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克的政治哲学(二)

塔利还认为对洛克理论的基本重新解释。 以前的账目专注于索赔,因为他们拥有自己的劳动力,当他们将其劳动与被造成的劳动变得成为他们的财产时。 Robert Nozick(1974年)批评他的争论与他的伟大的混合番茄汁合理拥有大海的榜样。 当我们混合我们拥有的东西时我们没有,我们为什么要认为我们要获得财产而不是失去它? 在Tully的账户上,专注于混合隐喻未命中Locke强调他称之为“工艺模型” 洛克认为,当上帝对人类的财产权有关,因为他是他们的制造商,制定者都有物业权利。 人类在上帝的形象中创造并与上帝分享,但在较小的程度上,根据理性模式或计划塑造和塑造物理环境的能力。 沃尔德隆(1988年)批评了这一解释,理由将使人类制造商的权利与上帝对其创作的权利相同,这是绝对的。 SreeNivasan(1995)通过宣称创造和制作之间的区分,捍卫了努力反对沃尔沃隆的回应的论点。 只创建生成绝对属性权限,只有上帝可以创建,但制作类似于创建并创建类似的,虽然较弱,右。

塔利对洛克解释的另一个有争议的方面是他对充足条件的解释及其影响。 在他的分析上,充足的论点对洛克的论证是合理的。 由于Locke始于世界所有人所拥有的假设,只有可以证明没有人通过拨款更糟糕的话,只有唯一的财产。 在良好的良好不稀缺的条件下,在有很多水或土地的情况下,个人占据了一些部分对他人没有伤害。 在不符合这种情况的情况下,那些被拒绝获得良好确实的人有一个合理的反对挪用。 据塔利,洛克意识到,一旦土地变得稀缺,劳动力收购的以前不再被持有的权利,因为其他人不再可用。 曾经土地变得稀缺,财产只能由政治社会的创造合法化。

沃尔德隆(1988年)声称,与麦弗弗森(1962年),塔利(1980年)和其他人相反,洛克根本没有认识到充足的条件。 他指出,严格来说,当他说劳动力为财产的所有权产生标题时,洛克严格地说,洛克在“至少有足够的地方”(其他遗嘱)(两项论文2.27)中产生了足够的条件“。 Waldron认为洛克是一个关于最初存在的条件的描述性声明,而不是规范性的声明。 Waldron还认为,在文本中,“足够好”没有作为限制呈现,并没有与其他限制进行分组。 沃尔德隆认为,这种情况将导致洛克对荒谬的结论,在稀缺的情况下,在稀缺的情况下,每个人都必须饿死,因为没有人能够获得普遍同意,任何拨款都会让他人更糟糕。

Sreenivasan(1995年)介绍了塔利最强的职位的最强烈防御之一。 他认为洛克重复使用“足够的和良好”表示这句话正在做出一些真正的工作。 特别是,它是唯一的洛克可以被认为为某些解决方案提供了一些解决方案,即所有的同意都需要在自然状态下证明拨款。 如果其他人没有受到伤害,他们没有理由对象,并且可以被认为同意,而如果他们受到伤害,那么认为他们是难以认为它们的同意。 Sreenivasan确实在一些重要方面出发了塔利。 他采取“足够好”的意思是“足够的,并成为保护一个人的保存的好机会,”不是“足够的,以及与同样的商品(如土地)。” 这具有使Locke对财产的叙述的优势,因为没有声称洛克认为他的理论的观点表明,所有原始产权都无效地创建了政治社区。 这种解释的缺点是斯莱希瓦山承认,它是带有有缺陷的论点的洛克举行洛克。 那些仅仅有机会在生存工资上为他人劳动的机会不再具有个人在稀缺之前有人的自由,从他们创造的全部价值中受益。 此外,较差的劳动者不再享受可以获得产品所需材料的平等。 Sreenivasan认为洛克的理论因此无法解决个人在未经同意的最初拥有的人所拥有的个人财产权问题。

Simmons(1992)呈现出仍然不同的合成。 他与沃尔德隆(1988年)的双方,并反对Tully(1980)和Sreenivasan(1995)拒绝工艺模式。 他声称,两项论文中五章中的“制作”的参考不是在正确意义上做出正确的话语。 洛克认为我们在我们自己的人中有财产,即使我们没有制造或创造自己。 SIMMONS声称,虽然洛克确实相信上帝作为创造者的权利,但人类有不同的有限权利,因为受托人,而不是作为制造商。 Simmons基于他阅读了两个不同的论据的阅读,他采取了洛克的读取:第一个基于上帝的意志和基本人类需求的财产,这是基于“混合”劳动力的第二个。 根据前论证,至少一些产权可以通过表明允许在未经同意的拨款拨款的计划具有对人类保存的有利后果来证明。 根据SIMMONS的说法,此参数已过度确定,因为它可以是神学上或简单的规则 - 后果主义论证解释。 关于后一种论点,西蒙斯劳动不成为实际上“混合”的物质,而是作为旨在满足需求和生活的便利的目的活动。 像SreeNivasan一样,Simmons认为这是从人们前后的流动,以确保他们的生存,但西蒙斯也增加了自治权的权利。 劳动力可以为私有财产生成索赔,因为私有财产使个人更独立并且能够指导自己的行为。 西蒙斯认为洛克的论点最终是有缺陷的,因为他低估了工资劳动力使穷人依赖于富人,破坏自治的程度。 他还加入了那些发现洛克诉讼的合唱团同意引入金钱不足以证明现在存在的不平等的财产持股。

一些作者提出,洛克可能会在撰写关于财产章节时对案件进行了额外的担忧。 塔利(1993年)和芭芭拉阿尔尼尔(1996年)指出了洛克对美国殖民地的事务感兴趣,并且洛克的劳动理论导致了方便的结论,即美国原住民只在他们捕获的动物身上产生的产权,而不是他们捕猎哪个洛克被视为空缺和可供服用的土地。 大卫武装(2004)甚至认为有证据表明洛克积极参与修改卡罗莱纳州的基本宪法,同时他起草了第二章的第二届论文的财产。 然而,Mark Goldie(1983)警告说,我们不应该错过,即英格兰的政治事件仍然是洛克的主要重点在于写第二部分。

最后一个问题涉及民间社会成立后自然状态收购的产权的地位。 似乎清楚地说,在最不洛克允许税收通过多数的同意来征收,而不是要求一致同意(2.140)。 Nozick(1974年)将洛克成为一个自由女位,在未经房主同意的情况下,政府无权拿走财产用于共同利益的财产。 在他的解释上,大多数人只能以允许政府成功保护产权所需的价格纳税。 在另一个极端,塔利(1980)认为,在政府形成的时候,土地已经稀缺,因此自然状态的初始持有不再有效,因此对政府行动没有限制。 沃尔德隆(1988年)的观点在于,承认财产权是从自然状态的权利中继续限制政府的权利,而是认为立法机关有权以相当实质的方式解释这项问题所需的自然法。

4.同意,政治义务以及政府的目的

最直接的洛克政治哲学读取发现同意扮演核心作用的概念。 他的分析在自然状态中始于个体,他们不受普通合法权威的影响,以赋予纠纷的权力。 从这种自然和独立的自然状态,洛克强调个人同意作为创造政治社会的机制,个人加入这些社会。 虽然当然,所有人都来自自然法则,但只有在我们自愿承担的时候,特别义务就会出现特别义务。 洛克清楚地说,通过明确同意的行为只能成为社会的全部成员(两项论文2.122)。 洛克同意理论的文献倾向于专注于洛克如何做出或不成功回答以下异议:少数人实际上同意其各国政府所以没有,或者几乎没有,政府实际上是合法的。 这一结论是有问题的,因为它与洛克的意图明显相反。

洛克最明显的解决这个问题的解决方案是他的默许同意书。 只需沿着一个国家的高速公路散步,一个人就可以默许政府同意,同意在居住在其领土上服从它。 洛克认为,解释为什么居民外国人有义务遵守他们居住的国家的法律,但只在他们住在那里。 继承财产创造了更强大的债券,因为该物业的原始所有者永久地将该物业置于英联邦的管辖范围内。 孩子们,当他们接受父母的财产时,同意英联邦的管辖权(两项论文2.120)。 有没有辩论财产的继承应该被视为默契或明确同意。 在一个解释上,通过接受财产,洛克认为一个人成为一个完整的社会成员,这意味着他必须认为这是一个明确同意的行为。 格兰特(1987)表明,洛克的理想是一个明确的社会机制,随后成年人会表达明确同意,这将是继承财产的前提。 在另一个解释中,洛克认识到遗传财产的人没有在做出的过程中,就其政治义务进行了任何明确的宣言。

然而,这场辩论得到了解决,将有任何当前或以前存在的社会,许多人从未过明确同意的人,因此似乎有些版本的默许同意似乎需要解释政府仍然是合法的。 西蒙斯发现很难看到街道上的街道或继承土地可以被认为是“故意,自愿疏远权利”(Simmons 1993,69)的一个例子。 这是一件事,他争辩,一个人通过行动而不是言语同意; 索赔一个人已经同意的是,他们已经同意,而不意识到他们已经这样做了。 要求一个人留下他们所有的财产并移民,以避免默认同意是创造一个持续居住的情况不是自由和自愿的选择。 西蒙斯的方法是与洛克同意真正同意的洛克,这是政治义务所必需的,但不同意大多数人是否有任何同意。 Simmons声称洛克的论点推向“哲学无政府主义”,即使洛克本人没有提出这项索赔,大多数人都没有道德义务的立场。

Hannah Pivkin(1965)采取了一项非常不同的方法。 她声称洛克论证的逻辑在实践中同意不太重要。 默许同意确实是同意概念的延迟,但洛克可以这样做,因为各国政府的基本内容就是由自然法而非同意制定的。 如果同意在洛克计划中真正的基础,我们将通过了解原始创始人签署的合同来发现任何特定政府的合法权。 然而,皮蒂金认为,对于洛克来说,政府的形式和权力由自然法决定。 因此,真正重要的是之前的同意的行为,而是目前政府的质量,无论是对应的自然法所要求的。 例如,洛克认为,例如,在暴虐的政权中散步或继承财产意味着我们同意该制度。 因此,政府的质量,而不是实际同意的行为,确定政府是否合法。 西蒙斯对象来解释,说它无法解释洛克确实说一个人只通过他自己的同意获得政治义务的许多地方。

John Dunn(1967)采取仍然不同的方法。 他声称,读入洛克的现代概念是“同意”的现代概念是一种不等的人 虽然现代理论坚持认为,只有在审议和自愿的情况下,洛克同意的概念才会才能真正同意。 对于洛克,人们“不情愿”就足够了 自愿默许,关于Dunn的解释,就是所需要的。 作为证据,邓恩可以指出,许多同意洛克使用的情况,例如“同意”利用金钱,更有意义对这种广泛的解释。 Simmons对象认为,这忽略了Locke所做的同意作为刻意选择的情况,并且在任何情况下,它只会使洛克始终如一,以使他无法令人难以置信。

最近的奖学金继续探讨这些问题。 戴维斯(2014)密切研究洛克的术语,并认为我们必须区分政治社会和合法的政府。 只有那些明确同意的人是政治社会的成员,而政府对没有如此同意的各种类型的人进行合法权力。 政府在一些方面至高无上,但没有主权。 他还认为(2017年),通过宣布一个意图投票,而不是通过投票给特定候选人,可以在洛克日提供实际同意。 前者更加合理地解释为成为一个政治社会成员的肯定同意的行为。 与实际投票相反,注册投票将是一种当代模拟。 范德沃森(2015年)提出了相关论点,声称财产所有者的初步同意不是政府来统治特定领土的机制。 相反,洛克认为人们(可能是最初的父亲)只是开始行使政治权威,人们默默地同意。 这种默许的同意是足以证明统治同意的基本状态。 这些政府之间的条约将解决领土边界。 霍夫(2015年)仍然进一步争辩说,我们甚至不需要考虑具体的默许同意行为(例如决定不搬迁),以产生政治义务。 相反,如果政府本身以展示它对人民应答的方式函数,则暗示同意。

一旦提出同意,有关的有关的相关问题就必须与我们的义务的程度有关。 受施特劳斯影响的解释学院强调了保存的首要地位。 由于自然法的职责仅适用于我们的保存并未受到威胁(两项论文2.6),因此我们的义务在我们的保存直接威胁的情况下停止。 如果我们考虑在死亡非常可能发送的士兵非常可能送到任务的士兵,这具有重要意义。 格兰特(1987)指出,洛克认为一名来自这样一个使命(2.139)的士兵就被判死刑。 格兰特认为洛杉矶不仅要声称,遗弃法律是合法的,因为他们可以羞辱(霍布斯将会赠送的东西),但他们也意味着士兵的道德义务放弃了他的生命,以便为共同的好处放弃他的生命(某事霍布斯会否认)。 根据授予,洛克认为,我们的同意行为实际上延伸到致力于我们承诺的案件将冒险。 进入政治社会的决定是一个永久性的原因:社会必须捍卫,如果人们可以撤销他们的同意攻击,当政治社会在最重要的地方失败时,进入政治社会的同意就是毫无意义的。需要。 人们在进入社会时进行计算的决定,并且在战斗中死亡的风险是该计算的一部分。 格兰特还认为洛克基于互惠的职责,因为其他人也冒着生活。

这些方法中的大多数都侧重于洛克的同意的教义作为政治义务问题的解决方案。 一种不同的方法询问了在这里和现在在这里确定的角色同意的作用是什么,政府可以追求的合法目的。 这项辩论的一部分被塞里格(1968年)和肯德尔(1959年)之间的辩论俘获,前者认为洛克作为宪政主义者,后者将他视为多数无限的权力。 在前面的解释上,宪法是通过人民同意作为联邦创造的一部分而产生的宪法。 在后一种解释上,人民制定了一项由多数投票规则的立法机构。 第三次观点是Tuckness(2002A)先进,在这一点上持有洛克灵活,并在宪法起草中给了人们相当大的灵活性。

辩论的第二部分侧重于最终而不是机构。 洛克国家在两项论文中,政府权力仅限于公众良好。 这是一个动力“,没有其他目的,但保存”,因此无法证明杀戮,奴役或掠夺公民(2.135)。 像Nozick这样的自由女士(1974年)读到这一致说,政府的存在只是为了保护人们免受侵权行为的权利。 通过Tuckness(2002B,2008A)先进的替代口译,提请注意以下判决,这是洛克专注于的自然法的制定是一个积极的,即“尽可能多”的人类将被保留。 在第二次阅读中,政府仅限于实现自然法的目的,但这些包括积极的目标以及负面权利。 在这种观点上,促进共同良好的权力延伸到旨在增加人口,改善军事,加强经济和基础设施的行动,等等这些步骤对保护社会的目标是间接的。 这将解释为什么洛克,在信中,描述政府促进“武器,财富和众多公民”作为外国袭击危险的适当补救措施(工作6:42)。

5.洛克和惩罚

John Locke定义了政治权力,作为“在惩罚死刑的法律的权利,因此所有的处罚”(两项论文2.3)。 因此,洛克的惩罚理论是他对政治看法的核心,以及他认为他的政治哲学的创新的一部分。 但他还将他的惩罚陈述称为“非常奇怪的学说”(2.9),可能是因为它违背了只有政治主权可以惩罚的假设。 洛克认为,惩罚要求有法律,因为自然状态有自然的法律来管理它,因此允许将一个人描述为“惩罚”另一个国家的“惩罚”。 洛克的理由是,自然的基本法是人类保存,因为这种法律自“徒劳”,没有人力执行它(两项论文2.7),因此,必须是个人甚至互相惩罚的合法政府存在。 在争论这一点中,洛克与塞缪尔普菲登多夫(1934年)不同意。 Samuel Pufendorf强烈认为,惩罚的概念与既定的积极法律结构不同。

洛克意识到,允许人们在大自然状态下惩罚的权力是法官的关键反对意见是,这些人最终会在自己的案件中成为法官。 Locke容易承认,这是一个严重的不便,留下自然状态的主要原因(两项论文2.13)。 洛克坚持这一点,因为它有助于解释公民社会的过渡。 洛克认为,在自然状态中,男人有一种自由,可以从事“无辜的喜悦”(并非侵犯任何适用法律的行动),在自然法律中寻求自己的保存,并惩罚侵犯自然法律。 寻求保存的权力受法律公民社会的限制,惩罚权力转移到政府(两项论文2.128-130)。 因此,在大自然状态下惩罚的权力是各国政府利用顽固力量的权利的基础。

(本章完)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