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

康熙、雍正、乾隆时期的蠲免赋税的政策,尽管是从维护封建统治出发所采取的缓和矛盾的措施,但相对于横征暴敛,巧取豪夺来说,毕竟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农民的一些负担,使他们得以安心于生产而免遭颠沛流离之苦。

财政

平定三藩后,地丁银年收入二千六百万至二千八百余万两,留存地方支用约八百三十余万两外,再加其他收入,一年财政收入近三千万两。由于财政收入税制的确立和各项税法的日趋完善,清朝的财政收入大于支出,户部库存也日益充裕康熙六十一年户部库存八百余万,雍正间渐积至六千余万。及至乾隆四十六年(1781年)又增至七千八百万两,清朝的财政收入以进入最佳的鼎盛时期。 [112]

土地

主词条:更名田、一田二主

更名田

更名田:亦称更名地。清初,原明朝“藩封之产”,或因战乱荒芜,或因藩王勋戚逃亡后,田地为农民所占有,也有不少田土为当地豪强侵占。顺治元年(1644)起曾几次下诏,将这些土地收归国家所有。康熙八年(1669),清廷为了加速垦荒,增加赋税收入,第二年下诏将土地无偿给予原种之人,令其耕种,照常征粮。这些“改入民名”的田土,因为承种者“止更姓名,无庸过割”,故“谓之更名地”。 更名田,促进了清朝初期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在一定程度上缓和了清朝前期尖锐的阶级矛盾和民族矛盾。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土地所有权属于地主。这是封建社会的主要土地所有制形式,也是占支配地位的土地所有制,在中国存在了两千多年,靠土地兼并和帝王赏赐土地而不断膨胀,是封建生产关系的基础。它产生于战国时期,直到建国后的土地改革才被消灭。

一田二主

“一田二主”的起源是农户以土地为抵押进行贷款,基本性质是借贷关系。典卖后原主尽量保留土地的使用权,终于使田骨田面彻底分离为两个独立的产权。由其他起源发展出来的永佃制,最后也采取了同一模式,殊途同归。发展的结果,这种借贷关系越来越明显,田骨变成了农村的金融工具。

文化

主词条:清朝文化

清朝文化又指清朝时期的文化。满族文化经过汉族文化冲突与融合之后所产生各具两族特色的清朝文化,大部分情况下亦指清朝文化之实体,并且延续影响民国建立之后。三百多年前,满族(女真)文化就开始了由原始的萨满文化体系向广泛吸收蒙汉等周遭民族文化。自满族征服中原以后,更加专注吸收汉族文化,并以此原始萨满文化为基础进行自身的整合与创造特殊文化。

小说

主词条:清代小说、《红楼梦》

清代小说

16世纪中叶至20世纪,是中国小说史上继明代之后又一个小说创作和传播的高峰时代。明代许多伟大优秀的小说在这时都得到了重印以及更广泛流传的机会。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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