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时正,琥珀进入房间叫醒余莺儿,琉璃则端着洗漱用具进来,待余莺儿清醒后,便一起服侍她梳洗打扮。只见余莺儿梳着宋团髻(同心髻),髻外绕着一条大红色的绫罗发带,正中间簪着一支珍珠球簪,两边簪着对称的竹节折股钗,耳朵上带着一对翠玉银杏叶耳坠,左手手腕上带着一只白银缠丝双扣镯。
至于身上则是内搭一个栀黄色的抹胸,外穿一件藕白色的直领对襟短衫,月白色襻膊在肩颈处交叉搂起衣袖方便劳作;下着一条宝蓝色的百迭裙,脚踏一双宝蓝色绣白莲花软缎绣花鞋;整个人从内到外都雅到极致,仿佛一位从古画里走出来的仕女。即使这是由琥珀和琉璃亲手装扮而成,却还是被余莺儿所惊艳到。
待梳妆完成,余莺儿便迫不及待的想要去主院门口给大家炫耀她的新衣服了。此时的胤禛已然面向门口等候了,听到声音转身后,抬眼便看见小姑娘踏着轻盈的步伐小跑过来,裙摆在行动中轻轻飘扬,脸上洋溢着灿烂肆意的笑容,让人看见便不由自主的跟着笑起来。
余莺儿站定后,在胤禛面前转了个圈,娇软甜腻的声音传来,“四哥哥,娮娮这身衣裳如何?这可是我特意翻阅古书画的图样,再专门找香云庄(余家自己的成衣铺)的绣娘定制,做出成衣后还一直没穿过呢,这次来庄子上我特意找出来的,好看吧?”
胤禛仔细地看了看,眼角眉梢微弯,“嗯,这身衣裳确实不错,不过娮娮要是把这份用心放在读书写字上,怕是早就是一位才女了。”嗓音优雅低醇,让余莺儿的耳朵不自觉地动了动,待听清后刚想张嘴反驳,便听到身后传来爹爹的声音,“哈哈哈哈,四爷说的是,娮娮要是能在读书写字上也这么用心就好了。”
“女儿不依,你们惯会取笑我,我又不要当那劳什子才女,都是一些酸言酸语,差不多知道一些就可以了嘛~我就喜欢穿美美的衣服,带好看的首饰,哼!不理你们了,我找娘亲去了。”说完便跺了跺脚跑开了。
不提之后一群人会面时的各种请安问候,一炷香后,众人终于出发前往田埂上了。众人站在田边,余父见胤禛微微点了点头,便吩咐管事让在一旁候着的农户们开始收割。只见农户们在烈日下挥汗如雨,忙碌的身影穿梭其中,弯着腰争分夺秒地收割着庄稼,不敢有丝毫懈怠。
此时的胤禛也抑制不住内心的激动与亢奋,随即便拿上旁边多余的农具跳下田地,和农户们一起劳作,余父他们见此,便也带着自家的小厮们纷纷下到田地中一起劳作起来,只留了两个在田边供女眷们使唤。此时他们的心中庆幸的想着,幸好因为余父官职的原因,家里多少都会一些,不然今天要是四贝勒都下田劳作了,他们却在旁边啥也不会,那场面得多尴尬啊。
而余家的女眷们,则是吩咐两名小厮将她们之前冰镇在水井中的酸梅汤和准备好的清水桶提过来,放到旁边临时搭建的棚子里,贴身丫鬟们则是负责拿碗具和舀水的工具,待有人上田边休息时便负责递上水碗以供饮用,并将空碗拿回来在清水桶中清洗。
后来余母和余陈氏见酸梅汤快见底了,更是连忙安排两名丫鬟回去帮着厨娘熬煮,但由于来不及冰镇了,也只能在里面加入薄荷叶,待放凉后也能缓解一下燥热。至于小厮则是要辛苦一些,负责来回提水。
等到胤禛和余家众人上来休息时,胤禛大饮几口酸梅汤后,拍着余家大哥的肩膀说:“珩言,你们家是个好的!我刚刚亲自挖出第一垄番薯的时候,那拿在手里沉甸甸的重量,我心里的滋味真是无法形容啊!只要推广出去,百姓们就不用再饿肚子了,就能吃饱饭了!此乃大清之幸事!你们余家功在千秋啊!”
作者君:作者说:这里没有将酸梅汤特意分开出主家和农户,也是让余家老大提前有和胤禛提过的,主要是为了节约时间,而且其实舀水的勺子不会挨着碗,碗也会及时清洗,而且胤禛用的碗是单独放的,所以胤禛觉得没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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