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清政府却很痛快地批准了如此高的经费标准,这是因为朝廷认为这些经费花得值得:在赫德的管理下,关税收入迅速提高。1861年,海关税收是490余万两,到了1871年,仅仅十年,就达到1100余万两,翻了一番。到1904年赫德离职时,已经达到30206504两,翻了6倍多。
与此同时,1861年海关税收约占清政府总财政收入的9%,到了1864年这一比例增加到了12%,到1885年增加到了18.8%,而到了1887年,由于税厘并征的实行,海关税收占清政府财政的比重迅速提高到了24.35%。
赫德主掌的海关极大缓解了清政府的财政窘境。税收犹如国家经济的血液,清政府在濒死的边缘,获得了海关税收大量增加所带来的新鲜血液,让它又苟延了几十年的寿命。
在赫德的管理下,海关的服务水平也大幅上升。赫德要求海关明确自己的“服务机关”的定位,简化海关的办事程序,顺畅商人和海关之间的沟通,为商人做好服务工作。他提出:“应与人为善,若海关与商人双方相互善待则更佳”。“凡不计别人议论及个人得失,能抑制不遂心愿以完成不愉快之职责者,此等公仆堪予褒奖”,这些要求改善了海关的管理形象和执法环境。
海关改革看起来是一件皆大欢喜的事:外国商人因实征税率降低而获益,清政府关税收入也大增,海关关员更是获得了丰厚的薪水,过上了优裕的生活,三方都成了受益者。那么谁是受害者呢?
显然是旧海关那些原来靠贪污吃饭的旧官员以及吏役、兵丁、家人,以及依靠海关分肥的以各级官吏为主体的利益集团。
四反思赫德海关改革的成功,除了制度建设的成功外,还有以下因素:
第一是赫德本人的素质,以及他所承受的监管上的高压。赫德是一个虔诚的宗教徒,又是一个极为敬业的人,可以称得上是一个工作狂,每天工作十多个小时,数十年如一日。此外,总税务司这个职务处于多重焦点之下:清政府虽然把海关委托给他管理,但是从制度上来说,可以随时换掉他。与此同时,德、法、俄、日等国家,都对总税务司一职垂涎三尺,如果他行为稍有不检点,就很可能下台,这让他不得不殚精竭虑,抓好管理。
第二,他把握好了自己与中国政府的定位。赫德多次重申:“总税务司署,乃系中国机关,总税务司系受中国政府之任命,办理海关事务。故总税务司在执行关政上,对于中国政府系协助之性质。自不应蔑视中国之主权,而谓政由我出”。
赫德非常清楚这样做的理由:“我们做的是中国的工作,人家付钱让我们做的是中国的工作,如果我们要生存下去的话,我们必须遵从中国的方式和观点”。
赫德非常注意尊重中国政府的权威,而中国政府对新式海关的管理也感到满意,给了赫德极大的管理自由空间。晚清的中国海关也称“洋关”、“新关”,管理国际贸易。与之相对的则是内地的“常关”、“旧关”,由清政府官员主管。“洋关”高效廉洁,“常关”贪腐蔓延,形成鲜明对比。
所以晚清政府给了赫德极高的评价,“伏查总税务司赫德自咸丰四年来华,至同治二年补授今职,综理各关税务,布置周密,收数递增,确著成效”,“在中国总司榷务,宣力有年,卓著成效,国家深资倚重”,“中国海关岁收税项日见起色,莫不盛推总税务司综核之功。”
1908年,清政府赏赫德尚书衔,并在他死后追封太子太保,这是外国人在中国获得的最高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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