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肉,很久很久以前就进入了中国人的食谱。早在先秦之时,中国人就将家养的狗分为三类:“一曰守犬,守御田舍;二曰田犬,田猎所用;三曰食犬,充庖厨庶羞用。”所谓“食犬”,即今人所说的“肉狗”。不过那时候狗肉非常珍贵,只有贵族才享用得起,《礼记》说,“诸侯无故不杀牛,大夫无故不杀羊,士无故不杀犬豕,庶人无故不食珍。”狗肉是士以上的贵族才有资格享受的美味。当时的天子也以狗肉作为严肃的祭品,这从汉字“献”的造字结构便可看出来,“犬”字偏旁即表示以狗献祭的意思。
到秦汉时期,食狗之风大盛,狗肉从贵族的食谱扩展至平民的餐桌。刘邦的马仔樊哙,发迹之前就是市井中的屠夫,以屠狗为营生,“时人食狗,亦与羊豕同,故哙专屠以卖之”。相传刘邦特别喜欢樊哙烹制的狗肉,因此留下一道名菜,叫做“沛公狗肉”。根据汉朝人的记述,“中者屠杀羊狗,鼓瑟吹笙;贫者鸡豕五芳”,狗肉的品位要高于猪肉,中产阶级才吃得起狗肉,穷人只能吃猪肉与鸡肉。
不过隋唐之后,狗肉已经退出汉族人的主要食单,在中原家庭的餐桌上,猪肉与羊肉才是最常见的肉类。这里的原因,主要有两点:一是可供人们食用的肉类已经比较丰富,肉猪、肉羊的养殖业得到空前的发展,人们在一般情况下不再需要将狗当成食用动物。二是佛教与道教的倡导,佛教禁止信徒食用狗肉;道教也称“以犬为地厌,不食之”,受这些宗教思想的影响,人们也自觉不吃或少吃狗肉。
在这一时代背景下,北宋崇宁年间(12世纪初),朝野发生了一场要不要禁止民间食用狗肉的政策争辩。
话说崇宁初年,有一个叫做范致虚的官员,向宋徽宗提出一个立法建议:“京师有以屠狗为业者,宜行禁止。”即提请朝廷取缔京师的肉狗屠宰业,其实就是禁止民间食用狗肉。
范致虚为什么要提这个建议呢?原因比较奇葩,“十二宫神,狗居戌位,为陛下本命”,意思是,宋徽宗生肖属狗,所以狗不宜被宰杀、食用。幸亏徽宗皇帝不是属鼠,要不然宋朝的猫都要失业了。
但宋徽宗觉得范致虚的提议非常有道理,“因降指挥,禁天下杀狗”,下了一道诏书,禁止天下人屠狗。并赏赐了范致虚,“赏钱至两万”,范爱卿能想出这么有创意的建议,当赏!
然而,“食狗禁令”发下来,朝野哗然。因为宋人虽然并非以食狗为乐事,但食狗毕竟不是华夏的饮食禁忌,市井间也不乏吃狗肉之人,屠狗还是一门正当的营生。现在朝廷突然禁止食狗,不但妨碍了市民的口腹之欲,也侵犯了经营狗肉的饮食店的利益。所以当时的舆论都反对“食狗禁令”。
京师的太学生带头抗议,在众人面前发表宣言:“朝廷事事绍述熙丰,神宗生戊子年,而当年未闻禁畜猫也。”这段话翻译过来,是说宋徽宗事事以继承父皇宋神宗的志业相标榜,神宗皇帝生于戊子年,属鼠,但从未听说当年禁止民间养猫。当今天子,为什么不学习神宗的宽容大度?
坊间也议论纷纷。有人说,狗在五行中,自有其位置,守夜、打猎,或者被食用,都是狗的“本分”,“今以忌器谀言,使之贵重若此”,恐怕要带来说不尽的麻烦啊,“其忧有不可胜言者矣”。——我们现在未必赞同宋人的看法,但放在当时的历史情景中,宋人也有他们的道理,毕竟对于宋代的多数人来说,狗并不是宠物,还不是伴侣型动物。另一种动物,猫,在宋代倒是普遍被当成宠物饲养,所以我们极少听说宋人吃猫肉,猫肉成了饮食禁忌。
总之,由于禁止屠狗的禁令不得人心,所以实行不到几年,便不了了之。南宋未闻再有禁止屠狗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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