触发条件越难。
再结合少女诡异的诡技,同样是逆天,可却必须对方自愿上桌。
如此一想,对方诡技绝不能随意施展。
而且事关灭城大战,老头和伊乞乞并没有必要存在,只是为了守护判官身后的小龙套们。
判官如预料一般,嘴里啧的一声,一笔重重点墨,欲要写上——诡影之名!
这个名字,它曾在其破道之时,就写过。
只要这时候——
没等它的笔墨落下,只见林帆身后,悬起一柄泰阿幻象,立威于此,深深镇住除判官以外的所有诡异!
而在这时,判官手指悬空,久久没有落笔,眼里竟是惊骇。
“妈的…没有战意?”
“看来我猜的没错。”
林帆嘴角轻轻一翘,总算明白为什么酒仙会说出那般话。
判官的诡技,确实逆天。
写谁谁死。
可限制也很大。
首先代价几乎对等,其次…对方必须有所战意,甚至说,只要没有交好之意,皆为战意。
但林帆从一开始就表达过:想要收它当狗的意思。
自然也算是一种另类的‘示好’。
简而言之,林帆压根没有将其,当成对手!
不过……
在仙桃市之前,判官就曾偷偷写过他的名字。
这也便说明,它的诡技触发条件虽说苛刻,但只要符合条件,消耗会大大减少,而不符合条件的,它亦能创造条件!
判官手握厚重毛笔,手指猛一用力,在其指尖,莫名出现鲜红液体,若非诡异没有血肉之躯,初见都以为是精血。
但见那一滴‘血’的流出,判官脸上明显摆出肉痛之意。
‘血’一现,笔墨再次滋出水,哗一下便在上面,写上一个‘诡’字!
八笔落下,林帆体内限制着的诡影,竟被硬生生‘扯’了出来。
这一幕看得林帆心里发惊。
在诡影出来之时,能明显感觉到一股不可抗力,在将诡影毫无条件的“请”出来。
逆天的不禁在这,还有那突如其来的浩瀚之力,诡影脸色巨变,半跪身子有些吃力道:
“我靠,当初斩了一只手臂时,就觉得逆天了,没想到这么变态的!”
诡影天生战斗傲骨,自从爬上半步灭城之后,便再也没有怕过谁。
就是当初与书生正面相碰,也无惧意,颇有与灭城肩并肩的骨气。
然而在判官的诡技下,只能被压得半跪身躯。
但…也只是半跪。
判官微微皱眉。
诡影二字,写了八笔下来,别说半步,就算是灭城,也只会落得重伤惨叫的下场。
可诡影,仅仅是半跪之姿,没有半点伤害。
这时,判官才将目光,从诡影,移到林帆身上。
或者说,是泰阿身上。
以及,林帆手中握着的项链。
那项链,在抵挡诡技的伤害。
哐——
林帆眉间一挑,见到还剩九次机会的项链,竟在仅仅一击下,就毁了一次机会。
原先用时长来算的项链,如今只能按次数。
“判官确实是…不容小觑啊。”
尽管酒仙说得轻描淡写,可真正对上,才能知道,对方也非人类能够撼动的存在。
“人类竟也有资格获得那么多宝贝,看来,是天助我也。”
判官见状,除惊讶以外,更多的,是兴奋,是高兴。
在它看来,如今林帆所拥有的一切,都属于它的。
也不光判官这么想。
当初诡影还是破道时,也这么想。
酒仙初见之时,也有类似的念头,可以说,所有灭城诡异(将臣除外),在得知林帆富有之时,多少都动过点念头。
只是其它诡异,都与林帆,有更重要的合作,故而没有这般猖狂。
判官冷笑一声,“三岐,我总算知道,你为何会假意背叛我,原来是知道,这人类手里的宝贝不错,现在,替我夺过来!”
三岐:“……”
“嗯?”
“前任你别说了,我怕他们误会。”
三岐自从一路上,默默当条腰带,见证了林帆一步步的操作,心里已是林帆的形状。
还假意背叛呢。
你知不知道反噬之力有多痛苦。
不能因为我不死,你就让我随便造啊!
判官有一种遭遇二次背叛的愤怒感,双眼宛如可以吃下十个三岐。
吓得其缩了缩,颤颤巍巍道:
“不是,你辣么凶看我做什么,狗都知道舔主人,我以前没得选,现在想当个好蛇怎么了。”
判官重笔一握,散成点点星墨,几只蝗虫,在点墨中凝聚成型。
“好好好…一个人类,能见识一下,我打算献给酒仙送行的诡技,也算是开眼了。”
眨眼功夫,面前数只蝗虫,竟分裂出数十,上百只!
出奇的是,每一只,都只有追命实力。
如此实力的诡技,便是当初三岐所说,判官利用十亡夺舍,吸取过来的诡技之一。
一尊破道诡异的诡技,可召唤上百只蝗虫。
只是…蝗虫实力只有追命,这等垃圾的水准,说实话,别说酒仙,就算是诡影,也能轻松应对。
只需要诡影重重一开,无论蝗虫幻化多少只,都可以让影子里浮现的诡影,一拳轰死。
不过,虽知道诡异智商堪忧,可面对判官如此自信的表现,林帆并没有选择去硬接试试。
现在会测试一下判官的诡技,主要原因是因为有伊乞乞的项链兜底,可以保平安。
在这个情形之下,看看判官的逆天限制条件是什么,又能逆到什么程度。
有没有强行收服的必要。
毕竟收服判官,不仅需要将对方打到服气,还得让诡母消气。
这是一件极为麻烦的工程,搞不好,很容易遭到反噬不说,还容易让诡母对江海市失望。
好在,判官的诡技,向林帆表明了,完全没有这么做的必要。
实力真的很强,加上林帆拥有足够多的冥钞,按理来说,秒杀任何诡异都不在话下。
可结合判官的性格,与这诡技的诸多限制。
弊大于利。
因此,林帆扭头道:
“久等了,接下来轮你出马——”
“诡母!”
判官:“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