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

赋役

主词条:丁银、固定丁银、摊丁入亩、废除匠籍、养廉银、耗羡归公、一体当差一体纳粮、出旗为民

丁银

丁银指清朝及以前所谓的人头税。随着清朝的摊丁入亩政策出台,丁银也就取消了,使得无地的农民和其他劳动者摆脱了千百年来的丁役负担。

固定丁银

固定丁银 [4] 是康熙五十一年(1712年)将丁银固定下来,此后随人口增加而不再增加丁银的政策。

康熙五十年(1711)以前,清朝的赋役制度,尽管屡经调整,但由于积弊已久,仍十分繁杂而混乱。既影响封建国家的财政收入,又不断地激起“民变”,若不改革,就会直接影响到清王朝统治。于是康熙五十一年(1712),决定“盛世滋丁,永不加赋” [1] ,即以康熙五十年全国人丁数2462万余丁 [2] ,丁银335 万余两为定额,以后再增加的丁口,不再加征丁银。这一措施旨在克服农民在赋役压榨下四处流亡的严重现象,以便稳定封建国家的财政收入,但对无地或少地的人民来说,因为当时一般劳动人民丁多地少,而地主阶级田多丁少,田丁税的相对固定,就能使他们不至于为了躲避繁重的丁税而四处流亡。

但这一措施只是不再增加丁银,并不是免除丁银。而且还规定人丁缺额由新添丁口抵补;再不足又以亲戚或同甲粮多者补之。这种抵补的办法又造成了丁银负担不均。于是雍正初年,有地之家,田连阡陌,所输无几,而贫苦农民或寸土全无或有少许土地,却与富户同样负担丁银,形成了一种明显的“苦乐不均”的现象。如何解决不合理的丁税问题仍是一个难题。于是一些有见识的地主阶级官吏,从封建地主阶级政权的长治久安出发,纷纷提出把丁税摊入地亩之中一并征收,称为摊丁入亩或称地丁合一。 [3]

摊丁入庙

摊丁入亩,又称作摊丁入地、地丁合一,中国封建社会后期赋役制度的一次重要改革,是清朝政府将历代相沿的丁银并入田赋征收的一种赋税制度,标志着中国实行两千多年人头税(丁税)的废除。

是康熙皇帝“滋生人丁永不加赋”政策的进一步改革和发展。 [1] 雍正时期开始实行。这一制度的实行,减轻了无地、少地农民的经济负担,促进了人口增长。劳动者有了较大的人生自由,有利于社会经济的发展。赋税规则的简化减少了官府打马虎眼任意加税的可能。 [2]

摊丁入亩的实施,直接导致中国人口的爆炸性增长,从乾隆六年(公元1740年)人口突破1亿,到乾隆五十七年(公元1792年)突破3亿,再到道光十四年(公元1834年)全国人口突破4亿,占世界人口超40%(1830年全世界人口为10亿),奠定了中国人口大国的基础。 [3-6]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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