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哲学认识论(完结)

台湾现代儒家哲学家牟宗三试图通过比较中西方文化来界定理性在中国传统思想中的地位,认为它们基于人类理性的不同表征形式。他称中国的形式是“功能性的或集约型的”理性之架构表现,而西方的则是“建设性的或广泛的”理性之架构表现(Mou 1995:544-553)。这种区别可以与康德对实践理性和理论理性的区分进行比较。功能表示中出现的“理由”是一个实际的理由。它不是抽象的,而是具体的,与现实生活相关的。因此,这个原因可以等同于人格中的道德(Mou 1995:544-545)。然而,牟氏赋予功能理性以智的直觉,与康德的认识论相反,智的直觉不仅蕴含在神性意识中,也蕴含在人类的心灵中。

金岳霖在他的康德哲学专着中,在综合命题和分析命题之间建立了明确的、不可逾越的界限:如果某个命题是综合命题,那么它就不能同时是必然命题和先验命题;如果某个命题是综合命题,那么它就不可能同时是必然命题和先验命题;如果它是必要的或先验的,它就不能是合成的(Jin 1996:46)。这种差异对于金庸知识论的基本框架显然具有重要意义。现代儒家认识论批评了类似的划分,因为伦理及其实用的社会含义仍然是他们理论工作的核心。冯友兰在分析命题和普遍(综合)命题方面也遇到了许多困难:一方面,他不想放弃形而上陈述的普遍性,因为这样他就可以表达每一个事物的理想,但另一方面,另一方面,他试图回应维也纳学界对综合命题的攻击(Jin 1996:78)。

张东荪认为,这两个命题的纯粹形式在现实中都不存在。分析命题和综合命题之间没有区别意味着(后验)经验和(先验)知识之间的界限的取消,从而也就形而上学和(自然)科学之间的界限的取消。大多数20世纪下半叶的中国学者认为,这种划分的原因是形而上学只涉及经验的形式调节,而科学也解释其内容(冯,1986:166-167)然而,最近的一些中国认识论理论同样拒绝这种划分背后的推理,并批评以此为基础的话语的存在或方法。对他们来说,科学和形而上学都解释了经验;此外,两者都代表一种正式的解释。因此,张东荪超越了科学与玄学的界限,而冯则坚信这是不可逾越的。在张东荪看来,形而上学与科学的唯一区别在于,科学运用的是关系的公设,而形而上学则运用的是存在和存在的公设(张2002:77)。

这种包罗万象的、中国特有的超越抽象界限的倾向最终也体现在启发式层面上,即关于创造理论的本质问题。在由张东荪创立并主要由张耀南进一步阐述的认识论领域的新整体论研究背景下,发现与发明概念之间的界限是:也被认为是人为的。这一假设是对金岳霖范式的否定,金岳霖认为理论不能被创造(或“发明”),而只能被发现。张东荪否认了这一说法,声称这两个概念(或方法)没有质的区别,因为科学不是反映,而是对世界的解释或诠释。他认为,科学话语是一种选择的方法,即它们在(本来是混乱的)现实或自然中选择和分离出特定的实体,将它们定义为事实,尽管它们只代表了一种抽象的现实。通过以这种方式“发现”事实,科学同时创造了它们。因此,事实的存在与科学结果并存。虽然事实本身并没有脱离自然,但它们也不能成为“纯粹”自然的一部分,因为在张看来,脱离我们的意识、感知和理解的纯粹形式并不存在。然而,由于张东荪不能被认为是唯我论者,对他来说,心灵或意识是现实的唯一“创造者”,所以除了人类(或生物)之外,必须有某种东西,尽管物质不存在。当然,这个“东西”是一个(至少潜在的)全连接、包罗万象的结构,其本质上既不是物质的,也不是理想的。事实上,这种结构代表了多种关系的具体化。正是在这里,当代中国知识论再次显露了其传统内涵。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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