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生孩子,经过孩子同意了吗?”怎么回答?
这一代年轻人,实在太聪明了。
他们创造了不少让人大跌眼镜的概念,什么“穷就不要生孩子”论,什么 全职居家儿女”论,什么“生而父母有罪”论,总之一切不幸和失败都归咎于原生家庭,自己永远是“受害者”。夸张一点说,无耻,在这一代部分人中,成了褒义词。
人类天然享有繁衍权利,这是人的基本人权。不光是人,为什么母猪生猪仔,为什么老猫生小猫,为什么大熊猫二顺要生二胎,产下渝可和渝爱。为什么花花草草,都要吸引飞虫采花粉,传宗接代。
这叫自然法则,生物规律,天赋人权。
有评论区反驳,认为自然规律不等于合理性,人和动
物不同,动物还会近亲生育、抛弃老年个体等等,而人不会,所以我们可以在特定情况下限制一部分人的“天然权利”。
为了回应质疑,我必须再加一条前提,我本来认为是不言自明的
人和动物的区别,在于人行使一切权利,需要以不损害他人权利和公共利益为前提。
近亲生育的限制,是因为这种权利明显、全面、严重、且直接地危害了每一个人、当然也包括当事人的健康权,因此才不得不禁止。
长期以来近亲结婚也是没有限制的,直到人们发现近亲结婚会增大潜在隐性致病基因的显性化,不仅可能大概率生育出低能儿,更有可能创造出人类所不能抵抗的超级病毒之后,才大范围地禁止近亲结婚,护全人类的福利。
而穷人的生育权,没有危害任何人,所以不能和“近亲繁殖”相提并论,更不用说什么“抛弃老年人”这种匪夷所思的想法了。
事实上,我还必须吐槽一点,那就是太阳底下没有新鲜事,历史就是一个循环。剥夺穷人生育权的想法,被称作“优生理论”,不是新鲜事物。你以为的“新20世纪初,美国开始流行一种极端主义的“新潮”思想,试图用最新的遗传学“科学”研究,提高人类整体的质量。基于这些研究,美国人执行了两种政策,一是移民法案,限制意大利人、犹太人及其他非北欧人入境,二是对本国所谓的“低质量人口”大规模地“绝育”,其中包括癫痫病、弱智、罪犯、酗酒者、妓女、以及“依赖性人群”-也就是穷人,甚至连这些人未成年的子女,也未能幸免,最年轻的绝育受害人,仅有9岁。针对女性方面,那些被认为“过度喜欢男人”的“不健康”女性,也被纳入了绝育范畴,而遭受绝育的大部分是无家可归的贫困妇女。
美国白人男性精英制定的“人种优化”政策,不仅标准宽泛,绝育执行也不人道,并且使用了欺骗手段,受害男性直接阉割,女性则在绝育之前被告知是进行阑尾手术。
最极端的“人口优化专家”,认为占美国人口10%的底层穷人,都应当接受绝育。美国的人种优化理论,为德国纳粹主义的兴起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二战后,美国的“人种优化”手术变少了,不是因为和纳粹作对,而是最新的科学证据证明,绝大多数所谓的“低等人群”,并不具备生理上的遗传性,优生理论在科学上根本站不住脚。
尽管如此,美国的绝育手术,还是一直执行到了20世纪70年代,最后一例基于“人种优化”理论的绝育手
术,发生在1981年。整个20世纪,美国因人种优化理论而被强制绝育的人口,有6万多人。80年代之后,美国各州陆续废除了相关法律。
我请问评论区里的某些人,既然认为穷人生育是造孽,那么上世纪美国政府给穷人绝育,是在“救苦救难”吗?
荒谬至极。 这个问题,属于挑衅性问题,获得答案不是目的,提问本身才是目的。就像“这瓜保熟吗?”一样,不管你回答熟还是不熟,都是错误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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