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式认识论注释
1. 严格来说,这应该是“对于任何具有明确概率的命题……”。由于技术原因,我们不会在这里讨论,有些命题不可能有任何明确定义的概率,至少在标准概率方法上是这样。
2. 我们可以使用不同的标度,例如从 0 到 2。但数学最终会变得更加混乱。
3. 尽管看起来微不足道或显而易见,但这实际上是一个实质性假设。当然,有些事情看起来比某些同义反复更有可能。例如,我有手对我来说似乎很有可能,而某些又长又复杂的同义反复对我来说很难识别为同义反复。
4. 根据所陈述的三个公理,我们可以证明对于任何有限数,相同的规则适用于三部分分解、四部分分解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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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从这些公理并不能得出同样的规则适用于无限崩溃。因此,许多作者用称为可数可加性的无限版本替换了我们的第三条公理。有关更多信息,请参阅“概率的解释”条目。
5. 它以前被称为“理由不足原理”,但被凯恩斯(1921)重新命名,以避免给人留下武断的印象。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