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制度的要点是“进人必考”。其他任何人和机构,包括他自己都不能安插自己的私人。在这方面赫德主要借鉴的也是英国经验,因为当时的英国已经拥有一套高效廉洁的文官制度。赫德在选择海关雇员时实行全球招考、公开选拔,先后在上海、九龙、广州、青岛和伦敦等地设置考点,不管是谁介绍来的人,必须参加考试。
赫德在广州有位牧师朋友,希望赫德能够为其儿子乔治·俾士在中国海关里安排一个职位。赫德碍于朋友的面子不好推辞,“但他要求乔治·俾士到伦敦的办事处报名参加考试。结果,这位伦敦大学的毕业生因条件不符而被淘汰。”
在处理违规行为上,赫德非常果断,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从不搞“下不为例”。“贪污、侵吞、挪用、受贿等不廉行为者,一经税务司上报总税务司,将予立即开革”。这一点他说到做到,甚至自己也会主动负连带责任。1873年4月,一个副税务司的失职造成了海关23000两银子的损失,赫德认为自己有失察之责,用自己的钱填补了这个亏空。
关于道德约束和制度约束,赫德与中国官员进行过一次有趣的讨论。1864年7月29日,赫德同中国官员董恂和文祥一起漫谈“道德”这个话题。赫德回忆:“我说中国人和我们不同之处可以追溯到根本的出发点:中国人说人性善,我们说人性恶。中国人因而求助于教育养成的规矩;我们则通过“惩”,对违法进行治理和处罚,树立法律和规章。”
配合以上制度改革,赫德还进行了工资制度改革。我们讲过,清代旧式海关各级工作人员名义上工资都极低,表面上看差不多是给大清帝国免费打工,但是实际上他们却个个都是超级富翁。赫德说:“中国的祸根在于官员薪俸低微不足。”
赫德说,为了使海关改革卓有成效,必须用支付高薪的方式使关员们保持廉洁。“一切费用,不可减少。若少,则所用之人,必为奸商所买。”
赫德制定了《中国海关管理章程》,实行高薪养廉。但是前提是公开透明,把海关关员的收入晒在阳光下。以华人为主的职务,工资虽然低于洋员,但是与中国社会的普通标准比起来也是非常高,几乎是其他国家相应的行政机关的两倍。除了基本年薪外,关员还享有年度奖金和福利津贴。员工在海关工作一定年限后能获得一笔额外的工资,如表现突出还会得到额外奖金和加薪。在海关干得越久,获得的待遇就越高,保障也越丰厚,这无形之中提高了海关人员的参与腐败的成本。
高薪养廉制度使关员无后顾之忧,也不必去冒贪污中饱的巨大风险,也保证了关员们的工作热情,促使他们长期地为海关效力。“新关之所以能如此高效运作与其高薪的工作报酬是直接相关的。”
综合起来看,赫德的几项管理制度是相互关联的:高薪激励机制,让关员们“不想贪”。先进的会计制度和审计监督制度,让关员们“不能贪”。严明惩戒制度,让关员们“不敢贪”。这三者互为补充,不可分离。
赫德不仅自己在海关实行高薪养廉,还把这个做法作为一项重要建议,贡献给清朝政府。当然,清政府并没有采纳这一建议。
高薪养廉要付出代价,那就是海关经费的大幅增长。在清代旧海关时代,粤海关每年经费很低,每年不过花掉一万多两。但是赫德接任总税务司后,这项经费随着通商口岸的增加而逐步提高。到1898年,因金镑涨价,赫德以各关洋员薪水按银发给,以银换金,“亏累太大”为名,又请增税务司经费。他的理由是:“如果不给他足够的资金,就无法期望他们保持廉洁。”海关经费由此每年达到3168000海关两。
鲜为人知的历史趣事提示您:看后求收藏(同人小说网http://tongren.me),接着再看更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