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义(三)
此外,其他类型的信念似乎也存在同样的问题。泰勒·伯格 (1979) 列举了一些案例,在这些案例中,直觉上,奥斯卡和他功能相当的对应者对各种综合征(如关节炎)和人工制品(如沙发)有不同的信念,因为他们的语言社区对这些术语的使用不同。例如,在奥斯卡的社区中,“关节炎”一词的用法与我们一样,而在他的对应者的社区中,“关节炎”表示关节发炎以及大腿的各种疾病。伯格的论点是,即使奥斯卡和他的对应者都抱怨大腿的“关节炎”,并做出与“关节炎”完全相同的推论,他们用他们的术语表示不同的东西,必须被视为有不同的信念。如果这些案例令人信服,那么不同类型的意向状态之间存在差异,只有通过对这些状态进行描述才能捕捉到这些差异,这些描述参考了个人的语言社区的实践。这些案例以及孪生地球案例表明,如果功能主义理论不能参考个人的环境,那么捕捉(至少一些)意向状态的表征内容就超出了功能主义的范围。(有关反对意向状态“计算”理论的相关论点,请参阅 Searle,1980 年。)
另一方面,外在主义的意向状态个体化可能无法捕捉到我们和我们的对应者之间一些与行为解释相关的重要心理共性。如果我和我的孪生地球对应者都从长途徒步旅行回来,说我们口渴,说“我想要一些水”然后去厨房,似乎我们的行为可以通过引用共同的愿望和信念来解释。因此,一些理论家认为,功能理论应该仅仅试图捕捉所谓的信仰和欲望的“狭义内容”——即个人与其各个孪生地球对应者所共有的表征特征。然而,对于功能主义理论应该如何对待这些“狭义”表征特征,并没有达成共识(Block 1986;Loar 1987,Yli-Vakkuti 和 Hawthorne,2018),一些哲学家对是否应该将这些特征解释为表征表示怀疑(Fodor 1994;另见狭义心理内容条目)。然而,即使可以开发出一种普遍接受的狭义表征内容解释,如果“孪生地球”情景所激发的直觉保持稳定,那么人们就必须得出结论,意向状态的全部表征内容不能仅通过“狭义”功能表征来捕捉(对于某些类型的定性状态,例如颜色体验,如果它们也具有表征内容,也是如此)。
4.3 表征系统的输入和输出
关于某些类型的信念是否应被外部个体化的考虑提出了一个相关问题,即如何最好地表征作为系统输入和输出的刺激和行为。它们应该被解释为涉及系统环境中的对象的事件(例如消防车、水和柠檬),还是该系统的感觉和运动系统中的事件?第一类理论通常被称为“长臂”功能理论(Block 1990),因为它们通过接触世界来描述输入和输出——从而描述它们产生和产生的状态。采用“长臂”理论将阻止我们的孪生地球同伴分享我们的信仰和愿望,因此可能会尊重支持外在主义个体化意向状态的直觉(尽管关于奎因所说的“指称的不可捉摸性”可能仍存在进一步的问题;参见 Putnam 1988)。
然而,如果意向状态的功能表征旨在捕捉其“狭义内容”,那么系统的输入和输出必须以允许不同环境中的个体处于相同意向状态的方式指定。从这个角度来看,输入和输出可能更好地被描述为特定感觉受体和运动神经元中的活动。但是这种(“短臂”)选择也限制了能够分享我们的信念和欲望的个体范围,因为具有不同神经结构的生物将无法分享我们的心理状态,即使它们分享我们所有的行为和推理倾向。(此外,这种选择不适用于分析功能主义理论,因为将心理状态与神经指定的输入和输出联系起来的概括可能不会成为陈词滥调。)
也许有一种方法可以指定感官刺激,它从人类神经结构的细节中抽象出来,足以包括任何直觉上似乎与我们分享心理状态的生物,但又足够具体,可以排除显然不是认知系统的实体(例如玻利维亚的经济;见 Block 1980b)。然而,如果没有这样的表述,那么功能主义者要么必须消除某些系统不能拥有信念和欲望的直觉,要么承认他们的理论可能比最初希望的更“沙文主义”。
显然,这里的问题反映了上一节讨论的关于意向状态个体化的问题。需要做更多的工作来开发“长臂”和“短臂”替代方案,并评估两者的优点和缺点。
5. 对功能主义的反对意见
前几节主要介绍了不同种类的功能主义,并评估了它们的相对优势和劣势。然而,对功能主义有很多反对意见,这些反对意见适用于该理论的所有版本。其中一些已经在之前的讨论中介绍过了,但它们和许多其他的反对意见将在这里更详细地讨论。
5.1 功能主义和整体论
该理论的每个版本的一个难点是功能表征是整体的。功能主义者认为,心理状态应该根据它们在心理学理论中的作用来表征——无论是常识、科学还是介于两者之间的某种东西——但所有这些理论都包含了大量和各种心理状态的信息。因此,如果疼痛与某些高度清晰的信念和欲望相互定义,那么没有内部状态来扮演我们清晰的信念和欲望角色的动物就无法分享我们的疼痛,而没有感觉疼痛能力的人类无法分享我们的某些(或任何)信念和欲望。此外,由于文化或个人特质,人们推理方式、信念固定方式或欲望影响信念方式的差异可能会使他们无法分享相同的心理状态。这些被认为是所有版本的功能主义的严重担忧(见 Stich 1983、Putnam 1988)。
然而,一些功能主义者(例如 Lewis,1972;Shoemaker 1984c)认为,如果一种生物的状态大致实现了我们的功能理论,或者实现了与这些状态的规范特别相关的理论的一些更具体的定义子集,那么它们就可以被视为与我们自己的心理状态相同的心理状态。当然,问题在于更精确地说明什么是理论的近似实现,或者理论的“定义”子集究竟包含什么,而这些问题并不容易回答。(此外,这些问题对于分析功能主义理论尤其重要,因为说明功能特征的“定义”子集之内和之外的内容会引发一个问题,即心理状态的概念上本质特征是什么,以及仅仅是附带特征是什么,从而引发了关于(类似)分析-综合区分的可行性的严肃问题。(Quine 1953,Rey 1997))。
5.2功能主义和心理因果关系
功能主义的另一个担心是第3.4节中介绍的“因果排斥问题” 例如,如果通过一些神经状态型在我身上实现疼痛,那么只要有纯粹的物理法律的概括与疼痛行为联系起来,可以通过引用这种神经状态的发生来提出对我行为的完整因果解释(和在这些法律中凭借其中的属性)。 因此,有些人认为,这种状态的更高级别的角色属性 - 它是一种痛苦 - 是因果性无关紧要的。
对这个问题有很多不同的回应。 一些(例如Loewer 2002,2007,2007,Antony和Levine 1997,Burge 1997,Baker 1997)表明它从过度限制性的因果关系中出现,其中一个事业必须“产生”或“产生”其效果,这是一个值得依赖的观点其他特殊科学的宏观特性也是因果性不相关的。 相反,一些争论,因果关系应该被视为某些类型的状态(Loewer 2002,2007,Fodor 1990,Bovel 1997)之间的特殊反事实依赖性,或者作为它们之间的特殊规律性(Melnyk 2003)。 如果这是正确的,那么功能角色属性(以及特殊科学的其他宏观属性)可能会被视为因果性(但是看到诺伊2012年的异议)。 然而,这些因果关系账户的合理性取决于他们将与那些明显癫痫肢体的原因关系区分真正的因果关系的前景,有些表达了关于他们是否可以做这项工作的态度,其中包括起重机1995,金2007年,杰克逊1995年,Ludwig 1998年和McLaughlin 2006,2015。(另一方面,参见Lyons(2006)的一个论点,如果功能性属性因因果效率低下,这可以被视为理论的好处。)
然而,其他哲学家认为,由于必须援引的事件类型之间的关系,以便提供足够一般的行为解释(Antony和Levine 1997,Burge 1997,Baker 1997)之间的关系。 虽然许多被排除问题(例如金,杰克逊)感动的人保持普遍性的差异,这是真正因果关系的差异,而那些其他(仅仅是认识)对世界理解世界的贡献,而且倡导这种反应的理论家这种反对的问题再次取决于导致的限制性观点,这将太多。
与上面速写的观点的另一个问题,一些争论(Kim 1989,1998),是精神和物理原因,从而超出它们的效果,因为每个人都会因其生产而有足够的效果。 虽然一些理论家认为,过分确定是普遍的和未解决的(参见Loewer 2002,以及Shaffer,2003年,以及Sider 2003,用于更一般地讨论过量排放),其他人认为有特殊的角色与识别器之间的关系,提供了直观的解释,这两者在不计数的情况下如何有效地有效。 例如,Yablo(1992)建议,精神和物理性质掌握了可确定性和确定的关系(就像红色站在猩红色),并认为我们的信念应该以其影响与我们的影响相称允许我们采取可确定的,而不是决定,财产在心理解释中视为因果性。 贝内特(2003)替代地表达了现实化器属性以防止它们满足过度确定条件的方式形状地表明了作用性。 另一个建议(Wilson,1999,12011和Shoemaker,2001)是,心理物质的因果权限包括(或是适当的子集)意识到它们的物理性质的因果权。 (另见麦克唐纳和麦克唐纳德1995,Witmer,2003,Yates,2012和Strvens,2012年,相关意见。)
最近近期有关因果排斥问题的工作,如前所述,这是出于任何不造成的心理状态理论。 (参见心理因果关系的条目,以及Bennett 2007,以及Funkhouser 2007,用于进一步讨论和广泛的书目。)但值得讨论一个相关的担心因角色功能主义而产生的因果关系(以及其他辩称理论),即“形而上学的效果”问题(Rupert 2006,Bennett 2007)。 如果疼痛在功能定义(通过分析或经验理论)作为在某些较低级别的状态或其他情况下的状态,在某些情况下导致畏采,那么疼痛导致畏缩(在那些情况下)的概括就是最好的,因为有问题的国家不会痛苦,如果没有。 而且,在因果关系作为偶然关系的情况下,因果索赔将是假的。 戴维森(1980B)一旦通过注意到,即使在其制作A动作A的术语中定义了类似的论点,它通常可以在其他术语P中被重新描述,使得'P导致A'不是逻辑的真理。 但目前尚不清楚任何此类重新质询是否可用于角色(与识别器)功能师者。
一些理论家(例如Antony和Levine 1997)已经建议,尽管精神状态可以在其一些效果方面定义,但它们有其他不遵循这些定义的其他效果,这些定义可以涉及有关的因果概括,信息和真。 例如,即使它从功能性定义中遵循疼痛导致畏缩(因此疼痛和畏缩之间的关系不能真正因果),心理学家可能会发现,说,这种痛苦产生了人类的恢复力(或顺从行为)。 尽管如此,人们可能会担心,这种功能定义威胁要留下太多常见的普遍引用的普遍引用的概括,因此因果解释:当然,我们可能认为,我们想确认诸如“痛苦导致畏缩的痛苦”等索赔。 然而,可以肯定这样的索赔,如果(似乎可能)最合理的功能理论定义了他们在独特的心理,而不是行为的小型子集中的感觉,例如疼痛,而不是行为效果(参见第4.2节)。
对此担忧的不同响应(Shoemaker 1984d,2001)是否认对因果关系的防守陈述,并争辩说,因果关系本身是必要的,但这仍然是少数观点。 (另见鸟,2002年和Latham,2011年,以进一步讨论。)
5.3功能主义和内省信仰
另一个重要问题涉及我们对自己的“出现”(而不是处置)精神状态,例如思想,感觉和感知的信念。 我们似乎立即可用,对这些国家的不推理信念,问题是,如果精神状态与功能性质相同,这是如何解释的。
答案取决于人们采取这些内省信仰的涉及。 大规模说话,有两项主导的意见(但看到Peacocke 1999,Ch。5进一步替代方案)。 一种流行的内省陈述 - 一种“内在意义”模型,其在哪种内省的内省“内部扫描”的内容(Armstrong 1968) - 被认为是不友好的功能主义,在理由上很难看出如何这种扫描的对象可以是一个神经状态的二阶关系属性(Goldman 1993)。 然而,一些理论家坚持认为功能主义可以适应对“内在意义”模型的内省信仰的特殊特征,因为它只是众多域名的一个域名,以便认为我们有立即,不推断的因果或者处置性质(Armstrong 1993; Kobes 1993; Sterelney 1993)。 完全讨论这些问题超出了本条目的范围,但上面引用的文章只有三个在高盛(1993)之后的开放同行评论中的许多有用的作品中的三个,这提供了对此问题的辩论介绍。
另一个反解的陈述,与鞋匠(1996A,B,C,D)最密切地识别的是,内省信仰的即时性遵循的事实,即心理状态和我们的内省信仰对他们的内省信念在一起的功能互换。 例如,只有在一个倾向于导致的状态(在与正在考虑问题的必要概念的生物中的生物中,一个人才满足痛苦的定义,其中一个人在痛苦中,只有一个人才能痛苦,只有在一个戏剧的状态信仰作用,并由疼痛本身直接引起。 在这种反思的情况下,内省信仰的即时和非推动性质不仅仅与功能主义相容,而是由其要求兼容。
但是,乔治比贝尔(1997年)最近表达了异议(1997年),即在这型模型上,内部信仰只能以两种不满意的方式之一(二阶)功能状态所产生的信仰;指定(部分)通过其产生非常类别的信仰 - 这将是循环的 - 或者对关于功能状态的一级实现的信念,而不是该状态本身。 然而,功能主义者已经建议(Shoemaker 2001,McCullagh 2000,Tooley 2001),有一种理解信仰可能引起的条件,因此是一个允许精神状态和允许精神状态的二阶功能状态关于他们的内部信仰是非循环定义的(但看到Bealer 2001,持怀疑态度的反应)。 对这种异议的完全治疗涉及二阶属性是否可能具有因果效能的更大问题,因此超出了本次讨论的范围(参见第5.2节和心理因果区条目)。 但即使这种反对意见最终最终被偏转,它表明必须特别注意“自我指导”精神状态的功能特征。
5.4功能主义和原因规范
然而,任何类型的功能主义理论的另一个反对意见是他们不会捕捉到我们认为信仰,欲望和其他故意国家的相互关系。 虽然甚至分析功能主义者持有这种精神状态 - 以及它们的内容 - 在制作行为中的(因果或概率或概率)作用方面隐含地定义了这些评论家,但这些评论家了解有意的国家在合理化的角色方面被隐含地定义,或者感受,行为。 这是一个不同的企业,因为与因果解释不同,他们声称,与因果解释不同,需要展示个人的信仰,欲望和行为如何符合某些先验规范或理论和实践推理的理想 - 处方的先验规范或理想我们应该有理由,鉴于我们的信仰和欲望,我们应该有所理智的信念和欲望。 (参见Davidson 1980c,Dennett 1978和McDowell 1985的经典表达式这个视图。)因此,这些原则表达的有意状态的定义(“本构”)规范或合理关系不能与因果相对应与我们的内部国家,感官刺激和行为之间的概率关系,因为它们构成了一种具有与实证理论(Davidson 1980C)不同的证据和正确性标准来源的解释。 一个人不能,即,从价值观中提取事实。
因此,尽管精神状态的归属可以在某种意义上解释行为,但是通过允许观察者将其“解释”它是有意义的,但他们不应该预期表示在经验概括中,常识或科学的实体。 (这并不是说,这些理论家的压力,没有原因,或实际法律,行为。然而,这些只是在神经科学的词汇表或其他较低级别的科学,而不是信仰之间的关系。欲望和行为。)
功能主义者以不同的方式回答了这些担忧。 许多人只是否认反对背后的直觉,即使是我们有意的术语和概念的最严格的概念分析,概念声称在其真正的因果角色方面定义它们,以及他们反映的任何规范都是解释性而非规范的。 他们争辩说,即,如果这些概括是理想化,它们是任何科学理论中出现的理想化:就像博伊尔的法律描述了在某些理想的实验条件下的气体温度,压力和体积之间的关系,我们的先验理论由普通人类在(物理上可判定)理想的条件下的描述,不是对他们所应能的,或者是合理所需的。
其他功能人员认为,我们可以向归属于信仰和欲望造成各种推理和行动规范,但否认规范性和经验解释之间存在任何原则不相容。 他们认为,如果存在的信仰,欲望和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甚至大致镜像理性规范,那么故意国家的归属就可以经验证实(FODOR 1990; REY 1997)。 此外,许多人认为,故意国家必须满足的理性原则是非常少数的,并且在我们的心态的轮廓上,这是一个最弱的限制,例如人们不能一般地持有(显然)矛盾信仰,或者反对他们(真诚的公开)最强烈的欲望(1981年)。 其他人表明,根据理性规范,我们将信仰和欲望的直觉是基于基本错误; 这些国家不是基于他们是否合理化所讨论的行为,而是可以被视为使用推理和行动原则,如我们自己的原则 - 他们是他们的理性,如Modus Ponens,或不合理,如赌徒的谬误,或者是现在的熟悉的“可预测的非理性”中记录在Kahneman,2011年。(参见Stich 1981,以及Levin 1988,讨论这个问题,以及关于规范性和心理原则的兼容性的更一般性辩论,见Rey,2007和Wedgwood,2007年。另见Glüer和Wikforss,2009,2013,以及进一步讨论,进一步讨论意义和内容的规范。)
尽管如此,虽然许多功能者认为上面讨论的考虑表明,没有原则上的职能理论,具有具有经验力的功能主义理论,这些担忧涉及故意归属的正规性继续燃料对功能主义的怀疑性(而且为此)物质,任何使用有意概念的科学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