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门关的风总裹着沙,燕晚风勒住马时,甲胄上还沾着敌军的血。刚结束一场恶战,她带着残部清理战场,却在尸骸堆里听见一声极轻的呜咽,像只受伤的小兽。
她拨开覆着黄沙的断矛,看见个约莫五岁的孩子,缩在一具士兵尸体下,穿着洗得发白的粗布短打,小脸脏得只剩一双亮得惊人的眼睛,正警惕地盯着她。孩子的手臂被划了道深口子,血珠顺着指尖滴在沙地上,晕开一小片暗红。
“别怕。”燕晚风放缓声音,摘下染血的头盔,露出一张英气却柔和的脸。她是大晏最年轻的女将军,十七岁替兄出征,守了雁门关五年,手里斩过无数敌军,却见不得孩子受苦。她解下腰间的水囊,递到孩子面前,“我不会伤害你。”
孩子没接,反而往尸体后缩了缩,喉咙里发出低低的警告声。燕晚风不着急,就蹲在原地,看着他手臂上的伤口:“再不处理,会化脓的。”她说着,从甲胄内侧摸出一小瓶金疮药——那是她母妃亲手给她配的,治外伤极有效。
许是她的眼神太过温和,孩子犹豫了片刻,慢慢伸出了没受伤的手,轻轻碰了碰水囊。燕晚风趁机靠近,小心翼翼地拉起他的手臂,用干净的布条蘸着水擦净伤口,再敷上金疮药,细细包扎好。
“你叫什么名字?”燕晚风问。
孩子抿着唇,不说话。
“你家在哪里?”
还是沉默。
燕晚风叹了口气,这孩子显然是敌国北漠的人——方才战死的士兵里,有几个穿着北漠的服饰,想来是他的亲人。北漠与大晏交战三年,边境百姓流离失所,这样的孤儿,她见得太多了。
“我叫燕晚风,是这里的将军。”她看着孩子的眼睛,认真地说,“如果你没有地方去,就跟着我吧。我给你取个名字,叫北韵,好不好?‘韵’是风的韵律,就像你跟着我,跟着这雁门关的风。”
孩子眨了眨眼,终于点了点头,小声说了句:“北韵。”
燕晚风把北韵抱上马,放在身前。马穿过残阳下的战场,北韵靠在她怀里,闻着她甲胄上淡淡的硝烟味和药香,竟慢慢睡着了。燕晚风低头看着他熟睡的脸,心里悄悄做了个决定——她要把这孩子留在身边,瞒着所有人他的身份,让他在军营里平安长大。
军营里的日子很苦,却也简单。燕晚风把北韵安排在自己的营帐旁,给他收拾了间小帐篷,里面放了张矮床和一张木桌。每天清晨,她练兵时,北韵就坐在帐篷前的石阶上,拿着根小木棍,模仿她的动作;她处理军务时,北韵就安安静静地坐在旁边,看她写字、看地图;她吃饭时,总会把自己碗里的肉夹给北韵,看着他狼吞虎咽的样子,嘴角会不自觉地扬起。
军营里的士兵起初很疑惑,将军怎么突然带了个孩子回来,但见燕晚风对北韵极好,也没人多问,只当是她远房的亲戚。只有燕晚风的副将林苍,看出了些端倪:“将军,这孩子……眼神里有股劲,不像是普通人家的孩子。”
“他是我在战场捡到的孤儿,父母都死了。”燕晚风语气平淡,却带着不容置疑的坚定,“以后他就是我的人,林苍,你多照看些,别让他受欺负。”
林苍是燕晚风的老部下,知道她的脾气,点了点头:“将军放心,属下明白。”
北韵很聪明,学东西极快。燕晚风教他读书写字,他过目不忘,不过半年,就能流畅地读通兵书;燕晚风教他骑马,他只用了三天,就能独自骑着马在营地里跑;林苍教他射箭,他天生就有好眼力,不到一年,箭术就超过了军营里的老兵;甚至连军营里的医官教他包扎伤口、辨认草药,他都学得又快又好。
“韵儿,你看这张地图,”燕晚风指着桌上的边境地图,“这里是北漠的粮草营,若是我们能派人绕到这里,烧掉他们的粮草,北漠的军队就会不战自退。”
北韵凑到地图前,小眉头皱着,仔细看了半晌:“将军,这里有条小路,我上次跟着巡营的士兵去过,能直接通到粮草营后面,只是路很窄,只能容一个人过。”
燕晚风惊喜地看着他:“你怎么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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