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心理因素。婆婆与媳妇的关系是特殊的亲属关系,是姻亲关系。这种建立在婚姻基础上的姻亲关系,决定婆媳之间的亲近程度比配偶和血缘关系逊色。在这一关系下产生的心理和情感的差距直接影响婆媳之间的亲近。由于非血缘关系,婆婆不能以对待自己女儿的心态去对待媳妇,媳妇不能用对待自己母亲的心态去对待婆婆,互相不信任,彼此怀疑,这样就容易产生矛盾,往往一些日常琐事就能引发“战争”。
现代家庭是以爱情为基础而建立起来的,男女双方是因为爱才走到一起。对现代人而言,没有爱情的婚姻家庭是不可思议的。在充满爱情的婚姻家庭里,媳妇的感情全部倾注在儿子身上,儿子成了媳妇的情感港湾。同样,由于爱情是男女双方的互动,儿子对媳妇的情感做出反应,将自己的情感也倾注在媳妇身上。如此一来,婆婆与媳妇的关系从某种程度上说是“情敌”。婆婆作为丈夫的母亲,伴随着丈夫的整个成长过程。因此,母亲将儿子视为自己希望的实现者和情感的寄托对象;儿子就是母亲的精神支柱。然而,媳妇这位“新参与者”的到来,打破了母亲与儿子原有的关系,迫使婆婆改变其自己来适应新的家庭人际关系。媳妇的加入,儿子的精神世界不再以母亲为中心,而是以媳妇为中心;儿子的感情天平也往媳妇身上倾斜,不再是依赖母亲安慰的小男孩。媳妇取代婆婆原来在儿子心中的中心地位,去满足儿子的情感需求。家庭内的人际关系、人际互动,随着新角色的闯入而发生变化。婆婆与媳妇的关系,需要一段时间的心理调适。
3、社会历史因素。婆媳之争,历史悠久;婆媳关系,自古难处。长期沉积下来的观念让人们思想上习惯于婆媳难处这一难题,从而很少积极地寻求解决方法。甚至有些人认为这是家庭里的问题,无须做大文章,根本不予以重视,因而对于这方面的研究不够,理论上的有效措施也不多。再加上各种不平等的因麦呈致的社会地位和家庭地位的差見,至今差异,但是人类作为生物界适应能力最强的动物,完全有能力协调好婆婆与媳妇的关系。家庭是家庭成员协作配合的场所。作为晚辈而条件优越的媳妇,应该主动亲近和尊重婆婆。只要人格上相互尊重,给予对方自由的空间,相信误解就会减少。婆婆与媳妇之间感情上要真诚相待,这是处理好婆媳之争的关键。媳妇与婆婆住在一起的时候,应该主动把老人当作自己的生身母亲一样尊敬和敬爱。在生活上要体贴婆婆,家庭事物要尊重老人的意见,家务事要多做,经济上要公开,不要让老人觉得自己是外人。婆婆与媳妇,应求大同存小异,各自多做自我批评,多为对方着想,多为对方提供生活上的方便。两代人之间存在的思想差距和隔阂,应耐心交谈,使之逐步消除,而不要急躁、粗暴地对待。作为婆婆的一方,应当引进新的价值概念,掌握能够应对新环境的灵活性和柔韧性。只要这样尊重、礼让,就能做到婆媳间知冷知热,知疼知爱,亲如母女。有了爱,就能化解一切误解、隔阂和矛盾。
2、家庭规模小型化。西方社会自古以核心家庭为主,而中国现代家庭模式亦由联合家庭向核心家庭转移。家庭模式小型化,家庭关系简单化,家庭中的民主气氛日益浓厚。家庭越大,层次越多,则关系越复杂。中国旧制家庭由于枝蔓过甚,纠葛频繁,家庭常常有危机感。为了得到家庭生活的和谐,使家庭成员间相安无事,分家是不可避免的。据家庭研究专家调查统计表明,当前城市青年婚后与父母分居的趋势越来越明显。农村近年来也流行这种主干家庭模式,除非是经济条件所限制。随着经济的发展,核心家庭将成为中国家庭模式的潮流。这种潮流对解决婆媳矛盾有很大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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