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

1905年,孙文在日本联合兴中会、华兴会、光复会,成立中国同盟会,并提出“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创立民国、平均地权”的纲领。革命派联合旧有反清势力如三合会、洪门等,在华南地区发起了十次起事,并将势力渗入华中、华南的清朝新军 [79] 。

当时立宪派与革命派为改革方式发生争执,一开始立宪派占上风,清廷也承诺实行立宪。1907年,清廷筹设资政院,预备立宪,并筹备在各省开办咨议局。1908年7月,颁布《各省咨议局章程及议员选举章程》,命令各省在一年之内成立咨议局。同年颁布《钦定宪法大纲》,以确立君主立宪制政体,成立代议会。在立宪派成员的请愿下,清廷宣布预定在1913年召开国会。同年光绪帝与慈禧太后皆去世,溥仪继位,即宣统帝,其父载沣担任监国摄政王。

1911年5月,清廷组成由庆亲王奕劻领导的“责任内阁”,这是中国历史上首次君主立宪。不过,该内阁中的很多成员为皇族身份,故被称为“皇族内阁”,引发立宪派的不满和失望,很多转向于革命派合作。

同年5月,四川等地爆发保路运动,清廷急派新军入川镇压。10月,革命派于湖北发起武昌起义,南方各省随后纷纷宣布独立。清廷任命北洋新军统帅袁世凯为内阁总理大臣,成立内阁并统领清兵。袁世凯一方面于阳夏战争中向革命军施压,另一方面却暗中与革命党人谈判,形成南北议和的形势。

1912年1月1日,中华民国于南京宣布成立,孙中山在南京就任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2月12日,袁世凯迫使宣统帝溥仪颁布退位诏书,将权力交给袁世凯政府,清朝灭亡。

后续情况

清朝灭亡后,根据《清室优待条件》,清室成员得以继续住在紫禁城中,宫廷内尊号、待遇、年号保持不变,保留太监、侍卫、宫女,保留内务府、宗人府、慎刑司等机构,依然称孤道寡,封官赐谥,保持帝王气派,与民国政府分庭抗礼,俨然国中之国,史称“逊清小朝廷”。 [80]

1917年6月,盘踞徐州的清朝将领张勋利用黎元洪与段祺瑞的矛盾,率5000“辫子兵”,借“调停”为名于6月14日进北京。急电各地清朝遗老进京,“襄赞复辟大业”,拥戴已退位的清末代皇帝溥仪复辟,史称丁巳复辟,但只持续12天而终。 [81] 1924年11月5日,溥仪被冯玉祥驱逐出紫禁城,但依旧被部分清朝遗老旧臣尊为皇帝,在北平什刹海、天津张园、静园等居住地内依然继续维持着的一个微型小朝廷,史称“后逊清小朝廷”。 [82]

疆域

主词条:清朝疆域、清朝行政区划、内地十八省、朝贡体系

清朝疆域

清朝幅员辽阔,清朝在1662年统一中原后,划前朝的两京十三布政使司为十八个行省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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